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沒肩膀 人人「當自強」
陳庭瑋
法官沒肩膀 人人「當自強」
◎陳庭瑋 _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學生
我是個法律系大二的學生,尚未修過訴訟法課程,不了解訴訟程序,遑論近日的「速審法」。當我去旁聽徐自強案更八審開庭時,我的感受應該和一般民眾的感受相同。徐自強因為速審法出獄這事情,或許很多人會說「這是恩典,有的出來就不錯了。」但我認為這並不值得高興,更八審徐自強仍然被判無期徒刑,徐自強不知何月何日又必須回到監獄,短暫的重見光明不是真正的正義。
是的,我認為徐自強無罪。我憑什麼認為一個已經更了八審都被判有罪的徐自強無罪呢?我是因為辯方讓我相信他無罪,我是因為諸多證據的呈現讓我相信他無罪。我永遠不會忘記更八審第一次辯論庭,從星期五下午2點30分開庭到晚上8點30分的長時間辯論,3位律師用最大的努力提出許多讓人無法反駁的「徐自強不在場證明」與證據,他們也指出兩名共同被告自白書的缺漏
和矛盾。
第一次開庭一直到晚上上8點30分還無法辯論終結,律師們準備充分的投影片就延續使用到下星期一的第二次開庭。我也不會忘記那位容易被忽略的檢察官,因為從頭到尾他只講了一句,「請法官公正判決。」後面6小時的辯論過程,他從未抬起頭看投影片,而是一直低頭看著他的卷宗。我更不會忘記審判長在請辯方辯論時,她講了一句讓人啼笑皆非的話,「請簡明扼要的講」。一件攸關人命的案件,你要如何讓律師簡明扼要的辯護?這句話是不是代表不管辯方如何辯論,其實你心裡都有個底了,早就對這件案件有自己的定論?或許就像司法界多年來的弊病,不敢得罪前人的判決,無法依據既有的證據線索重新判決,那試問再多的更審的意義何在?
就我所知的法律知識,一件案子發回更審就應該以第一次審判那樣的心態來面對,不是嗎?或許他纏訟多年許多爭點都已耳熟能詳,若不能以第一次審判時的心態來面對這案子,拘泥於往日的判決,無視辯方所提出的新證據與疑點,這是一個公正的判決嗎?如果第一審的判決有錯誤,徐自強豈不是永遠無法翻身?
徐自強案尚未落幕,他,憑著共同被告的自白而身陷囹圄,試問是否任何一個民眾都有可能因為幾個罪犯指著你,大喊「有!你有跟我們一起殺人!」而有相同的處境?當法官沒有肩膀,無法獨立思考審判而畏縮地停滯不前時,任何人民都可能有冤屈無法洗清的情況發生,人人都有可能成為徐自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