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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評鑑再接再勵

88.04.26新聞稿

八十七年度同樣由台北律師會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共同舉辦之「法官評鑑」自公布後引起各界嘱目,更贏得律師界及社會普遍的支持,因此今年兩會決定繼續共同辦理。
如衆所知,去年法官評鑑的結果,致使台灣高等法院楊貴志法官對民間司改會高瑞靜董事長及林永頌前執行長提出緋誇罪自訴 ,目前該案仍在訴訟進行中,而依自訴期間之規定至今年五月四日爲止。我們始終認爲,進行法官評鑑的正當性,不會因爲當事人不能接受評鑑結果而改變,更不應受到訴訟困擾而停止,無論是任何團體、個人皆有權進行法官評鑑,法官如同任何其他公務職位ᅳ樣,其權力來自國民主權的賦予,也當然 應受到國民的監督。因此民間司改會與律師公會不但不會停止法官評鑑的活動,而且會 持續的、擴大的辦理 ° 今年亦將針對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及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法 官再度舉辦評鑑。 同時 自八十七年度公布法官評鑑結果以來,各方也就評鑑方式、評鑑項目給予指正 ,因此本年度也將評分項目作了調整,希望能更提高民間舉辦法官評鑑的公信力,促使司法當局儘速落實法官評鑑,建立不適任法官淘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