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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一條寬廣的道路

林欣怡

期待一條寬廣的道路——法學教育的省思
林欣怡
是唯利是圖?還是專業素養不足?台灣法學教育,教育了怎樣的法律人…
很多同學甚至補習班的業者都告訴我,「法律系的學生如果要見到同學,在補習班的機率絕對比學校大!」雖然說沒有做過正式的統計,但是經由側面的瞭解,說「補習是法律系學生的全民運動。」可一點都不為過!有人甚至說「若不是因為學校發給文憑,否則根本不用學校、補習班兩頭跑!」這些說法似乎稍嫌極端,並不能完整道出現今台灣法學教育問題的全面性,但也足夠我們好好去省思問題到底出在哪裡了。
台灣目前的司法亂象,歸究其因除了制度的問題之外,教育的問題也是很嚴重的一環。從最近的新聞來看,不管是承審重要案子的法官被質疑經驗不足、檢察官說出「人權不能凌駕犯罪之上」這樣的話或者是法官涉嫌經營不當行業,以及律師涉及司法黃牛等等的事件也時有所聞。我們不禁要問:目前台灣的教育產生了怎樣的法律人?是唯利是圖?還是專業素養不足?!
「考試領導教學」問題令人擔憂
當然,一直以來我們也聽到很多從學校教授、實務界的司法人員及學生發出來的法學教育改革的聲音。到底台灣法學教育出了什麼問題?「考試領導教學」的問題絕對是所有人的擔憂。「考試、不斷的參加考試,直到你考上一個證照或者是直到你考不下去,大喊:我不玩了為止!」這幾乎是所有法律系畢業生的宿命。所以很多學生從大二、大三就開始了補習生活(甚至補習班就有針對大一學生的課程)。學校的教學對學生來說比重反而變的不那麼重要?或者是說不是那麼的唯一。到底為什麼學校不能吸引同學?而這些現行教育下所產生的法律人為什麼不能如社會所期待?
一切考上再說…
如果考上(?)是唯一的價值,學校不能滿足這樣的需求,它當然不能夠吸引學生。學校老師繼續在課堂上漫談自己的獨家之言,補習班繼續將考試的標準答案整理好,讓學生「事半功倍」的準備考試。在準備考試的過程中,這些準法律人的心中不管國家大事、不在乎社會上發生的雞毛蒜皮小事,除非與考試的內容有關,一切的關懷與理想等到考上之後再說。「現實與理想很難兼顧,如果沒有考上,念法律就什麼也不是了」許多人理直氣壯的這樣說。
以致於這些準法律人在人生最璀璨精華的階段,埋首於書堆法典中,幸運的一、兩年就考上,運氣差的十年都可能還在奮戰,當考上了律師或公職之後,為了要「補起前面歲月的一段空白」,只好努力的「賺錢」,結果就是台灣社會培養出這麼多不是我們期待的法律人。
法律人沒有反省的能力嗎?
法律人沒有反省的能力嗎?事實上我們並不如此悲觀。就如同前面所說的,很多法律人開始反省及發出改革的聲音。只是,教學的成就感是與學生互動的結果而來,沒有掌聲及舞台的教育改革理念始終是撐不下去的。例如台大就曾經試著開了一門「法律人倫理」的課,只是因為這不是考試的科目再加上來自於學生的回饋令人失望,所以一學期之後就無疾而終了;雖然東吳大學一直維持著「法學倫理」這堂課的開課,有幾位老師也教的有聲有色,不過,還是面臨著同樣的問題,「不是考試科目,學生沒有那麼重視」;更多學校的法律系所甚至是沒有開這種「不切實際」的課的打算。
學校的改革沒有舞台,所以補習班便成了台灣現行法學教育下最弔詭的明星了?如同補習業者林金水先生說的「補習班提供了整理後、整合的考試資訊,幫助同學可以更有效率的準備考試!」但是,為什麼需要這些整合性的考試資訊呢?如果,整合性的考試是為了讓學生培養能力,那補習班是不是越俎代庖了呢?能力沒有「被培養」的學生,令人擔憂;如果不是的話,考試出題的方向是不是出了問題?
如沐春風的教學/深刻人心的理念/以身作則的風範
學校的教法,不是像補習班一樣教你寫標準答案就好,每一個答案之後的「為什麼?」才是值的去闡述的。只是,很多學校教授教學方法不佳卻是不爭的事實。除了太多的獨家之言外,甚至有學生明白的說「若不是他有出國家考試的題目,我才不想去聽他上課呢?」(或許,等到補習班將老師的所有精華都整理好了之後,這位學生真的可以不用去學校上課就可以考試考好。)
東吳大學潘維大主任表示,曾經想過開教學研討會,事實上他也曾經辦過幾次,但是每一個人都是在講「我怎麼教」而聽不進別人的經驗,尤其大學教授教一段時間之後,教書的模式會定型,就更不可能改變了。據了解補習班找老師來教書的時候,都要經過試教的程序,因為很多法律人學問大但卻不太會表達,要在補習班生存的名師一定要會「講課」才行!或許要大學教授接受一定的考驗是侮辱了他們,只是,學生們辛苦的擠近了聯考大門,超越其他人才得以選擇法律系作為自己的未來,學費也繳了,為什麼不能要求一個有品質的教學?
