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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消費者權益把關~專訪李鳳翱律師

何佳娟

「學法律是志向,考上律師是幸運,而讀法律是種喜悅。」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李鳳翱律師以此三句話道出他踏入律師行業的心情寫照。

成為律師「愛管閒事是大部份從事法務工作的人的人格特質,我也不例外,從小就喜歡打抱不平、好管閒事!」。對李鳳翱律師而言,親戚占用父親遺產的事件,是他進入法律領域的導因之一。當時才小學四年級的他,其實不知道法律為何物,但他質疑父親所遺留下且已登記在他兄弟三人名下的房子,為什麼在媽媽好心給親戚暫住了十五年後,親戚卻主張那是他們的,而且親戚們強調是問過「檢察官」的。對於這樣的情況他只覺得不對但卻不懂為什麼,最後只得由媽媽辛苦工作賺錢,才要回自己的房子。 除了家產問題,高中的數學戴老師亦帶給他很多啟發。「老師總說『是與非之間有許多灰色地帶,必須弄清楚,不要人云亦云;而且對錯之間的衡量也應該隨著時代不同而有變化』」,李鳳翱眉飛色舞說起他的高中生活。對於一些不合理的規定,他的數學老師總是帶頭挑戰,例如髮禁、不准閱讀禁書、踏入電玩店門口就得記過等,老師特地帶當時屬禁書的「圍城」讓大家欣賞文學之美;而為抗議髮禁,他自己乾脆剪三分頭(等同光頭),省得大家為那幾公分髮絲搞得不愉快。在這樣的成長過程中,慢慢建構心中的法律形象,他認為法律可以解決人的問題,但也呼應一句話:「法律雖是萬能,但非全能」,至於萬能與全能的差距,則是「無限大」。加入消基會對於當初參與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的動機,李鳳翱以「人生有很多偶然」回應。當時他與消基會第七屆董事林世華律師同辦公室,因此邀他加入消基會,「說實話,當時我根本不知道什麼是消基會!」李鳳翱笑說當時真丟臉。在知道那是可以幫助很多人的公益團體後,就「懵懵懂懂」地加入,進入後才發現大家的工作熱誠度很高,為了解決一個問題,找來各個領域專家學者除了法律還包括農業、食品、織品、交通、電信、房屋及醫療等,共同研究,所有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醫療、保險等問題都會出現,最大不同在於以前他只從法律的觀點面對問題,但現在卻是結合各領域專業以及消費者保護觀念從事公益活動。其中帶給他最大震撼的是民國80左右,民眾至消基會檢舉冬蟲夏草含鉛事件,當天下午四點多消基會接到檢舉,五點多馬上派員至迪化街採樣並帶回查驗,晚上六點的新聞即報導此事件,因此他認為「法律是解決個案,而消基會解決通案問題」。在那裡李鳳翱也真正感受到施比受更有福,而讓他一直「效忠」的原因是大家的熱誠及無盡的知識。家庭生活「從事公益活動要量力而為!」李鳳翱律師以親身經歷和大家共勉,因為當初他花太多時間在公益活動上面,無法兼顧到家庭生活,有一天回家,發現自己才一歲多的小女兒躲在媽媽背後,望著自己的眼神似乎在說:「他是誰?」時,那種心痛直如刀割,顯然那段時間,他已失去和家人共享許多事的機會,因此時間的分配很重要。對他而言,從事公益是種貼近社會的過程,可了解民間疾苦並從中做調整,從一具體的點擴大到面,解決多面的問題須透過公益組織才能做到。期許「這個社會需要“怪”的人,社會才會更好!」李鳳翱律師心中「怪」的人指的是視野很寬、思緒很快、具有遠見如林敏生律師、林世華律師這樣的前輩。他想和大家分享的是—把生命中遇到的人都當貴人。尤其對新進律師而言,在每個案例中都可得到很多、有很多成長,趁著年輕、有體力時多參與一些公益活動,從一群人的相互學習中可得到更多的知識、更多的喜悅與回饋。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http://www.consumers.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