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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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雜誌過去、現在,與未來

林欣怡

從過去到未來,司法改革雜誌記錄著
台灣的司法改革史!

一本雜誌的誕生

1995年10月25日,司法改革雜誌創刊。第0期發刊詞的第一句話就是「司法死了!」但或許就是不相信「司法死了」,抑或是想「置司法於死地而後生」,民間司改會於1995年11月4日正式成立,而司法改革雜誌也伴隨著民間司改會的腳步,一路成長到今天。
五十期代表著將近十個年頭。這十個年頭,台灣的司法風起雲湧發生了許多變化,這些變化司法改革雜誌忠實記錄著。
變化,不斷的變化
先來談談司法改革雜誌本身的變化。外觀上,從黑白到彩色;從薄薄的一本到厚厚的一冊;「製造」方式上,從手工業到電腦業;從秘書處工作人員的業餘編排到請專業美編協助;在處理的議題上,從專注到多元;在能見度上,從不被看見到被看見、從小小眾到小眾……,司法改革雜誌,變化,不斷的變化……
范曉玲律師,曾經擔任過民間司改會成立初期的副執行長,也應該算是第一位專職的秘書處主管。她回想起當時「創業維艱」的狀況,「天啊!怎麼有人將雜誌編成這麼密密麻麻,嚴肅難讀,活像政府公報一樣?」這是范曉玲的司改雜誌初體驗。當時,只有她和另一位工作同仁,在有限的資源下將雜誌「美容化妝」的工作盡量做到最好。
雖然不滿意,但所有執行委員也都非常認真地參與雜誌的設計與撰稿過程,在實驗的過程中,「一方面產生了內部凝結的力量,一方面也逐漸激盪出一種真正貼近人民的溝通方式。」范曉玲道。

