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關對於刑法權之發動,均須依照刑事訴訟法之法定程序而為,即須遵守偵查不公開及無罪推定原則;同時憲法第11、22條保障言論自由及人民「知的權利」,適度發布新聞有其必要。
聲援個案及議題A001-001d
2011年5月27日下午2時,第二場次「司法改革民意座談會」由監察長蔡碧玉主持,並邀請地方、媒體等代表,本次座談會針對地檢署在偵查不公開原則上,如何保障憲法11條保障言論自由及人民「知的權利」進行⋯⋯
聲援個案及議題A001-001e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2011年司法民意座談會建議單,包含「偵查不公開」與「對檢察業務之興革意見」二案。
聲援個案及議題A001-002
OOO贊成偵查不公開,但要適時提供偵查進度與成果,供媒體正確報導。
聲援個案及議題A001-002b
OOO針對「對檢察業務之興革建議」議題,認為如何防範吸金公司的危害,並透過媒體擴大報導,極為重要。
聲援個案及議題A001-002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