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國家權力暴走日本人權退步一人權地圖顯影:日本

吳豪人

華麗、空泛、虛矯,號稱繼納粹的柏林奥運之後最為瀰漫集體主義民族夢囈色彩的北京奥運,占據了2008年世人的所有眼光。可是卻很少人記得,今年其實是世界人權宣言問世的60周年。北京奥運與世界人權宣言,兩組完全互斥的思維,正明裡暗裡的爭鋒較勁,但如果僅以亞洲地區而論,人權宣言的價値在現況中似乎屈居下風。事實上,亞洲的人權狀況,在21世紀伊始之後的這八年,呈現了急速萎縮的現象。
這波反人權逆流自有其國際背景。第一是受到911之後美國舉國欲狂的反恐「國策」的惡劣影響,讓各國政商取得有利藉口,大刀闊斧的進行過去欲蓋彌彰敢做不敢說的,對國民及外國人的全面監控。而全球化的資本亂竄與人口移動,讓服膺弱肉強食叢林法則的新自由主義振振有詞的取代國際人權基準,從而更強化了監控的「正當性」。第二個因素是中國。「以經濟開放與人權典範促使中國走向民主改革」的後冷戰思維,經過了20年,已經被證明完全失敗。實際的情形是,中國的特權與威權資本主義經濟的興起,顚覆了所有經濟學的基本理論,並迫使想跟它做生意的國家,都必須降低本國的人權高標準,迎合中國的人權低標準。
美國的反恐與中國的崛起是造成亞洲人權低盪的兩大元凶禍首。也是世界人權宣言60周年的最大諷刺。台灣以及周邊的國家尤其是民主國家無不大受影響。其中最令人側目的,當屬日本。
美中兩大反人權勢力
相對而言,日本當然是亞洲最先進的民主國家。然而,三十年前,丸山真男就曾一針見血的指出:戰後日本的民主政治,並不是日本國民憑藉自家之力爭取來的,而是由他人施捨強制而來的。可見其根基如何脆弱。平心而論,日本公民社會在與
國家機制進行「權力之戰」所做的努力與犧牲,遠遠不及1980年代之後的台灣和韓國。因此對於21世紀日本政府開始強力監控國民與外國人之際,對於國家權力的暴走,警覺心頗為不足。再者,日本戰後的公民社會主力,在思想光譜上左翼勢力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各種公民權運動,左派可稱無役不與,居功厥偉。可是日本的左翼勢力有一個和世界各國先進左翼最大不同之處,就是缺乏自立之心,總須附麗存活於另一個更強大的國際左翼勢力之下。而從60年代開始,他們所選擇的「更強大的國際左翼勢力」,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批評「美帝」毫不留手,批評「華帝」則手腳痠軟,雙重標準立見,從而反作用地削弱自己進步價値的正當性與普世性。於是,我們看到了一個滑稽又無奈的構圖:日本政席親美,日本公民社會親中。但無論誰是誰非,在21世紀裡終於同時被美中兩大反人權勢力綁架,進退失據。
對國民的監控全面化
關於日本國家權力如何暴走,可以從近幾年日本國會不斷通過治安立法管窺一二。
自從2002年日本政府開始全面施行「全國住民基本台帳網路」等基本政策後,每一個國民都被賦予一個號碼,並且將國民的姓名、地址、性別、出生年月日等基本資料登錄在電腦網路上,進行全國性的統一管理運用。到2003年8月,甚至只要有人申請,政府便提供内藏晶片的住民基本台帳卡。
這些事情意味著什麼呢?就是一億三千萬的日本國民所有的基本資料,將被電腦所聯繫,而形成巨大的database資料庫。如果這些資料外洩或者是被非法使用的話,那麼這個被害的規模跟程度,可以說超乎國民的想像。此外,所謂的住民號碼,實際上會將各種各樣的個人資訊,透過不同的行政機關而結合在一起,使國民的生活完全失去隱私。我們可以預測:未來這個住民基本卡會被當成一種身分證,廣泛的被使用,甚至成為國内版的護照,而且更有可能被賦予隨身攜帶的義務。
以反恐之名對外國人開刀
除了對本國國民的監控全面化,日本政府同時也以「反恐/治安」之名,對所有入境的外國人開刀。内外監控兩者合一的產物中,最重要的措施有三點:第一點是修改日本的「入出境管理以及難民認定法」,第二點是晶片護照的實施,第三就是準備在刑法中增設可處罰預備犯的「共謀罪」。限於篇幅,在此只先介紹修法之後的入管法。
平成十八年(2006年),日本國會通過修正入出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的一部分,並在該年五月二十四日公佈。本法的重點就在於「防範恐怖主義於未然」。因此規定:該行動計畫包含以下幾項内容:
