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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完成的「寧靜革命」

黃文雄

「寧靜」指的如果是「相對流血較少」,大概沒有甚麼爭議;
但「革命」卻是極為令人困惑的說法。如果「革命」只是個誇張的比喻,也就罷了,
但如果他所指的是「從威權向民主轉型所必須的基礎性改革」,那就很值得考究了。

三二○大選之後,為甚麼會有至今未止的「延長賽」?這個問題的討論已經不少,但似乎還沒有比較富於歷史縱深和國際比較的解析。本文想沿這個方向,稍做嘗試。
也許你不相信,但三二○那天晚上,我的心情是有段時間蠻不錯的。連宋兩位率領數千泛藍群眾向總統府進軍的時候,我正好看到一位向來極為活躍的泛藍立委在同一家餐館吃飯。我看到他連續接了好幾個電話。從他和兩位女伴的談話表情約略可以猜出談的是甚麼。但是他們並沒有離開,接接電話之餘,仍然悠閒地品酒。
這和守在電視機前的朋友電話中告訴我的觀察是一致的:連宋宣佈進軍時身邊沒有幾位國親立委。這和前晚的另一件事也是一致的:陳文茜在她主導的記者會上說的話,不久就被馬英九消毒為「不代表連宋總部」。
我那時心情不錯,倒不是為了那一黨,而是為了看來台灣將有一個比較像樣的在野黨,一個品質較高的制衡力量:從事社運多年,我知道單憑社運和公民運動絕對做不好監督政府的工作。很可惜,這種心情沒能持續多久。我們都看到大選舉區的結構/制度因素開始發生作用:從親民黨民代在凱達格蘭大道的掌控麥克風,到越來越多的國民黨立委排隊等著上指揮車,到以後的「鞏固領導中心」等等新發展…。
心情雖然有所變化,總統府前雖然鑼鼓震天,我腦中想的倒一直是「寧靜革命」這四個字。或更具體的說,是「尚未完成的『寧靜革命』必須走向完成」這個意念。
「寧靜革命」的歷史背景
多少熟悉民主化研究文獻的人都知道,在所謂第三波全球民主化浪潮中的各新興民主國家裏,我國最凸出的地方是,原來執政的國民黨繼續當權到二○○○年才下臺。這個過程曾經被稱為「寧靜革命」。「寧靜」指的如果是「相對流血較少」,大概沒有甚麼爭議;但「革命」卻是極為令人困惑的說法。如果「革命」只是個誇張的比喻,也就罷了,但如果他所指的是「從威權向民主轉型所必需的基礎性改革」,那就很值得考究了。
我們都知道,一九八○和九○年代的國際壓力,以及國內的民主運動與執政黨內亂,都只能逼著國民黨改變,但是改變的程度、議程和速度,最後卻是由原來執政的藍軍所主導的。由於基礎性的改革必然會傷害到統治集團的既得利益,所謂改革充滿了但求延續政權的適可而止的工具性格,否則我們也不會到今天還在爭執制憲修憲、政府改造、包括歷史教育的教改、選舉制度、金融稅制…種種等等問題…而且不只是執政黨有問題,反對運動的李登輝情結也大大模糊了民進黨的改革意識。
依我的觀察,國民黨最具實質的讓步,其實是開放政黨競爭。對具有執政和黨產優勢的國民黨而言,這原本是一個高招:選舉工程從此消耗了全國幾乎全部的政治能量,選舉勝負的短線考量也鈍化和分散了基礎性改革的意識和動力。要不是有國民黨的再次分裂,不只民進黨執政難期,國民黨也極可能像日本的自民黨一般長壽。
不管你怎麼看待民進黨過去四年的意外執政,或怎麼推想此後台灣將會或應該如何發展,我們都不能忘掉這個「『寧靜革命』尚未完成」的歷史背景。
從這個觀點去看,和民進黨必須持續進步一樣,泛藍勢力的脫胎換骨顯然是台灣民主持續發展的不可或缺的要素。但是,我上文所提的一時心情不惡顯然有太多僥倖的成份。如果延伸上文的國際比較,泛藍的脫胎換骨所牽涉的似乎不只是藍橘矛盾或世代交替而已。譬如說,東歐許多國家的「革命」也很「寧靜」,但原來執政的共產黨不只很早就下過台(有些還不只一次),而且東歐人民想做「正港」歐洲人的強烈慾望,在在都迫使共產黨必須不斷以西歐的社會民主黨為模型而自我改造。原來的執政黨和反對運動所組成的民主政黨互相競爭刺激,那些國家所完成的基礎性改革都比台灣多。
藍綠都需要進步與提昇
同樣是「寧靜革命」,台灣的泛藍做了十二年的「台灣自民黨」之夢後,卻不只浪費了在野的四年,其歷史與文化情感所繫的中國也無法提供類似西歐所扮演的進步驅力,使其透過自身脫胎換骨的努力以逼迫泛綠的進步與提升。三二○大選及延長賽的亂象不只可以從我們這場尚未完成的「寧靜革命」找到解釋,這個根本問題的探索與討論,恐怕更需要在螢幕和版面上多佔點空間吧。(作者為台灣人權促進會顧問、總統府國策顧問)
(本文轉載自930403中國時報)

「廢除死刑策略及法律文化」國際研討會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Legal Culture and Strategies for Abolition of Death Penalty
時間:2004年5月15日(週六)09:00~17:00
地點:輔仁大學濟時樓九樓國際會議廳
主要內容包括:「美國社會科學對支持死刑之研究」、「面對死刑難題的積極策略」、「替代死刑之策略:受害者議題、替代方式、安撫民眾」、「死刑存在=犯罪被害人之保護?:論德國與台灣之被害人保護措施」、「論死刑在台灣社會的象徵意義」、「我國暫時停止執行死刑之策略—以總統之赦免權及法務部長之行政裁量權為核心」
主講嘉賓:Dr/ Michael L/ Radelet、Dr/ Richard C/ Dieter、Dr/ F/ Peter Hodgkinson、盧映潔助理教授、李佳玟助理教授、吳志光副教授、林永頌律師、黃文雄國策顧問、邱晃泉律師、黃默教授、甘添貴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