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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障」而非「管教」一集會遊行法警察濫權與學運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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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7日,中國大陸海協會副會長陳雲林訪台。由於有張銘清來台遭到議員拉扯成傷的前車之鑑,加上陳雲林是國共分裂以來大陸官方訪台的最高層級,政府遂以高规格維護陳雲林人身安全。 這樣做的結果就是,短短五天之内,爆發了台灣近十年來最嚴重的警民衝突。從一開始警方在各種場合單向的過當執法,到後來包括晶華酒店外的衝突、圍城行動,到後來衍伸出了野草莓學運,警民雙方的衝突只有愈昇愈高,一直到陳雲林離台後仍然餘波蕩漾》 所有的激烈的衝突幾乎都發生在集會遊行的場合》爲什麼? 其實這個問題一直都存在,只是這次集會遊行涉及的議題太敏感,過度的神經緊張導致衝突昇高,才大大提昇了這個問題的曝光度。問題就在於在集會遊行場合時,到底警察扮演的角色爲何?該是保護憲法所保障的人民集會遊行的權利,還是可以將上級的指示無限上綱(以本次事件而言,就是維護陳的人身安全)而對打壓參與民眾,甚至動手、動粗?且看本特別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