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一個伍澤元
王時思執行長
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籌備會終於從善如流的拒絕了由伍澤元委員代表立法院出席全國司改會議,故事發展到這裡本來應該是個「happy ending」,大家都鬆了一口氣,至少不必見到司法改會議再次被糟蹋,也不至於還沒開會就先被罵到臭頭。可惜,這還不是最後的大結局完結篇。
在司改會議籌備會的決議中「委婉的」說明了由於「伍澤元委員因形象備受爭議,所以不適宜出席全國司改會議,故請立法院另行推派代表」。籌備會也不諱言,無論是籌備會或是司法院都沒有權利拒絕立法院推派出的代表,因爲這封由全國司改會議向立法院發出的邀請,至於立法院如何決定,老實說是立法院的權責,的確不是司法院可以置喙的,因此嚴格說起來,這項決定還稱不上是「拒絕」,而是「建議另請高明」。
其實我們不難瞭解司法院處境的尷尬,司法院與立法院本來就是權力分立的平行單位,有什麼權利對立法院派出的代表挑三撿四?而這現象也恰如其份說明了過去司法改革會議總是無法眞正落實的原因一一司法改革不是只有司法院唱獨腳戲就可以完成的。
以這次的伍澤元事件來說,立法院除了部分委員提出抗議,認爲壞了立院的形象之外,請問有什麼積極正面的作法沒有?我們始終只聽到立院表示這是各黨派自己的事,立法院不便干涉。我們不禁要問,當立法院在通過重大法案的時候,如果遇到個別立委的阻撓,立法院還會只是說「這是各黨派自己的事嗎」?我們不是明明看到立法院對重大議題的態度總是透過政黨協商積極解決嗎?不是針對特定議題,各黨派都會派出代表自身意見的專業立委進行協商談判嗎?一旦經由政黨協商決議的事項不就成了全體共識,不得輕言反悔,也得以在混亂的立法院中順利過關嗎?怎麼這次相關司法改革的問題,立法院就擺出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了呢?
說穿了,立法院根本不支持司法改革才是關鍵。我們要說,如果立法院持續以這樣的姿態對待全國司改會議的邀請,請問走了一個伍澤元,難道沒有第二個嗎?估不論羅大哥也嚷著要親自出馬全國司改會議,就算不是大哥級,就憑立法院司法委員會高達八成是有案底的立委組成的情況下,難道還怕沒有下一個「形象有爭議」的委員嗎?還怕沒有下一個「特權立委」要自告奮勇參加眾所矚目的司改會議嗎?試問,到了那個階段,司改會議籌備會還要搬出什麼理由來一一「拒絕」這些「不適宜」的人選?所以,立法院必須重新正視全體人民對於司法改革的期待,重新評估自己將要在未來台灣司法改革的進程中扮演什麼角色才是關鍵。
這次的全國司改會議,戲碼才剛要一一上演,現在出醜的是立法院,未來相關司改問題至密的行政院(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甚至考試院、監察院,是不是在接下來的司改問題上都能支持進步改革的鼓聲,還是像過去一樣持續扮演保守、拖延改革的力量,相信會才是全體人民一起睁大眼睛監督司法改革能否有成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