公報?還是雜誌?
的確,「初期比較像是對內的刊物。內容及撰稿人也很大部分是局限在法律圈中。」從司法改革雜誌創刊,就從來沒有缺席過的總編輯詹順貴律師道。回顧最早幾期的內容,大家可以發現,雜誌內容就是些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籌備過程的文字資料呈現,例如:發起說明書、籌備計畫書、各式的章程……
羅秉成律師也覺得,司法改革雜誌「剛開始比較像是機關刊物?它是民間司改會與外界接觸的媒介沒錯。但是互動比較少、單向溝通,看不出正反不同的意見。」當時,不管是雜誌或者民間司改會,都是草創初期,非常需要社會能見度,因此,執行委員們發展出一套「快筆輪值」制度。范曉玲當時每天一大早進辦公室,第一件事情就是讀完所有的報紙,挑選出合適回應的司法議題新聞,然後聯繫輪值的執行委員,央求他們在新聞尚未退燒前,寫出一篇即時評論,投稿到報社。羅秉成大概就是民間司改會產出最多的快筆律師。也因為這些文章的二次利用,所以司法改革雜誌也漸漸走出了「民間司改會公報」,開始有了雜誌的樣子。
創造台灣對司法的社會論述
王時思是繼范曉玲之後,第二任副執行長,也是第一位專職的執行長,目前正在美國杜克大學攻讀學位。她進一步說明她對司法改革雜誌的期待。「司改雜誌對我來說是創造台灣對於司法的社會論述。司法是什麼?該有什麼樣子?人們的期待?法律人的角色?司法的社會責任?……等等。透過觀念的創造、傳遞、教育,論述的目的是為了動員,動員更多人關心並且參與這個議題。」
當時不管是朝野的司法圈中,都有一股濃濃的改革氛圍,也因此,大家在激盪討論之下,產生了許多對於司法未來的願景與藍圖,這些當然就是司改雜誌中不可或缺的內容。當時提出的包括一些研究報告、修法條文、司法改革藍圖……等等,幾乎就是現在司法改革的方向。
對內深化‧向外擴張
除了向內凝聚共識,也要向外尋找同盟,不要局限於法律人圈中。所以,「漸漸對外邀稿及徵求文章,除了對內凝聚司改共識,也更努力地對外行銷我們的觀念。」詹順貴律師說出了這個關鍵性的變化。越來越多不是律師身分的人,參與編輯工作、組成編輯小組。
回顧雜誌,的確可以發現,除了所謂回應時事的快筆評論文章之外,開始有了個案故事的報導、也開始有了人物專訪,李遠哲院長與當時的陳水扁市長,是司改雜誌第一個採訪的對象。
編輯部的多元化
蔡崇隆導演,因為之前新聞採訪經驗,從第20期雜誌以後,曾經協助編輯部做過幾次的採訪報導訓練,他也覺得司法改革雜誌以司改評論文章為主,「當然也都水準很高。不過,是否可以增加一些法律文學軟性的文章,或者是個案追蹤、當事人報導的紀實報導文章。」他說,這樣才雜誌能夠「軟硬適中」。記者、紀錄片導演的背景,讓他非常重視,如何與人有效的溝通與傳達概念。
「我對於雜誌定位的期待是,它要『從貴族走向平民』。」現任副總編輯洪鼎堯老師進一步說明,司法是非常專業的,所以要「平民化」似乎不太容易,因為法律用語就變得不精準,因此改革更形困難,司法的知識壟斷在專業者手中。目前,司法改革雜誌的編輯委員,包含律師、教授、高中公民老師、法官、記者……,多元熱鬧了起來。
對誰論述?向誰動員?
即便如此,顧立雄律師還是高喊著,「我絕對不會帶著司法改革雜誌進廁所!」他開玩笑道。因為「司改雜誌不可能是壹週刊,所以上廁所絕對不會捧著讀。」顧律師應該是司法改革雜誌中,社論的主要操盤手,很多社論及有關刑事訴訟修正的文章都是出自他的筆。
王時思說,「司法改革雜誌對我來說有兩個意義:論述及動員,彼此銜接。因為論述有力,所以有力動員。」
即便經過努力,司改雜誌的內容已經盡量多元淺白,但是還是有許多人嫌不夠。因此,我們要問,讀者是誰?對象是誰?如果雜誌的目的是論述及動員,那,我們想動員誰?
司法改革雜誌第11期及12期,主要都是在報導1019大遊行。這是在民國86年,由民間司改會發動、許多其他對司改殷切期盼的團體響應參與,也是第一個有這麼多律師、法官、檢察官走上街頭的遊行。
司法改革雜誌第21期、22期,主要是在談論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的召開,這個事件是司改上下的轉折點。保守、激進的勢力,在其中角力,民間司改會當時極力促成,但最後為保持繼續監督的正當性,最後選擇不參加……。雖然雜誌中有不同的社會團體如婦女、身心障礙、勞工……,以自身角度出發針對司法改革提出建議,但是,總的來看,司法論述的主體還是法律人。
讀者為什麼要讀?!
「我希望雜誌漸漸的從內部機關報,甚至切斷臍帶關係變成獨立的雜誌。」洪鼎堯大膽地說出了他心中的期待。「當一個機關刊物最可怕的事情,就是失去自我批判的能力」。司法改革雜誌要做得好,就不要忘記自我的批判。讀者為什麼要看?在題材選擇、內容上,可以跟人民切身有關的。否則大家都覺得司法改革雜誌離我很遠。
「對於雜誌的期待?」「不要太苛求,能夠出刊就可以!」顧立雄用他一貫慵懶性感的聲音說道。因為他自己也參與過很多與法律有關的雜誌,知道辦雜誌的辛苦。不過,說正經的,他對雜誌的期待是「一本非法律人也可以捧讀,有關闡述司法改革的雜誌。」但是,他卻又悲觀地補上一句,「就算再淺顯,也是有興趣才會看,沒有興趣還是不看。」正、反的想法不斷拉扯著……
蔡崇隆說,「希望我們可以走出知識分子和法律圈。」詹順貴說,「希望文字從單純的論述功能,可以變成普及。可以清楚去理解,司法改革不是很沈重的論述。民眾也不單單是受到委屈,才會想來看司法改革雜誌。」
以前的司改雜誌的確只想到我們(民間司改會)想講什麼而已。但從「專題企畫」的演變發展看來,也可以發現從第23期開始,有比較時事性的專題企畫出現,甚至每期都搭配一個時事的專題、一個論述的專題。司法改革雜誌不再自顧自地說話。
不同的擔憂
但是,除了這些之外,羅秉成有其他的擔憂。「我希望大家可以進入司改雜誌的這個平台中,形成討論的風氣。」因此,他也覺得,「一定要就特定議題,向不同觀點、立場不同的人來邀稿。」這樣也才能培養司改雜誌吸引多元的能力。不過,議題的討論,通常來不及深耕。「司改雜誌因為民間司改會的支撐,開發議題的能力不錯,但是如經營議題的能力,有待加強,因為研究群不夠。」所以,「我們的議題會枯竭並且縮小中(或者被跨越),因此,會不會輪到改革者答辯,抑或形成『改革的再改革』。我們似乎已經變成答辯者。」
期待‧未來‧前瞻性
「很多事情,也許過了就會忘掉。我們要盡量在當下將它記錄下來。不同面向、不同的人,不限於民間司改會、在曹、在野,甚至是我們曾經對抗過的人!」顧立雄正經地建議道。
「可否有一些比較跟社會面的連結的文章,平民法律疑難的解決。」蔡崇隆建議,這樣可以多爭取到一些人民認同司法改革理念。
「主動尋找議題,找到合適的邀稿人;並且不限於律師界、學界。也應該要多聽聽社會意見領袖對於司法改革的不同看法。」這是羅秉成對於如何營造討論平台的初步想法。而且,他也特別關切,我們是不是有北部觀點及南部觀點比重不均的問題。
王時思說,「所以社會動員是創造司法的社會參與,共同塑造司法的想像,在互動中建立台灣的司法想像及實體。對我來說,這是建立具有社會基礎的司法過程中的一小環,台灣對於權力分立、司法獨立其實陌生,對於民主的想像也局限在政治層面,所以需要工具銜接社會參與和國家機制,司改雜誌是這個過程中一個可能的連結。」
司法改革雜誌伴隨著與民間司改會一路走來,也忠實地擔任了史官的角色,記錄了這十年來司法改革的進程。史官對事件的選擇及下筆評論的方法,肯定是有觀點及立場的,並無法討好每一個人。
對於司法改革雜誌的期待很多,我們願意帶著追求進步的心態,希望未來的雜誌能夠更有自己的獨立性格、能夠自我批判、能夠與他人對話、能夠多元化吸引不同的群眾、能夠……。司法改革雜誌除了監督司法改革,也同樣帶著改革求進步的心,要求自己。(作者為民間司改會辦公室主任、司改雜誌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