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提升裁判品質,減輕法官負荷

詹順貴律師

近日民間以政府認知與民意有極大偏差,要求政府回應不果,先後發起五0四與五一八大遊行, 在司法方面,亦不遑多讓;高院法官要求「限量結案」、「超量拒收」,並宣示若司法院不回應, 將集體休庭抗議;各地方法院書記官抱怨工作量負荷過重,薪資微薄,發起集體休假;法官協會、 女法官協會及全國律師公會連署爭取司法預算獨立入憲;檢察官協會連署要求檢察官任命民主化及保障檢察官地位、落實其超然地位等等司法風波一再衝搫司法當局,可惜司法當局仍不願正視問題, 而一味疏導或提出一些似是而非之方案混淆視聽,實令人浩歎!
茲就司法當局最近提出所謂之改革方案一一評述如下:
一、司法院擬將第二審改為事後審,並擴大限制上訴第三審之範圍;此舉乍看之下,似可疏減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部份訟源,但在未一併考量如何加強事實審功能之前提下,充其量不過是一種鋸箭式療法。目前社會大眾普邇不信任司法,主要原因在於司法審判過於草率,此乃心態上、道德良心上問題。 一再擴大限制上訴第三審之範圍,如辦案心態不改,又無審級之監督,去除發回更審壓力後,益使二審法官更勇於對二審確定案件草率結案,民眾卻再無投訴之門。
日前一份全國律師問卷調查報告出爐,高等法院刑事庭在各項評比均敬陪末座,報告公布後引發高院法官反彈,進而使高院法官以案件量負荷過重為由,發起前述「限量結案」、「超量拒收」 等運動。但調查報告同時指出高院資深法官辦案品質也普遍不如地院年輕法官,豈是地院法官案件負荷量少於高院?關於高院法官責怪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比例太高,高院法官是否該捫心自問此一現象應歸咎本身於審理案件過程太草率所致?
本會提出如此質疑,並非反對減輕法官負荷,反之,本會非常積極投入推動改善司法環境及增加員額以減輕法官工作量,達到本會訴求提昇裁判品質之目的。無奈司法院之研議,並未站在司法消費者即一般民眾立場,從根本解決問題,要真正解決問題,除週邊制度需一併改進配合外,首要者,莫過於增加員額及加強事實審功能,亦即在事實審(尤其第一審)即給予兩造當事人(原告與被告、檢察官與被告)充份時間調查有利於已之證據及充份時間辯論,法官則盡量避免球員兼裁判之角色混淆,如此當事人對判決之信服度方能提高而減少上訴;縱使無法大幅減少上訴,經過二審法官再次悉心審理,誤判機率必大為降低,此時擴大限制上訴第三審之範圍,才不敢影響民眾權益太鉅。
二、司法院擬於最高法院增設助理法官,並由一、二審法官調任,以疏減最高法院之積案。對照前一議案,即知此議亦是鋸箭式療法,蓋一、二審法官案件量之負荷,較之最高法院並未遜色,司法院此舉,無異使一、二審法官處境雪上加霜,其弊病昭昭甚明,無庸贅述。此外,司法之審級體系,一如所有行政體系,應均是金字塔狀之架構,亦即愈上級,編制組織應愈精簡,但我國現有最高法院,法官人數之多,殆已是世界之最,司法院對疏減訟源問題,不思正本清源,竟還本末倒置,一再擴編最高法院組織,實荒謬至極。
三、法官應獨立審判,人人皆知,目前司法院對保障法官審判時不受干預之努力,確有長足進步,值得肯定,但由於司法院亦是一行政官僚體制,其對法官所訂下之種種考核辦法,仍是法官心中無形之枷鎖,難免有部分法官為求符合考核標準或爭取較好之考核成續,而犧牲當事人利益(法務部與檢察官之間亦然),因此,為給法官一個完全真正之獨立審判空間,本會主張現有司法院應予廢除,將最高法院司法院化。
四、目前國內正如火如荼進行之修憲工作。由法官、檢察官、律師發起之司法預算獨立入憲案,業已獲得三黨大部分國代連署支持;李登輝總統接見本會代表時,亦表贊同,預料此一修憲案可望過關。在此有一令人疑惑之現象值得一提:司法院自始至今始終三緘其口,施啟揚院長過去對本會表示之見解,乃如逕由司法院提出預算,行政院主計處不能刪,將送至立法院,恐將遭到更嚴苛之刪減,不如由行政院主計處先行「表示意見」,之後立法院即較易手下留情。如此自貶身份,將司法置於行政之下,司法如何不受干預?如何獨立?司法院長期預算不足全國總預算千分之八,甚至連一所國立大學之預算亦不如,如此微薄預算,無怪乎需數名法官同擠一間辦公室辦公(書記官自更加不堪),加上每年補充之司法官員額,僅能勉強彌補退休或轉任律師所流失之員額,而工商業日益發達,糾紛日益增加,自然造成法官、書記官無法負荷工作量,間接又再導致人員之流失!因此欲徹底改善司法環境,自需從根本做起,爭取司法預算獨立,再由司法院制訂十年或五年増員計劃,同時改善辦公環境,提高待遇,遊說立法院支持(據本會接觸所及之立法委員亦以支持者居多), 使每一法官均有足夠時間、空間及資訊,妥善審判每一案件,而達成提昇裁判品質及人民對司法之信賴之最終目的。
以上所述,皆是本會努力之目標,本會長期觀察法官甚至批評司法院,無非希望民眾能獲得一個有尊嚴的司法審判環境,本會無意與法官、檢察官、甚至司法院對立,衹要有益於司法改革之工作,本會均竭盡所能去努力推動,目前最迫切者,便是爭取司法預算獨立,希望所有本刊讀者均能發揮自己之影響力,主動向選區國代發出您支持司法預算獨立之聲音,請他們完成此司法改革首要之修憲工作。(作者為本會執行委員,刊物組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