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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競爭力與司法品質無關?

林峯正

最近位於瑞士的洛桑國際管理學院發表2010年世界 競爭力年鑑報告,台灣的排名由去年的23名竄升到第8 名,蠃過多數已開發國家,就連日本、南韓也瞠乎其後。 對於這樣的表現當然値得慶賀,畢竟這代表國際間對台灣 的公開肯定,馬總統更是不只一次感謝行政團隊的努力。

據悉,這個競爭力的評比包含經濟表現、政府效能、 企業效能和基礎建設等4大項,其中的個別項目則有329 種標準,相關的指標是以經濟表現為主,再延伸到醫療、 環境、教育等基礎建設的領域,還包含了商業立法的表 現。換句話說,若對應到傳統的國家結構,評比的項目已 包含了行政及立法部門。

剩下的司法部門真的與經濟競爭力無關嗎?就以此次 競爭力排行最為領先的新加坡、香港及美國來說,他們都 不只是經濟數據傲人,還有整套廉能、效率的司法制度。 我們很難想像在頻繁又高度競爭的商業活動之後不發生紛 爭,此時司法就必須扮演紛爭解決機制的角色。就以最近 搶佔新聞版面的國内智慧型手機廠商宏達電控告美國蘋果 電腦的案子為例,若不考慮案件司法管轄權的問題,理論 上,台灣的宏達電應該會選擇在本國的法院起訴,以佔天 時地利之便。不過多數人的選擇應該都和宏達電的主事者
一樣,到美國去打官司吧!答案其實不難,光是台灣法院 不可預期的拖延,恐怕就會嚇走多數有使用法院必要的企 業,更不要說在訴訟的過程及結果所需要的大量高科技專 業知識。如果一個國家的司法制度無力解決日益專業綿密 的商業紛爭,那等於宣示所有的商業活動儘量離開這裡, 以免肇致不可預測的風險。比較台灣與美國、香港、新加 坡,實在不難判斷為何他們的競爭力排行年年名列前矛, 難道與這些國家擁有廉能、效率的司法無關?

5月3日至7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與Yahoo奇摩網 站合作,調查台灣民衆認為的司法民怨究竟是什麼樣的 光景。5天下來,共有8378位網友參加投票。其中,2820 位網友認為「對表現不適任的法官、檢察官莫可奈何無 『法』淘汰」是目前台灣最大的司法民怨,佔33.6%。另 有1907位網友認為「檢察官還沒偵查終結,尚未查證的 案情就被媒體大幅報導」,是他們覺得司法單位做的最 糟的事,佔22.8%。1373位網友則認為「法官判錯不會被 處罰,也不用賠償冤獄受害者」是最為人們詬病的司法現 象,佔 16.4%。

僅僅以台灣民衆的網路調查結果便知道司法民怨之 深。馬總統個人習法出身,也擔任過法務部長,當然知道 箇中原委。他在去年就職一週年的記者會即公開宣示下一 階段的施政重點包含司法改革,今年1月11日司法節也重 申以上的主張。此次520就職兩周年的演說特別提到六國 論,在司法方面分別提及通過妥速審判法以及應速立法官 法。在這些具體的司法改革要求中,或被認為達不到立法 目的(速審法),或被認為說的多、做的少(法官法)。但 關鍵在於,前述網路民調的結果已清楚道出人民的感受。

馬政府在大喜於競爭力排名竄升之際,是否也應拿出 具體作為,積極建立一套廉能、效率的司法制度,為下一 階段國家競爭力的提升預備動能。反之,幾可在此大膽預 言,競爭力全世界第八大概就已經到頂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