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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10句話

編輯部

司改10句話
要從0-49期司法改革雜誌中,僅僅挑出重要的十句話,是困難的!
在司法改革雜誌中的每一句話,都在提醒我們要更謹慎、謙卑。
當我們面對司法或者司法面對人民時……

1
當司法不分貧富貴賤對所有人許下「任何人皆生而平等」的承諾時,就有義務去建立一套通過司法可以實現正義的管道。而這就是我們要的司法。
(司法改革雜誌第十二期,第3頁,《從民間出發-社論》)

2
當我們肯定司法人員可以為了追求事實真相而不擇手段,並且奉為打擊犯罪的英雄,我們便是在扭曲司法的功能和價值。
(司法改革雜誌第十八期,第3頁,《法學教育》)

3
司法改革人民要的也不多,只求一個公平。
(司法改革雜誌第二十一期,第31頁,
《全民發聲系列六:「如果他是伍澤元」》)

4
真正該在意政治案件的人是司法人,因為當司法遇上政治的時候,才是考驗司法究竟值不值得信賴的時候!
(司法改革雜誌第三十一期,第43頁,《「全民公審興票案」專題:政治案件的司法意義》)

5
在司法訴訟體系下,我們看到的是一條沒有品管的生產線,只要一個疏忽,司法不但不能保障人民,反而淪為冤案的加工廠。
(司法改革雜誌第三十二期,第18頁,《特赦還給了蘇炳坤什麼?》)

6
人民不相信司法,卻都願意把自己的生命交給司法裁奪,豈不怪哉?法律不是用來醫療人民內心恐慌的藥方,強留死刑以圖安百姓心,終究罔然。
(司法改革雜誌第三十三期,第43頁,《死刑存?/廢?:宣告「死刑」死亡之前///》)

7
媒體與司法,同為監督矯正政府弊端的重要權力,若不能趁著政黨輪替之際,穩固永不退轉的根基,那形同證明民主進程的嚴重挫敗。
(司法改革雜誌第三十四期,第8頁,《在人性中浮沉的司法天平》)

8
做為一個法律人,要做的不就是努力拉近與真相之間的距離?不是要滿懷宗教家的熱情與真誠,告訴人民:「法律是講道理的過程;法院是講道理的地方」嗎?
(司法改革雜誌第三十八期,第41頁,《法律不處罰笨蛋?》)

9
證物是需要靠正確的詮釋才能夠說話的,因此詮釋的人專不專業,這才是重點。
(司法改革雜誌第四十期,第14頁,《發現真實,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10
一個真正尊重人的社會應該是縱使面對的是真正的犯人,都應該尊重「他」身而為人的基本人權。
(司法改革雜誌第四十期,第44頁,《尊重嫌犯及其家屬的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