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法律,才不會輸掉整場人生遊戲~ 訪中幗黃金史董事長
史庭兆先生口述
《編按》中幗黃金公司自本會去年地檢署問卷公佈之後,即主動與本會連絡,表示對於司法改革大力支持,並鼎力相助參加本會後援會、以及協助本會募款餐會等。本會為表達感謝,並傾聽一般民眾的聲音,特於三月十二日簡單採訪該公司董事長史庭兆先生,談談對司法之看法。
法律應該成為全民必修科目
對百姓而言,不瞭解法律就形同不知道現實世界的遊戲規則。但是我們的法律教育實在太過貧乏了,其實像我們教育科目中的國文、英文,縱使不懂,也仍然能夠生存,但是如果不懂法律,就像不懂職棒規則的人卻得上場擔任投手或打擊一樣,我們在社會與人生的過程中,不只是觀眾,更是選手。但是在我們的教育訓練。我常對業務人員說,你如果不是法律系畢業的,根本就不夠資格跑業務,因為一不小心就會被人家告!所以法律應該取代公民道德等科目,成為全民必修科目。
應該好好思考獄政之目的何在
我相當瞭解監獄的問題,其實我們應該好好思考獄政的目的在哪裡,特別是許多僅因不了己經濟社會的知遊戲規則而鋃鐺入獄的,其實在監獄裡往往會耳濡目染,「更上一層樓」。獄政的管理品質很差,人犯也往往不懂累進處遇等積分計算的問題。在監獄裡,會聽到對於裁判品質以及司法風紀之譏評,例如常聽到人犯說,被關進來的冤枉倒是未必,但搞錯事實、或判錯法條者卻不勝枚舉;又常有人說,如果你五族六戚、鄰居好友都沒有人是檢察官,你大概是被關定了。這就可以看出我們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程度。
律師作用不大,頂多幫你送送檳榔
再者,我覺得我們台灣的律師地位低微,監獄裡的人常說,律師的作用除了「走後門」外,頂多是幫你送送檳榔、探望探望你罷了。在法庭上,不可能像英美法庭上的律師能與控方一來一往,作精彩對辯,我們的律師連在法庭上都不一定有說話的機會,這種訴訟制度實在令人不敢恭維。被判刑者因所聘律師無能為力,而難以心服口服。所以也許陪審制度也是我國考慮的司法改革方向之一。
(本文由本會副執行長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