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掀開檢察官面紗

王子鳴

掀開檢察官面紗
近日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冠佑遭指控問案態度不佳,針對這隻「憤怒鳥檢察官」,法務部已著手於個案調查。暫且不論這起個案,其實藉鏡法官改革的歷史,筆者認為,法務部應該公開檢察官起訴、不起訴書的查詢,藉此達到公開、透明、全民監督的理念。
以前,當事人無法得知承審法官的姓名,而法官對外只有「股別」作為代號,而且法庭上也不會有法官的名牌。不過,現今法官的姓名已經不會再隱藏了,這樣的司法透明、公開,讓法官更加謹慎、自律。最近司法改革要求廢除最高法院保密分案的理由,也是基於此種思維。
歷史告訴我們,司法封閉、黑箱作業,它只會腐敗。只有對外公開、透明,人民才有監督的機會,它才不會胡搞瞎搞。近年爆發的恐龍法官事件,也是因為全民的力量、基層法官向上怒吼,法官部分的改革才如火如荼。
但是,相較之下,檢察官部分的改革似乎慢了點,此次憤怒鳥檢察官,若不是由司改會蒐集、對外公開資料,社會大眾根本無從得知。而究竟該如何監督檢察官,筆者認為,公開檢察官案件偵查終結的起訴、不起訴書,是最基本的要求。
目前法官的判決,都可在司法院的法學資料檢索中找到,唯獨檢察官的起訴、不起訴書,只有在社會大眾關注的重大案件上,可能例外的對外公開。絕大多數案件外界根本無法得知檢察官的認事用法。
如筆者在去年參與國科會的大專生專題研究計劃,以微罪問題作為探討對象,但是,大多數微罪問題,檢察官即以相對不起訴解決,對於檢察官如何表達法律見解,有無可議之處,均無法得知,缺乏此部分,在該研究`上是相當可惜的。
就學術研究而言,法官的判決書是一大來源,而與法官考訓相同的檢察官,他們在起訴、不起訴書中所表達的法律見解,相信也具有一定的研究價值。所以,檢察官公開起訴、不起訴書,不僅使得社會大眾可監督,亦可使得學界有更深入的法學研究,可謂有利無害。
因此,現況下對於檢察官承辦的案件處理,外界根本難以監督,與其期望行政一體、內部監督,不如公開檢察官的起訴、不起訴書,也藉此讓檢察官自我警惕。對外公開、透明,這點效果,從法官改革的歷史上,已得到相當的證明,現在,是該呼籲法務部掀開檢察官的面紗的時候了,讓全民來監督檢察官吧!
王子鳴
文化大學法律系學生
華岡法律服務中心總幹事

民間司改會回覆民間司改會回覆
王同學,
你好,非常感謝您的來稿,同時也很高興您注意到本會所召開的「憤怒鳥檢察官」記者會。針對您文中所提之「公開檢察官案件偵查終結的起訴、不起訴書」,也的確是我們一直以來努力推動的改革之一。我們會持續努力,也感謝您的支持。
敬祝 安好
民間司改會 敬啟
2012年6月30日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