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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的利刃經常錯殺 -江國慶案的反思

編輯部

在廢除死刑的爭議擾擾嚷嚷之際,監察院於5月間抛出了調查已久的 江國慶案,認爲當年軍法偵查與審判都有嚴重瑕疵,涉及非法取供、 刑求、漠視其他有利於江國慶的證據(如DNA及指掌紋不符)、在定 瓛前已經發現疑點重重,仍草率槍決江國慶、偵查單位不具軍法人員 身份,連審判庭的組成都不合法等等,並對國防部提出糾正。
這件烏龍案件更跟另外一件轟動社會的林姓女童遭竹竿性侵案相關 聯。監委調查此案時,發現姦殺女童案的犯案情節疑與同一時期發生 的竹竿性侵女童案相仿,極可能是同一被告所爲,竹竿性侵女童案的 嫌疑犯也具狀要求調查,但卻未受到承審法官重視,該嫌疑犯多年後 被判決無罪確定,才扯出承辦檢察官在案發初時草率蒐證,致事後追 查無著,石沉大海。
江國慶案的再翻案,民間司改會亦曾盡一份心力。2001年,協助江家 提起非常上訴的黃達元律師帶著本案向民間司改會陳情。2002年,民 間司改會代江父向監察院陳情,宣示人權團體高度重視本案,呼籲官 方儘速處理。經過8年,2010年5月7日,監察院終於針對國防部嚴重 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侵害基本人權之嫌部分,正式提出糾正案。
今年5月底,司改會負責江國慶案的律師團,已委請萬國法律事務所的 黃虹霞律師補充理由,第三度向最高軍事檢察署提出非常上訴。主持律 師團的尤伯祥律師表示,此案的終極目標雖爲代替家屬提起冤獄赔償或 國家赔償,但回歸司法層面,仍要等該冤案確實遭高等法院撤銷判決、 發回更審,以無罪判決還給江國慶清白後,才有可能繼續往下走。
我們千萬不要以爲江國慶案是舊時代的殘留,未來不會再發生。根 據民間司改會與YAHOO !奇摩網站合作,進行「司法民怨」網路民 調,前三名依序是:一、對表現不適任的法官、檢察官莫可奈何,無 「法」淘汰;二、法官判錯不會被處罰,也不用赔償冤獄受害者; 三、檢察官動不動就聲押被告,用押人取供的方式來辦案。這三項因 素正好是各種冤錯假案層出不窮的制度性原因。制度不改,江國慶案 就不會絕跡。最後,當我們認清,正義的利刃經常錯殺時,維持死刑 還能如此理直氣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