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太空椅和超級瑪俐跳

法治教育小組

Q:老師在做輔導管教時可不可以用半蹲、蛙跳等方式來懲罰?
A:半蹲、青蛙跳都是很不好且容易有危險性的輔導管教方式。
教師應儘量避免實施此種輔導管教方式。

法律觀點

依照教管辦法的規定,在課堂上維持秩序、實施輔導管教,要注意的原則就是不能妨礙學生的受教權,也不可以影響其身體健康。
教育觀點
處罰是輔導管教的手段,但並非目的,輔導管教的核心概念不是處罰,而是督促學生反省、學習或是制止他的妨礙學習行為,針對學生的不當行為,教師想要提醒他善盡學生本分和職責,所以以警惕的方式來告誡他,然而警惕他的方式有多種,例如提問他,但是選擇不舒服的處罰,如半蹲、蛙跳等方式,是否就能讓他「痛」定思痛而「痛」改前非呢?如果處罰只是淪為讓學生不舒服的不當體能活動,只是單純因為學生錯誤而處罰他,則偏離了處罰的目的。只要思考過處罰的目的性,教師就會善用教管辦法的諸多措施而不至於無理體罰學生。因為正常的輔導管教措施有助於學生的學習,而不當的管教不僅傷害其身體、心理,亦是一種反教育的示範。
處理建議
半蹲與蛙跳等等固然不是直接對肢體施以外力之處罰,但仍然是屬於一種不舒適的身體狀態,在不舒適的身體狀態下,自然也會影響學生的受教權益,所以我們不建議採取半蹲與蛙跳等等會引起不舒適的處罰。而在教室內的適度罰站則是沒有問題的。
延伸思考
半蹲基本上是一個不舒適的體能活動,我們並不贊同半蹲這樣的處罰方式,因為半蹲是一個不舒適的身體狀態,容易構成傷害,因此學生也只能半蹲很短的時間。可是半蹲很短的時間不如罰站久一點來得切合目的。
不僅半蹲,青蛙跳也是一種很不好且容易有危險性的處罰。也許實施青蛙跳或半蹲可以是很短的時間且很少量,而被認為不構成過當,但仍然要考量學生身體的個別差異;可能有一位學生半蹲五分鐘,突然就昏過去了,但是若罰站五分鐘則他發生昏過去的機率就很低,所以若老師要求一位向來正常的學生罰站五分鐘而不幸學生昏倒發生意外,這樣的情況一般是難以想像、難以預見的,此時老師所應負的責任自然較低。
反之,假如老師叫學生半蹲而他昏倒了,且不小心因此去撞到桌子,則老師的責任將是沒完沒了的。這些都應當是盡量能夠去避免的,所以容易構成危險性的處罰實在應該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