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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會法務部部長新聞稿

88.04.06新聞稿

自葉部長上任後,民間司改會於今日下午(四月六日4:30~6:30)第一次前往拜會,並針對三項議題交換意見:

一、 前法務部城部長對於民間團體一再要求的「死刑執行流程標準化」問題,民間司改會希望葉部長能儘速完成,以保障死刑犯最後的人權,不再發生「先槍斃再通知辯護人」的事件。
葉部長的回應:關於此點葉部長給予善意回應,表示將近快將死刑執行標準流程訂定出來,屆時對確認辯護人確實收到判決書,以及給予辯護人合理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的時間將以內部規定予以明文化。

二、 針對民間版檢察署法
去年無論是司法院所提出之「法官法」或法務部提出之「司法官法」,其中對檢察觀之定位都未有清楚的定義,目前法務部所提之「檢察改革白皮書」與司法院對「檢察官席位」意見不同,其實關鍵即在檢察官性質定位不明,因此民間司改會希望法務部重新思考檢察官定位問題,支持民間版江法官與檢察官分別予以獨立看待、定位的意見。

三、 針對近日法務部提出之「檢察改革白皮書」,以及其與司法院之「司法改革藍皮書」之不同意見
■關於「當事人進行主義」的意見:
民間司改會表達樂見法務部主動提出改革訴求的動作,但是強調,目前無論是司法院主張的當事人進行主義或法務部的不同意見,首要的工作應在健全檢察官職能,落實檢察官的法庭活動,否則在檢察官無法確實蒞庭的情況下,無論任何一種學理主張都無法彌補現行制度的缺失。而由檢察官無法蒞庭所衍生的問題還包括對於起訴、上訴的浮濫,甚至法官的法庭活動未受到檢察官的制衡等相關問題,所以解決檢察官蒞庭問題,以確實發揮公訴角色才是推動檢察改革的關鍵。

■所謂人力、經費不足以致改革困難:
至於法務部對於人員、經費不足導致推動改革困難的說法,民間司改會則表示,人員或經費的不足固然應該爭取,但是法務部必須主動拿出改革誠意,先將內部人力、物力作一合理的調整才能贏得社會的信賴與支持。例如是否可藉由檢察組織扁平化,將高檢署的資深檢察官調至一線辦案,以強化基層功能。另一方面則藉由訴訟制度的改良,謹慎起訴、防止濫訴,也是提高訴訟品質、減輕檢察官負荷的方式。會中並針對檢察官的「立案審查權」以及警政機關所需要的配合做了深入的意見交流,認為一方面需要警方配合改變計算「破案積分」的方式,另一方面則強化檢察關公訴功能,使其必須面對法官及對造才能使其謹慎起訴。

■ 關於檢察體系民主化及檢察一體原則:
對於近日因檢察體系人事問題引起多方反彈的問題,民間司改會認為應多尊重基層檢察官的意見,畢竟第一線的實務工作者最清楚實際的狀況;尤其檢察體系內部的民主化、透明化應該列為檢察改革重要的一環,檢察長對檢察官之案件移轉權行使應以更透明、書面的方式進行,以確立檢察體系外部獨立的基本原則。

總結而言,對於民間司改會對檢察體系提出之改革意見,法務部表示將會進一步討論、規劃,也將就食物進一步瞭解現況,希望未來民間團體亦能幫助法務部在爭取經費、人員上有所助益,以朝向司法改革的共同目標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