我想,如果開放錄取名額,讓考試回歸一個正常的門檻之後,教育要考慮的問題就是:怎麼樣讓學生如沐春風的的沈浸在老師的廣博知識中、老師如何傳達他們深入人心的理念以及以身作則的風範,讓學生有典範可以依循、讓學生知道自己以後要當個怎樣的法律人。
增加考試錄取率,讓教育回歸教育,而非證照養成所…/
說起來,台灣的律師錄取名額比起其他歐美國家來說,真是少的可憐;就算是與國內其他的專業技術人員如建築師、醫師、會計師等比起來,也是錄取率非常的低。
只是,律師真的需要這麼嚴格嗎?當他們受了這麼多的教育之後,有基礎以上的專業知識,為什麼不讓他們回歸市場機制去考驗個人的專業能力?如果他們沒有辦法承受市場的考驗,就會知道要充實自己。更何況,現在的考試趨勢,根本不一定能夠考出學生真正的實力呢。現在的情況是:努力的考上、然後放肆的沈淪?!
「開放考試錄取名額,尤其是律師的錄取率。讓教育回歸教育,而非證照養成所,至於法官及檢察官的經驗及專業部分,就從制度面的設計去考量」這才是大部分人的心聲。
台灣法律人的生涯規劃真的如此貧瘠嗎?
這樣一路上談下來,真的深深的想問:台灣法律人的生涯規劃如此貧瘠嗎?事實上也不一定,因為在做這個專題的採訪過程中,也很高興看到了一些不那麼「法律」的法律人。他們追求的就不一定是考試的成就感滿足,相反的他們追求的是生命的滿足及知識的渴望。意思是說:法律系學生畢業之後,不一定要以考上律師、法官及檢察官為唯一職志。
科際整合的趨勢是我們現在所看到的一個方向:碩乙班、科學法律研究所等等的成立,都在宣示法學教育已經跨出了自己的象牙塔和社會做溝通。包括潘主任及交大科學法律研究所劉尚志教授都說「現在社會如此的多元化,還有很多法律人新的天地啊!」
今年考上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的蔡同學說,他畢業之後最想的事去科技公司當法務人員,而不是考律師;現任職於新竹地檢署的陳檢察官覺得自己的專業不足以面對新的法律領域,所以繼續念研究所充實自己;還有許許多多的司法從業人員,體認到了開闊自己視野的重要性,所以積極的往更寬廣的法學領域叩門。
法律不是一門可以單獨存在的學問,它除了要與社會脈動結合之外,現在許多新興的法律領域都是與新興的學門互相影響。例如科技法律、生物法律……,法律人不要忘了「我們是活在這個社會中,而不是活在六法全書或者是其他法典裡」。法律人絕對有其它的出路,法律不是一個可以單獨存在的學科,它必須與其他專業知識作結合,如果有了法律專業的話,更可以使自己成為一個具有競爭優勢的人。
台灣社會所期待的法律人…
對於法律人的責難很多,但反過來我們也可問的是:台灣的社會究竟在想些什麼?法律對台灣人來說是什麼?
現在法律人想法的問題是和整個社會相結合的,社會的整個變化,學校也很難防止外面社會的一些影響,學生會有這麼功利的想法,這是社會整個風氣的影響而來。
法律對台灣人來說是工具,而不是深植於內心應該去遵守的價值。曾經有一位律師笑談著說「台灣最先進、最完備的法律是什麼?這個問題就連法學專家也一定答不出來。答案是『強制執行法』。」外國人尊重法律,只要法官判決下來,他們幾乎都會乖乖的去執行;但是台灣就不同了,就算判決已經明確的送到你的面前,大家心中還是在盤算著該如何逃避!」
如果一般人對於法律人的期待是「你最懂法律,所以請幫我找法律漏洞」的話,我們如何去苛責這些法律人?
期待一條更寬廣的道路
教育改革的問題應該怎麼走,永遠都沒有唯一的標準答案。只是能夠確定的是,一般民眾要的絕對不是一個目光狹隘、向利益靠攏、唯利是圖的法律人,我們所期待的法律人要有寬廣的胸襟及明辨是非正義的勇氣。
如果台灣的法學教育改革有共識、如果台灣的法學教育真的變成共識之後的結果,這些法律人就真的會變成是一般民眾心目中企求的法律人嗎?答案可能還是不一定。這就是教育一定會有的盲點。
不過,我們至少要告知這些準法律人多元的生涯可能性、期待法律人的未來有更寬廣的道路之外,更重要的是不要讓狹隘的社會價值扼殺了他們啊!

(協助採訪/莊嘉聆‧姜育菁‧陳聖薇)

補習人數的成長與比例
10年前 5年前 目前
補習總人數 約1200-1500人 約1800-2000人 約2400-2600人
在校生及畢業生的比例 在:30% 畢:70% 在:60% 畢:40%
資料來源:保成補習班
1997年至1998年律師高考錄取率
年度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錄取人數 100 16 288 290 363 349 563 215 287 293 265 231
錄取率 5/43 0/75 14/06 10/35 11/14 10/59 15/22 5/65 7/64 7/70 6/77 5/59
資料來源:林子儀教授之【法學基礎教育的課程內容】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