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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楚瑜和蘇建和

葉啟祥

「蘇建和案再審」法庭觀察團筆記NO.5(2001/02/15第八次開庭筆記)
宋楚瑜和蘇建和
文/葉啟祥

當年逮捕莊林勳的刑警李秉儒,走進了法庭,坐上證人席,重新接受如當年一般的詢問,只是這一次,許多的細節不容許跳躍,這些細節也讓當年沒有經歷此事的我們,重新拼湊起當年的圖樣。

「逮捕莊林勳時,有沒有帶拘票?」律師問。
「沒有!」李秉儒答。
「你是一個執法人員,為什麼不向檢察官申請拘票?」律師又問。
一陣無言。接著一陣問答後,律師又問:
「你有沒有製作『逕行拘提犯罪嫌疑人報告書』?」
「忘記了!」李秉儒答。
「你們是去臨檢還是去搜索?如果是臨檢只可以在公共場合,你難道不知道警察臨檢的規定嗎?」
「大綱知道,但是內容不知道。」李回答。
「如果是搜索,你知不知道沒有搜索票不能在房間搜索?……」律師又追問……。

在法庭上,這一連串的對白,是這齣人權荒謬劇重播中比較經典的對話,除此之外,讓人印象深刻的情節更有:讓未成年的莊林勳的弟弟簽收所收到的二十四元贓物卻不知對方是未成年、自行敲開鎖逕行進入莊宅、不知當日多少人去搜索莊家、對法條不清楚等等……至此,終於明白所謂「僅供參考」這個成語的意義。

更嚴重的刑求部分就不提了,當年律師一再提及刑求的部分,只是不解,當年這麼多的疑點,為何最後只落得法官說:「也許有刑求,但是不能證明你沒有殺人!」會不會這次的審判最後也落得:「也許沒有拘票、也許沒有合法的搜索、也許錢沒有血跡反應、也許在你家沒有搜到凶器、也許法醫沒有驗死者的下體、也許……但這不能證明你沒有殺人。」

這麼多的確定的疑點和不合法最後只換來一句不確定的「也許」,那就不知道法院存在的用意何在;是為了趕緊解決問題,或是真的為了維護人權。

記得蘇建和的父親過去對自己所說,以前在審判蘇建和他們三人時,全部的時間加起來沒有超過三個小時;也想到近日在電視上聽見李敖回顧自己上法庭時說:「以前華西街女孩子一個月接的客人,都比法官們一天接得少。」類似嘲諷司法現制的話,這些畫面、對白、三條人命加起來,都讓人對自己的生命不寒而慄起來;如果自己有一天遇見他們三個人的問題,也許自己的薄命也會在司法體系和執法人員之間草草了結。

這陣子,剛好檢察官針對興票案宣佈不起訴宋楚瑜;多虧民間司改會明明白白的指出,當事人居然連出庭應訊都不曾,一個案子就可以了結。讓人不禁思索:原來在台灣,執法人員看待人命還是和坐飛機一樣,有「價錢」和「地位」的頭等艙和經濟艙之別。看過蘇建和三人的開庭現場,聆聽當年逮捕他們的警察們的重新問話,沒有人相信在台灣是一個「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國度。

我們需要的也許不是司法的不確定,而是有錢和身份的確定。

(作者為台灣神學院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