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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警察局像便利商店-專訪內政部長蘇嘉全

採訪/整理:尤伯祥/林靜萍/趙婉麗

林靜萍執行長(以下簡稱林):
請問部長對過去政府所推行的司法改革有
什麼想法或看法?

蘇嘉全部長(以下簡稱蘇): 我想從兩個角度來看此問題:第一、站在百姓的立場,我想這幾年來政府推動的司改方向與目標,都是站在人民的立場、人權的立場,甚至是保護犯罪嫌疑人的立場來作,例如將檢察官的羈押權移交給法院,這個結果,確實對犯罪嫌疑人的人權有所保障,也可減少冤獄的產生。但從另一個角度,也就是警政署的上級機關來看(指內政部),我很遺憾過去政府推動司改,很少讓基層的警察人員參與,表示意見。舉例來說,對警察人員的改革,以及警員要在法庭上接受交互詰問等,固然是對的,但我們在修改這些法律時,並沒有讓實際參與偵查的警察人員表示意見,我相信未來的司改若能注意到這一點,將有助於改革的落實,也更能契合警察實際執行勤務的需要。
以雙向思考警政革新政策
林: 請問部長對推動警政革新的方向及策略為何?

蘇:我認為過去余部長(指余政憲)所推動的「犯罪零成長」專案,是一個維護治安、很有魄力的政策,但為何當時政策發布出去,會遭到各界的反彈?對此,我個人認為若政策是由上而下頒布的,則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容易引發基層或民眾的反彈。因此,有關警政革新,我個人認為有些政策的形成,不妨採用雙向思考的方式。例如,未來績效目標由各分局自訂,縣市警察局進行審核,至於警政署則主要負責目標管理的工作,目前此項方案正由警察大學與警政署共同研擬當中,總之我希望能藉由這種方式,制訂出合理的績效制度 。
其次,過去警察局、派出所或分駐所,給民眾的感覺多是冷冰冰、陰森森的「衙門」,一點也不符合「警察是人民保母」的形象。因此,未來我也希望儘速推動警分駐所的「改頭換面」,例如,參考便利商店的形象標識,將警分駐所的門面、招牌改成比較明亮、溫馨的色彩,使警局成為一個真正親民的機構。
提昇民眾對警察維持 治安的信任度
第三,我們必須認知「治安」的好壞,往往只是一種感覺,因為犯罪是無法完全消除的,反而是提昇民眾對警察維持治安的信任度,是比較實際的作法。例如,當民眾報案時,如果警察處理的態度非常積極、能夠安慰被害人的心靈,被害人往往心裡會舒服些;反之,若警察的態度不好,縱使事後能夠破案,民眾也未必會心存感激。所以,如何讓人民視警察為真正的保母?也是我們要努力的工作。


林: 有關部長所提到的第三點改革方向,我有一點疑惑,目前警察的工作環境普遍不佳,工時又長,尤其大多數警員為男性,整體文化較為陽剛,警察人員果真能如部長所述,安慰被害人的心靈嗎?
蘇:當然有些人天生比較不會安慰人, 因此如何加強在職教育、在職訓練,非常重要。另外,我們也很強調責任政治、分層負責,因此各分局長如何帶領手下員警作到此點,我們也會加以控管。

林: 部長對去(九十二)年所通過的刑事訴訟法新制,有何看法?
讓警察也參與司法改革
蘇:刑事訴訟法的修正,對程序與證據的要求都更為重視,這點我們是支持的。但,美中不足的,例如:「問錄分離」(指負責詢問及作筆錄的員警,原則上不可為同一人),大幅增加警力的負擔,似乎當初修法時,並未考慮到警力分配的問題,這點令我們很遺憾。當然法律通過後,警察一定要全力配合,但未來在修改相關法律時,我們希望警察的意見能參與其中。
另外,根據我與基層員警互動的經驗,其實大家最常抱怨的不是工時長、工作條件差,而是他們辛辛苦苦抓到的嫌犯,法院卻常很快讓嫌犯交保,讓員警倍感挫折。尤其,許多案件大多是慣犯所為,若法院輕易讓這些人交保,例如薛球,則反而會製造更多的刑案,造成民眾恐慌。因此,我個人認為如何提高累犯的羈押率,或由更有辦案經驗的法官來裁量是否准予交保,也是未來刑事訴訟制度可以努力的方向。
林: 各界對於國內刑事鑑識的問題,在三一九槍擊案件發生後,越來越顯重視,有關此點,部長的看法如何?

蘇:有關提升我國刑事鑑識水準的工作,我們一直都很重視,近年來,相關的預算也不斷在提升。具體來說,可分為遠程、中程與近程三大目標。遠程目標,我們希望促成國家鑑識中心的建立;中程目標,我們打算增加設備與人力的培養;近程目標,我們則必須加強基層人員的在職訓練。另外,證照制度的推動,也是我們努力的方向,因為只有鑑識人員有專業證照,才會有公信力。
人權團體關心的問題
林: 最近人權團體非常關心戶籍法中有關換發身分證必須按捺指紋的規定是否要廢除;另外,余部長任內讓犯罪嫌疑人先是戴上頭套,後又取消戴頭套的政策,以至於媒體可自由進入警局,拍攝嫌犯畫面的情形,頗受人權團體詬病。對此,部長有何看法?

蘇:雖然內政部及警政署最初都希望建立按捺指紋的制度,不過既然內政部屬於行政院團隊的一份子,我們一定會支持行政院的意見,亦即把戶籍法中有關換發身分證必須按捺指紋的規定刪除,目前此項修法版本已經送到立法院了,我們希望立法院盡速通過,因為目前偽造身分證用來犯罪的情況非常嚴重,無論如何,明年我們一定要換發身分證。同時,我也希望此時此刻人權團體能向立法院陳情,而不是對行政部門施壓,因為身分證無法換發所造成的損害,是殃及全民的。
另外,有關余部長之前拿掉頭套的決定,我也覺得這是對的。因為我認為要犯罪嫌疑人戴上頭套,看起來更像「土匪」,所以,重點是「媒體管制」、怎樣不讓他們在警局任意走動、隨意拍攝的問題,這點我們一定會加強改進,而沒有必要再走上戴頭套的回頭路。

尤伯祥律師:
部長提到以後關於警政政策希望可以雙向思考,這點我很贊同。在此,我有兩個問題想請教部長,第一、以上的作法只針對績效問題還是遍及所有警政政策? 第二、除警政內部體系外,在政策的形成與推動上,是否有什麼機制可以聽取到民間團體的聲音?

蘇:關於第一個問題,仍必須根據政策性質的不同,而有所區分。例如警政加給的問題,就不太可能由下而上,形成決議。
至於第二個問題,我個人非常贊同你的意見,我認為參考外部意見是很好的。因為身為部長,應該是政策的協調者、意見的整合者,以及負責行銷政策的推動者, 如果一個部長是一意孤行、下命令的人,那麼這種政策是危險的,所以我贊成與民間團體多多交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