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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還給了蘇炳坤什麼?

林欣怡

特赦還給了蘇炳坤什麼?
林欣怡
「一個人如果被剝奪了名譽、清白、自由15年,後來雖然試圖還他一個公道,但心裡的傷害能夠回復多少?」這是在去新竹採訪蘇炳坤之前,一直在我腦海中盤旋的問題。
扁政府司法跨世紀所給人權最大的禮物,可能就是這三起特赦案——蘇炳坤、曾茂興、耶和華見證人。而其中又以蘇炳坤的特赦方式最為特別,因為他是以「罪刑宣告無效」的方式特赦,代表的意義即是:這根本從頭到尾就是一件查不清、判不明的冤案。
造訪避風港
在新竹知名的大風鼓盪下,初春的苦楝開滿淡紫色的小花搖曳,拿著蘇炳坤給我們的住址沿路尋找,一度還錯過了這條幽靜卻充滿了欣欣向榮綠色植物的巷口。我們造訪的地點十五年前是個工廠,就是當時蘇炳坤經營的家具工廠原址,那時他是這家頗具規模、在台北享有高檔的知名門市點、雇有十多名工人的工廠老闆,在新竹地方是個「有頭有臉」的成功商人。
一陣家犬狂吠後,蘇炳坤從堪稱隱密的門後走出來,精神奕奕的和我們打招呼,一開始就帶著我們參觀他這十多年來「逃亡生涯」的避風港。從事情發生時民國75年到86年終於被捕,及後來保外就醫時的療傷地,這裡一直是他最安全的城堡。坐下來後,露出如釋重負的輕鬆笑容,他說「從特赦以來,最忙的事情大概是四處去送匾額吧!因為這一路上有太多的貴人幫助。」他只能以這樣的方式表達謝意了。
十五年來的惡夢
民國75年,新竹地區發生了金瑞珍銀樓搶案,不久後,主嫌郭中雄落網。在警察刑求逼迫郭中雄一定要再供出其他人的情況下,蘇炳坤的人生就此改變。在沒有任何其他補強證據的情況下,只因為一位和他有過嫌隙的離職工人郭中雄的自白而被判刑定罪。從此蘇炳坤展開了長達15年的惡夢!
「但是,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法官會相信他的話!銀樓的老闆也說那些贓物不是他們的,大家也不相信我會去搶銀樓,我當時事業很成功啊!沒有動機去搶銀樓啊!法官怎麼都不問我的動機呢?結果就判我十五年!唉!」一聲長嘆,只有無奈,像是十五年生涯的唯一註腳。
大逃亡,說穿了,根本就是足不出戶待在家裡。「我們又不是走路的人,哪裡有地方可去呢?」「我只是躲在家裡而已,若警察真的要抓,怎麼可能抓不到?!他們也是不相信我有做,所以根本就沒來抓我,不然喔…」說起來令人覺得諷刺,蘇炳坤能以通緝犯的待罪之身躲在家中十幾年,竟要「歸功」於檢方、警方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用了與司法相反的心證來決定自己的行為。對於蘇炳坤來說的公理正義,竟是藉著這些「搏感情」的人來定義的。
在逃亡的那一段日子,「其實我每天都在家,我每天都看電視、看新聞報導,就是要知道誰是好人、誰是有擔當的人,誰可以幫我申冤哪裡可以申冤?然後我就叫我太太拿資料去給他看!」這幾乎是當時無法出門的他唯一能做的事。
心中永遠的痛
最具震撼性,也是蘇炳坤心中永遠的遺憾,大概就是他的義父為了替他喊冤,在新竹地方法院前面上吊身亡的一刻。民國79年蘇炳坤和他義父相識的情節很富戲劇性。有一天藏匿的蘇炳坤又聽到警察來敲門,他情急之下就從樓上翻牆溜到他的朋友家「避一下風頭」,當時他後來的義父正好在他朋友家喝茶聊天,靜靜聽了蘇炳坤的故事之後,從此就展開了義務幫蘇炳坤救援喊冤的生涯,蘇炳坤也正式認他作義父。也是因為義父的關係,蘇炳坤的案子才開始受到媒體注意、廣為人知。只是,義父用盡各種方式喊冤、陳情,只換來一些地方媒體的關切,卻從來沒有撼動過司法的決定,在求助無門的情況下,個性剛烈的義父竟選擇用最慘烈的方式控訴司法——在新竹地院門口上吊自殺。當時已經在服刑的蘇炳坤無能阻止,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義父為了他的案子失去生命。「獄方都不敢拿報紙給我看,好久以後我才知道。」蘇炳坤淡淡的說,掩不住的是眼角的黯然神傷,這也是蘇炳坤心中永遠的痛。
