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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怠工」誰之過?

范曉玲副執行長

※編按:高等法院於四月間發起「限量結案」之後,本會曾於四月二十四日召開記者會針對「提昇裁判品質、減輕法官負擔」發表聲明,以下為聲明內容。
台灣高等法院一百一十位以上之法官於日昨在要求「限量分案」遭司法行政當局拒絕之後,宣佈即日起展開「限量結案」的自力救濟, 站在人民的觀點與立場,本會提出數點聲明如下:
一、限量分案應以提高裁判品質為前提,始能獲得人民共鳴
在目前司法裁判品質普遍遭到人民質疑的 情況下,「限量分案」的訴求,難免被質疑是 否僅為法官爭取權益的主張。惟此次高院法官 所發起的「限量結案」運動,既然係以「提高 裁判品質」為前提,顯見法官亦已意識到限量 分案之目的與前提皆為「提高裁判品質」。對 人民而言,草草結案的司法恐怕只是製造冤獄 錯判,徒增對司法體系的怨懟與不信任。因此,當司法院以「保障人民訴訟權」作為反對司法人員限量分案的藉口時,實應深自反思人民訴訟權的保障,絕非僅在「量」的結案,而「質」 的要求更是訴訟權保障的核心。因此,本會對 於法官要求「限量結案」的呼聲是否能全面促成裁判品質之提昇將予以密切注意與持續監督。
二、司法院應儘速解決司法人員辦案負擔之問題,不能再畫餅充飢
在目前法官案件負擔過重的現況下,為避免限量分案所可能引致訴訟遲延的問題,司法行政當局實應拿出魄力,爭取更多國家資源揖注於司法。惟司法院施院長就任兩年半迄今,聲稱要進行司法改革,卻不見對於「合理減輕法官辦案負擔,提昇裁判品質」做出任何有效的措施與具體的規畫;在爭取司法資源方面,更躑躅不前,例如此次修憲中廣被討論的「司法預算獨立」的問题,只見司法人員與民間團體大聲疾呼,卻不見司法院領銜爭取,無怪乎司法人員會認為司法解決案件負擔問題只是 畫餅充飢而已。因此,我們對於司法人員不得不以「限量結案」來凸顯問題的嚴重性,表示可以理解。但是更重要的是,為避免因限量結案果真導致訴訟遲延,全民應對司法行政當局發出爭取司法資源、解決案件負擔的要求與怒吼,迫使司法院確實面決問題。
三、結案期限與考績制度有害法官獨立審判
為達成發現真實、定分止爭的司法目標,法官應能在充裕的時間、以及妥適的環境下進行案件審理。然而目前法院平均每月結案數甚高之情況下,法官在辦案期限的壓力下只能草率調查,開庭、審理行禮如儀,只求結案了事,欲求發現真實,實屬緣木求魚。尤其在事實審若無法查清事實,更往往造成上級法院只得一再發回更審,徒增人民訟累。
民間司改會曾於拜會司法院施啟揚院長 時,曾請求司法當局重新檢討結案期限與考績制度,不應以行政官僚之上下級監督方式監督司法人員,惟施院長當面表示目前早已無辦案成績之考核問題,以日前法官的反彈來看,顯然施院長所言並非正確。本會認為,要監督法官的表現,應仿國外法官自治與職務監督之制度,而不應沿襲行政體系考績計算之方式對法官處處掣肘,更不應以形式化的辦案期限應付案件量之問題。否則但同結案、不問品質,則人民如何能對司法加以信賴?如何能期待司法作為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本文由本會副執行長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