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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六四,思人權

林峯正

1989年發生在北京天安門的六四事件,距今已是21 年了。當舉國上下為了是否與中國建立更緊密的經貿合作 關係傷透腦筋,簽署ECFA到底會將台灣帶往什麼方向仍 難取得共識之際,藉由紀念六四事件,讓我們看看中國的 人權現狀,或許可以幫助大家想像到底要與中國維持什麼 樣的關係。

根據已知的媒體報導,自今年3月28日到5月12日 止,分別在福建、廣東、江蘇及陝西發生瘋狂歹徒衝入幼 稚園或小學持刀砍殺老師或幼生,造成嚴重傷亡。4名兇 嫌中有一人自殺,二人判處死刑已處決。就以發生在江蘇 泰州的案子為例,4月29日兇手徐玉元持刀侵入幼稚園, 砍傷29名幼生及3位老師,徐嫌在5月30日遭槍決,前後 歷時不過一個月。

中國官方媒體說徐嫌坦承犯罪,雖未致人於死,但其 行兇動機卑劣應予嚴懲,法院依法判處死刑。奇怪的是, 多數的外電報導卻指向徐嫌的犯罪動機是不公平的房地產 拆遷,官方說法及法院判決對此點明顯避而不談,匆匆槍 決了事。

台灣社會歷經4年不執行死刑的歲月之後,在4月30 日無預警槍決4名死囚,其後大法官又不願受理其餘死囚 的釋憲案,引起人權團體極大的反彈,咸認為大法官是否 沒讀懂去年在立法院剛通過的「聯合國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 公約」,乃憤而舉行記者會,將反著寫的人權公約文本送 給大法官,暗諷他們把人權公約倒過來看,且集結社會各 界代表,公開向馬總統要求立即停止執行死刑,實踐廢止 死刑的政治承諾。反觀此時的中國卻還停留在封鎖訊息, 對死刑犯速審速決的階段。其間差距,不可以道理計。

另一個與人權相關的重要事件,是近年來中國維權 律師的集體處境日益危急。其中維權律師高智晟不過在 2005年發表3篇公開信,要求中國政府停止迫害法輪功 學員,便被以「煽動顚覆國家政權罪」判刑3年,得緩刑
5年,並被長期監視。2009年2月起高律師被中國官方私 行拘留一年多後,2010年3月始公開露面,其後便再度失 蹤,明顯又遭到中國官方的監禁,高智晟律師是人身自由 遭到迫害的維權律師代表。還有,控制維權律師的另一手 段,則是剝奪他們的職業自由。簡言之,司法部門往往沒 有合法的理由,就動輒不讓維權律師通過執業年度檢查, 使他們暫時或永久無法執行律師業務,藉此來威嚇律師不 要再幫助受迫害的一般弱勢民衆。最近的著例,就是唐吉 田與劉巍兩位維權律師,他們不過是為法輪功學員辯護, 就慘遭永久吊銷律師執照。

在台灣,律師界正努力根據政府所簽署的「聯合國公 民及政治權利公約」,向司法當局要求完整的律師權,諸 如被臨時拘提逮捕的被告,應能立即讓律師探視提供協 助,相關的刑事訴訟法條文修正甫才在立法院三讀通過。
兩岸的人權比較是無休止的,以上只是隨意選取兩個 層面幫助大家思考。適逢六四事件紀念日,讓我們記得人

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