以無罪之人待你
當監獄裡的戒護科長對一個受刑人說「我將以無罪之人待你!」這是對司法多麼大的諷刺!但這15年一路走來,蘇炳坤卻是靠著這樣的眼光來支持他繼續求生。除了義父、家人、朋友,甚至連服刑時的獄方人員、牢友,都是以這樣違背司法判決的眼光在看待蘇炳坤,所以,即使在監獄服刑時,蘇炳坤也沒有被要求剃髮、著囚衣,失去自由滿懷冤抑的蘇炳坤,在監獄中反而得到很多人的鼓勵與安慰,要他一定要堅強的活下去,見證自己的清白。「連只是從新聞上知道我這件冤案的人,都知道我是無罪的!只有那些法官們不知道!」他臉上難得出現忿忿不平的神情。
活在檢警「體諒」中的蘇炳坤,一直到民國八十六年,因為眼疾到林口長庚醫院就醫,才被台北市刑大發現是個通緝犯而逮捕歸案。在監所裡面每一個人,包括典獄長、教誨師、戒護科長都對他很好,因為他們相信這樣的人不會做出搶劫的事。「我很感謝他們!」後來,蘇炳坤因視網膜問題就醫,後來更有視網膜剝離的危險需至長庚就醫,申請保外就醫時,這些人也都很熱心的告訴他該怎麼申請才能過關,重獲自由。
冤案生產線
「只要有可能,我們就去申冤、陳情,希望有人可以幫我們!」蘇炳坤說。因此,幾年前蘇太太來到司改會陳情,司改會還曾經請法學教授、律師在看完所有的卷宗、證據後做了一個「判決評鑑」。發現蘇炳坤案的相關判決除了一審外,只是藉著「證人不確實的指認」、「沒有關連性的贓物」、「非任意性的自白」,加上沒有依法調查證據的情形下,用草率的推論組成的判決。雖然其中有過一次無罪判決,但是最後仍然以十五年的有期徒刑定讞。
「上一次蘇案開庭,我也有去旁聽」蘇炳坤告訴我們。他自己的事情已經有了結果,現在的他希望用自己的經驗幫助別人,別讓他的悲劇在別人的身上重演。「我的經驗可以讓法官相信刑求不是不可能發生的啦!要不是我當時的體格很好,一般人根本就撐不住,早就招了啦!我是一直硬撐才沒有招吶!」「我還有請朋友幫忙我畫那個刑求現場圖,那個刑求我的警察的臉,我到現在都還記得很清楚!」「有一次我和我丈人到香山做運動的時候,就和一個刑求我的時候站在旁邊的警官,迎面擦身而過,結果那個警察根本就心虛不敢回頭看我!我就一直看著他!」「當時刑求所留下來的後遺症、內傷,到現在都還常常會讓我身體很不舒服!」
在司法訴訟體系下,我們看到的是一條沒有品管的生產線,只要一個疏忽,司法不但不能保障人民,反而淪為冤案的加工廠。
司法還給他什麼?
這些年來一方面申冤的動作從未間斷,另一方面法律救濟的方式也從未被放棄,在彭檢察官主動協助下,提出過四次再審聲請,檢察總長也提出過四次非常上訴,已經超越社會所熟知的蘇建和三死囚案。但是都沒有能為他爭取到原本該有的清白,反而換來一次次的失望、更深的絕望。這一路走來,蘇炳坤說家人是他最大的支柱,特赦回復的只是他的名譽,讓他不用再躲躲藏藏。「可是現在我什麼也沒了。」「我是個事業心很重的人,當時我真的很有野心想要做一番事業!」蘇炳坤有些惋惜的說。
我們問他接下來要做什麼?他說「有沒有國家賠償是其次,最重要的是不要再有這樣冤枉的事情發生!」蘇炳坤現在正開開心心的籌備要開一家茶莊賣茶,「還是要做一點生意啦!這麼多年生活都是老婆在扛。」「接下來我還要擔心就是要幫我兒子取個老婆,我的兒子、女兒真的很乖巧!」對於特赦後的人生,蘇炳坤用微笑面對。
對蘇炳坤來說,或許事情已經告一段落,但我們還要繼續追問的是「被剝奪的司法尊嚴呢?」在這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新政府宣示人權的用心、監察院調查的努力,但是司法自己呢?沒有反省、沒有道歉,犯錯的人依舊在位、刑求的警官官階越升越高,當受冤者被特赦之後,我們是不是該問:誰來為被剝奪的司法尊嚴爭取一個回復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