第一,法務省在對於外國人(特別永久居留權者例外)入境審査時,可以強制採取其指紋以及要求攝影。如果外國人不願意負擔此_法定義務,提供指紋等的個人生物識別資訊,日本政府得將其強制驅逐出境。而海關所採取的指紋資訊以及其他的生物特徵都將database化,亦可利用於外國人在日本居留時的管理與犯罪搜査。
第二,(由各相關機關協議而認定的)恐怖主義者之入境,可以將之阻止或強制遣送出境。
關於第一點強制蒐集入境外國人個人資料,就是一個大倒退。因為指紋等個人生物資料的提供是否屬於一種義務,有無違反憲法之虞等公民社會長年來的顧慮,已經在2000年迫使日本政府廢除「外國人登錄法」中強制按接指紋的規定。而第二點的問題則在於「恐怖份子如何認定」。過去入出境管理法並無對恐怖主義做出任何的定義與規定。此次修正法第二十四條第三項之二也僅止抽象的規定:「除有相當理由被認為有可能進行以脅迫公衆為目的的犯罪行為,或以脅迫公衆為目的的犯罪行為之預備行為,以及有助於脅迫公衆為目的之犯罪行為霣行之行為」而已。但是這些抽象規定仍有可能被行政機關恣意濫用。從國際政治與國際法的觀點而言,每一位被某國認定為恐怖份子者,從另一方面而言,也大有可能是一個國際政治難民。舉例而言,從事新疆獨立運動的維吾爾人,或者是西藏獨立運動的西藏人,最有可能被中國認定為恐怖主義者。這樣子的人進入到日本的時候,究竟算是難民或者是恐怖份子呢?
長野札西慈仁事件
今年五月,赴日本長野縣抗議奧運聖火接力而遭曰警逮捕的台籍藏人札西慈仁(TashiTsering)案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在羈押禁見23天之後,札西經由簡易法庭判決有罪,繳納罰金之後回到台灣。現在的問題是,如果日後札西又欲入境日本,這位實際上是難民的西藏人,會不會被日本官方認定為恐怖份子?因為在羈押期間,長野縣地檢檢察官在問案時的基本假設,就是把札西視為恐怖份子。
札西事件暴露出日本人權狀況的退步,還不在官方反恐的小題大作而已。任何稍具國際常識的人,都知道北京奧運聖火,因為中國屠殺西藏人,而在世界各地都被抵制。然而不但日本政府不敢吭聲,連傳統左翼勢力也不敢吭聲。除了放任檢警漠視和平集會遊行的基本權,甚至放任法院拿對付右翼流民的「威力妨礙業務罪」去判決一個國際同情的西藏難民「有罪」,為的就是不敢得罪獨裁中國。其實明眼人都知道,日本人拿札西開刀,不過是個「暖身」而已,真正的目的在操練7月份於北讓海道洞爺湖舉行的世界高峰會議不受「國際恐怖組織」干擾。最諷刺的是,日本政府在高峰會議期間「反恐」反得太「成功」,中國政府居然邀請日本警方到北京「示範」,以維護奥運的「安全」。就此點而言,札西事件可說是民主日本的國恥了。
總之,這一類型的治安立法,最重要的目的還不在於技術性的「假設全民或入境外國人皆為潛在的犯罪者」(有罪推定與他者的排除),而在於心態上的「替自己的所有物列出清單並加以同定」(不分全民、他者,均為國家與資本家之所有物,必須列管)。19世紀英國人統治印度和南非時的指紋制度,戰前日本戰後國民黨在台灣所施行的身分證制度或戶籍制度,無不如此。現代民主國家幾乎不敢任意強取國民指紋,或發行身分證,可見這種制度與心態是如何的可恥。但是,這種可恥的制度在過去尚須藉由歧視他者(外國人、罪犯、殖民地人民等)以取得本國人民的贊同,現在則是超越他者自家人,甚至是超越國境的超級大連結。但究竟如此巨惡(radicalevil),在日本何以能幾乎不被市民社會察覺警戒呢?
原因就在於這種制度的人權侵犯是異常隱晦而不易察覺的暴力;其所使用的技術均號稱「高科技」而不容易證明人權侵犯的因果關係,更剝奪「外行人」的意見表達;同時在經過政府與司法對於「治安狀況惡化論/恐怖主義撲滅論」的大量而不對等的資訊操控與無知媒體的煽動,使得汲汲於個人生活的國民們,產生「花費成本甚小,得到的利益(安全生活的幻想)極大」的錯覺,從而被說服放棄自己的權利。如果再加上「美帝」「華帝」等壞朋友的壞影響,國家權力當然就更容易得逞了。
最後,我們也千萬不要以為這是日本獨特的人權倒退現象。其實日本社會升起的警訊,正是台灣的警訊。如果有人天真的以為台灣的人權狀況仍然「險勝」日本一籌,那就真的是想得「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