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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的一封信

郭學優

給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的一封信
各位律師,您好:
我是高雄大學的學生,雖然不是法律系,但想對法律的知識多些了解,因而注意到保密分案的相關新聞。從一開始的恐龍法官事件,馬總統為了實現司法改革諾言,支持廢除最高法院保密分案制度,而後民間司法改革聲浪此起彼落。
為了更了解目前司法改革方向,我意外的進入司改會的網站,學習到好多我以前所不知的「法律的正義」。司改會的教育推廣、個案追擊都讓我體會你們的用心,還有精心製作的影片,讓我更了解你們努力的方向。像近期的《向司改蝸牛宣戰》三個努力方向,值得全民一起努力:淘汰不適任法官檢察官、追緝惡檢和推動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從年度論壇和研討會中可以看到許多有關如何改善全民關注的恐龍法官的討論與意見,其中讓我有想法的是藉由陪審團制度,讓人民參與審判。
在4月16日,保密分案走入歷史,此結果是經過正反兩方的討論所得的:前最高法院楊仁壽院長批評廢除保密分案即侵犯審判權,我最初也認同他,是否出現恐龍法官,問題不在審判的制度面,而是法官本身素質與培訓的問題,因此傾向楊院長的說法,政府官員不能為了順應民眾,沒有了解制度本身,而以偏概全,流於民粹主義。但深入了解這件新聞的後續發展後,才懂得決定一項政策的困難和複雜度。
林 正律師說的對,時至今日,權與錢干預司法不能說完全絕跡,但全民支持司法獨立已是社會共識,在這樣的社會氛圍下,實在沒有理由讓非常時期的非常作法延續下去。但楊仁壽院長的說法也並無不對,我們應重視的是法官的素質和培訓,所以在「如何避免恐龍法官的產生」論壇中(編按:請參閱http://www.jrf.org.tw/newjrf/RTE/myform_detail.asp?id=2993),各律師也提出可行方案,而目前司法院的回應是:法官人事審議制度透光,人審會權責分明。看到司改會和政府互相溝通、協調達成社會的進步,社會大眾想必十分感動。
由於沒能參與《第七屆司改論壇:人民參與審判──台灣實施人民參與審判制度之評估研討會》的討論,以下想提出一些我在學習中的想法,也希望司改會能儘快將前述研討會的相關資訊分享給民眾。以我國在2003年引進英美的「證人交互詰問制度」為例,立法者沒將刑事法官主動調查證據的既有權利廢除,法官因而可主動詢問證人,介入訴訟雙方詰問證人的程序,完全不符英美制度交互詰問證人的基本精神;而現今想引進的陪審團制度是否也有「橘生於淮南則為橘,生於淮北則為枳」之虞。此外,台灣素有黑道文化,許多研究發現,過去,執政的國民黨以養地方派系穩定政權,而後黑道由抬轎者躍登政治舞台,由政治勢力控制司法也不無可能,陪審團可能遭到黑道威脅而成為影響審判的利器。因此,我覺得我們應深入了解各國陪審團制度的實施情形,從中汲取他人成功的經驗,並綜合台灣政治、司法情況制定出最適合的法律,並且保護陪審團不受金錢、暴力的誘惑與脅迫,達成司法領域的民主化。希望司改會能繼續為台灣維持司法正義。
敬祝 安康
高雄大學郭學優同學 敬上
2012年4月29日

民間司改會回覆民間司改會回覆
郭同學,
你好,非常感謝你的來信。能這樣在你心中種下司法改革的種子,實在是司改會之福。我們會持續耕耘,無論是個案救援、法案改革、制度研修,還是最深遠而看不見立即效果的民眾教育(包含網站、電子報、臉書、大專院校宣講、影片製作),我們都用盡各種方式努力中。關於信中所提,希望敝會儘快將《第七屆司改論壇:人民參與審判──台灣實施人民參與審判制度之評估研討會》的相關資訊分享給民眾,我們已經在《司法改革雜誌》第83期作了專題報導「國民參審 台灣準備好了嗎?」,全文請參閱http://www.jrf.org.tw/newjrf/Layer2/publishing_1.asp?id=3053。再次感謝您的來信及支持喔!
敬祝 學業精進、一切順心
民間司改會 敬啟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