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澤元風暴
王時思執行長
七月份召開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代表立法院出席的代表之一,竟然是有案在身的伍澤元委員,這個消息一傳開來,震驚各方,一致認爲是對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的一大諷刺。
不過,這個現象卻也如實說明了全國司改會議的困境。這次司法院希望藉由全國司改會議來推動司法改革的原因,從來不是因爲開會討論的本身能對司法改革有什麼貢獻,而是藉由開會的形式來確認會議結論的正當性,使得未來推動司法改革得到政治力量的承諾,作爲司法院落實司改的依據。
但是以立法院推出伍澤元委員作爲與會代表來看,顯然這是司法院一廂情願的想法,至少當立法院院長回應:「人選交由各黨派自行推出,立法院不便干預」的時候,我們不禁要質疑,如果今天是開完全國司改會議,當立法院代表帶回全國司改的會議結論時,立法院是不是也可以用同一套說詞,認爲會議結論無法作爲約束各黨派的依據,無論立法院在會議上做出過什麼承諾,種種美好的司法改革結論又要再度淪爲紙上談兵?
因此,當所有人都強烈譴責伍委員應該要自行迴避,不配擔任立法院參與全國司改會議代表的同時,我們要提醒的是,全國司法改革會議能否成功,是建立在跨院際的各機關是否一致的認同司法改革的大前提,今天伍先生不宜擔任司改代表的原因,並不在於其曾經經歷過審判,而在於他根本就是一個因爲特權身份而享受司法例外優待的負面教材,所以他根本就不是一個希望要司法改革成功的角色,反而是一個享受司法不公而獲利紐得利益者,這樣的人要如触下來談改革?
至於對司法院、立法院,乃至於行政院、法務部、考試院等各相關司法改革的機關,我們再次呼籲,這次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在沒有總統出面召集,也沒有院際強制拘束力的前提下,司法改革能否有成,端賴於各機關對於司法改革所持的態度,如果像立法院這般把責任推給各黨派、不宜干涉等等說詞,想要藉由全國司改會議落實司法改革就眞的是天方夜譚了!
(轉載中國時報88.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