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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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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手記

編輯部

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而今年(2008)正遇世界人權宣言六十週年,這份對基 本人權的進步有著重大影響的宣言施行至今,各國的人權真的仍朝著那樣的目標 前進與努力嗎?就我們的觀察,沒有。不論是新興國家、開發中國家,或者已開 發國家對於基本人權,都因為有各自「特殊的考量」,而緩下了前進的腳步。在 _甲子後的現今,世界各國對於基本人權究竟怎麼看待?怎麼發展?本期針對美 國、日本、中國、韓國、緬甸、德國乃至於台灣自身,做了一次各國人權腳步的 檢討。
另外,本期也就法學教育的實習進行了特別報導。現今法律人最被詬病的, 便是考上國考前的死讀書,以及所受教育與實務的顯著差距。能夠將法學教育與 實務結合在一起的,莫過於實習課程,這其實是法學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環。薦 於推動先前由人本教育基金會推行「蘇案律師團義務助理培訓計畫」的成功,以 及陳錯雄老師在大學推動法律貢習課程的經驗,本期邀請這兩位專家學者,對於 推動實習課程的經驗做一些分享。
除了這兩個既定的專題外,這兩個月又天外飛來了兩件大事。
11月,由於新總統就任後對陸政策的急轉直下,政治氣氛持續緊崩,終於在 陳雲林來訪時爆發。民間發動的各場集會遊行,在警察的執法過當下,造成了多 次警民間大大小小的衝突。先有社運界對警察執法過當的抗議,發展成之後的野 草莓學運;除了政治訴求外,人民最強烈要求莫過於修改集會遊行法。因為警察 在集會遊行的場合之所以有這麼大的執法權力,是落伍的集會遊行法所賦予的。
另一方面,從八月底陳水扁在媒體上公開懺悔「做了法律不允許的事」以 來,扁洗錢案不斷發酵,從特偵組不斷在媒體上放話、一連串的聲押、扁案相關 辯護律師的各種聲明,到法務部要求對在媒體上公開發言的律師予以調査;這個 案子把長期以來並未真正受到重視的刑事人權問題,一口氣全攤在陽光底下。
一口氣發生了那麼多與司法相關的事,編輯部_方面對於藉這兩個大事件一 口氣加強人民對司法改革的重視感到欣喜(?)外,也非常傷腦筋,該怎麼突顯 這兩件事的重要性。於是,在原本既定的封面故事及特別報導之下,針對這兩件 事臨時加碼兩個專題,也將本期擴充到近100頁。
這兩件事都是我國司法上的危機,不過,危機卻也是轉機。在司法節前夕發 生這兩個與司法改革緊密相關又高度受到社會矚目的大案,或許正告誡著,政府 對於施行了近十年的司法改革成果,該做一次總檢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