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法庭觀察驚魂記之一 無妄之災

編輯部

對象:台灣高等法院 陳炳彰法官
時間: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午
地點:台灣高等法院


張君被以妨害家庭罪起訴,於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星期四)下午2:30於高院刑庭開庭,陳炳彰法官在開庭中態度極為惡劣,其對話如下:(經張君口述)
陳炳彰法官:你是張╳╳?
張君:是的。
陳炳彰法官:家住何處?
張君:報告法官,因唯恐對方對我不利,不方便回答您。
陳炳彰法官:有什麼好不能說的,住在何處?
張君:……………
陳炳彰法官:有無前科?
張君:有,但為誤判。
陳炳彰法官:那裡判的?
張君:高等法院。
陳炳彰法官:你當我們法官都是吃屎的?會誤判你?
此時陳炳彰法官忽然看見旁聽席上坐了一位年紀很輕的女學生,便很生氣的問道:妳是司改會派來的?!唸那裡的?
該名學生答道:不是,我是政治大學的學生。(經查司改會當日並無義工進行法庭觀察,因此亦無從確認其身份)
陳炳彰法官:身份證給我看一下。接著法警便將其身份證取走,並依法官指示影印後再還她。
接下來陳法官用近了半個小時數落司改會的不是,內容大致是:司改會簡直就像瘋狗到處亂咬亂叫,根本就在亂來…………….

(本案後續:陳法官限制張君出境,並送調查局接受測謊。最後判其敗訴。張君後來就該案向高等法院政風室提出抗議,他認為以妨害家庭罪名(並且尚未確定前)即限制當事人出境,並接受測謊,與本案實際案情需要無關,顯然是受當時陳法官情緒不佳的「拖累」。)

編按:司改會之所以得知此案例,是由於當事人張君於當日開庭結束後,隨即查到司改會電話,於是打電話詢問司改會是否和法官有什麼「冤仇」,導致他成了代罪羔羊,待司改會說明原委後他才恍然大悟,並表示若有必要願意作證當日所發生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