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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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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一部良善的法律

蔡紫緹

國民黨立法委員卓伯源(第五會期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召委)在四月廿日上午舉辦「司法院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研討」公聽會。會中除邀請親民黨立法委員陳進興(同為第五會期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召委)與會外,並廣邀官方與學者專家、民間團體代表出席,針對司法院本次提出的修法草案提出針砭之見。
此次司法院的修法工程浩大,從刑事訴訟法第一編「總則」第十章「被告之羈押」、第三編「上訴」、第四編「抗告」、第五編「再審」、第六編「非常上訴」、第八編「執行」,到第九編「附帶民事訴訟」等相關條文,計修正範圍達一百二十八條,範圍橫跨半部刑事訴訟法,影響極其深遠,亦被列為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本會期優先審議法案,因此究竟各界學者專家以及民間團體之看法如何?格外引人矚目。
司法改革以高速前進是否妥當?
首先發言的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羅秉成律師表示,去(92)年9月1日新修正之「交互詰問」制度實施後,大部分的律師對於第一審的裁判品質是否已達真正堅實的事實審皆表示懷疑,而且目前大部分法院轄區內的律師都欠缺交互詰問之經驗,針對本身學養的提升,還有相當努力空間。
其次發言的東吳大學楊雲驊教授亦質疑司法改革以高速前進是否妥當?修正後的成效如何?都應該用不斷的實證研究來檢驗。司法院三階段的組織改造目前連第一階段都未完成,刑訴就像急先鋒般往前衝實無道理;而且未來第三審上訴限制嚴格,可能會發生判例有違憲疑慮卻無從上訴之情形!所以希望修法能有長遠考量。
之後發言的高等法院黃瑞華庭長則建議司法院要將司法院組織法、司法人員人事條例和訴訟制度修正案作全盤的檢討,方能讓制度運行的更順暢。以本次司法院刑訴修正草案為例,雖然司法院有意把目前的第三審制度搬到二審來用,但是證據調查程序和辯論程序都不完備,究竟未來第二審的調查、審判程序該如何進行?判決書要如何製作?此外,黃法官也談到目前最高法院100位法官要解決1萬多件積案(民事4、5千件、刑事8千多件),如果人力已經沒有增加的可能性,那針對新收案何時要設下閘口?
接著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代表林永頌律師在發言時表示,民國88年全國司改會議的結論是等到司法品質提升後,才將上訴審改為「第二審採事後審,第三審定位為嚴格法律審」,但是司法品質是否提升,應以人民的感受為準,非以法條更改的速度為準;究竟實務上運作的真相如何,需要夠精準的統計數據來說明,不能容許從法律抽象概念出發來看司法。
此外,林永頌律師也以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的會長身份說明,目前法律扶助基金會還未正式開始運作,官方就以法律扶助法三讀通過作為可以開始採行事後審的理由,合理嗎?司法院統計數據顯示在交互詰問實施後,第一審判決維持率從61%提高到65%,但是第一審判決是否正確,不光是以「維持率」為準,是否有實證研究來說明正確率和維持率有何差別?何況不能只從台北地院來看,新制去年九月才實施,還有很多案子未使用到交互詰問新制,包括中南部地區對於刑訴新制的適應狀況如何呢?林律師特別強調司法改革的「時間點」很重要,就算方向正確,還是有時點的問題。千萬不可以訴訟制度修改在前,人事制度改革(司法院組織法、法官法)修改在後!
依序發言的檢察官改革協會陳瑞仁檢察官談到檢察官目前有4天半都在法庭上,事實上蒞庭檢察官若開庭超過四個半天,品質會下降,因為法庭活動如果需要一個小時,事前的準備活動就需要六小時。自從實施交互詰問新制後,偵查品質的確有提高,不過現在有些較難的案子被埋在卷宗裡,看來好像案量減少,必須等到兩、三年後才能看到真實情況。其建議為避免司法崩盤,目前可以考慮部分修法的方式,而像實務上常對羈押當否有所爭議之部分,應該考慮可以修法,在一審設置專門把關審查強制處分令狀的法官。
學者專家代表中,最後發言的台大法律系林鈺雄教授建議應該將目前司法院版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拆開成兩部分,一部份和司法院組織法的修正有關,另一部份和司法院組織法無關;畢竟在司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還未通過之前,連司法院在哪裡都不知道,怎麼向其上訴?這個草案訂出的條文簡直在開玩笑,他認為擬出修法草案的官員應對訴訟實務十分內行,所以採用鋸箭療法,目前最高法院上訴案件超過90%和「事實認定」有關,所以草案將379條第10款抽掉,的確會讓案件量大減,不過如果修法只是為了減少案件,司法院乾脆抽掉一個審級好了!其建議可以考慮先修第二審,而且針對強制處分部分,可以修正第416條,將如通訊監察、穿刺性搜查等行為,也列舉在可抗告範圍內。
現今檢察官人力嚴重不足
代表官方發言的法務部蔡碧玉司長回應時指出,到底何時一審才算是堅實的事實審?法官才是人民心目中的好法官?如何檢驗何時是適當的時間點?這些問題目前都沒有答案,但是如果停止修法的話,會造成檢察體系的困境。目前第二審檢察署人力只能再撐一年,過去三年來為因應改制所以人力都下放到一審,沒給二審任何資源,加上第二審預期未來會走向事後審制,所以沒作好任何心理準備。檢察官目前有4天半都在法庭上,只剩半天時間在辦公室,根本沒有時間看卷,人力嚴重不足!
修法應採階段性思考
另代表司法院發言的司法院刑事廳李錦樑科長則表示,未來將會聽取大家意見作為修法參考。而親民黨陳進興委員也致詞表明依照88年全國司改會議決議,修法應採階段性思考,司法院在第一階段修法尚未貫徹前,就急著進入第二階段修法,會造成很多理想和事實不合的矛盾應該注意。
最後國民黨卓伯源委員總結說明改革不是急就章,不要為了政績就來修法,希望每個單位能拋棄本位主義,共同為修出一部良善的刑事訴訟法而努力!(作者為民間司改會執行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