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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周年聲明:七夕三願

顧玉珍

~三人入獄十一載,社會大眾及救援團體許下七夕三願8月15日,蘇案即將邁入第十二年。也就是說,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名少年自從1991年8月15日被捕至今,已在獄中渡過整整十一年。 十一年,四千零壹拾伍個日子裡,台灣社會出現政黨輪替、捷運、檳榔西施、多元入學方案、流星花園、「人權立國」成為媒體頭條標題….。十一年,你我都隨著社會變遷的腳步成長,經歷戀愛、失戀、工作、失業、結婚、離婚,在努力的人生裡歡樂或沮喪。可是,相同的十一年裡,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卻因為不符證據法則的死刑判決,身陷囹圄。他們沒有機會參與這個社會的變化,沒有青春的夢想,連「平凡」也變得奢侈。他們只有在冷酷的圍牆裡,任由身體與精神耗弱崩潰,任由親人在救援的過程中死去。對人生,他們無能為力。 2000年底,當蘇案在社會各界救援下進入司法再審的階段。若說這是司法給予蘇案機會,毋寧說是,他們三人以生命的代價再次給予台灣社會與司法一次機會。所有關心蘇案的朋友與人權團體都耐著性子在等待,等待台灣社會更疼惜生命,司法更尊重人權與正義。 2002年8月15日,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被捕十一周年的這天,我們邀請所有關心蘇案以及司法人權的朋友們,到高等法院陪他們出庭聽審。以一朵朵象徵友情的玫瑰,傳達我們不曾放下的牽掛與支持──不只他們在接受審判,台灣的司法本身也在接受審判。 在適逢七夕情人節這一天,我們誠心許下七夕三願: 一願:希望他們三人的身心意志都能支撐下去:由於他們11年前被捕時慘遭刑求,導致身體重創,日漸虛弱,尤其莊林勳精神幾度崩潰,迄今不見好轉。我們祈祝他們三人身心健康,也期待獄方能提供受刑人適當的醫療照顧。 二願:希望司法審判謹守「無罪推定原則」與「證據法則」:蘇案前因法院認事用法多有違誤,而引起國內外各界多次人道救援。我們希望蘇案再審將為台灣司法審判樹立典範,確切落實「無罪推定原則」與「證據法則」。再審,將不只是三人生死之判,也是台灣社會的重要司法與人權指標。 三願:希望三人家屬與死者家屬獲得正義的安慰與重生:十一年前的命案中,最大也最直接的受害人當然是慘死的吳銘漢夫婦及其家屬;然後,不義的審判又將蘇建和三人及其家屬捲入無盡的痛苦中。無論是命案的直接受害者,或是洐生的受害者,原是天涯同命人,卻因大有可議的司法判決而彼此拉扯,造成多重的傷害。我們祈願遲來的正義得以讓四家人擺脫惡夢,獲得安慰與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