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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與文化的交界

編輯部

就只是一座舊監獄而已嗎?
為什麼引起這麼多人的爭論,要拆?還是要保存?
司法人與它的交界在哪裡……

司法是什麼?很多人可能有很多的答案,但其中絕對不會包含一座老「監獄」!
當司法人員還在驕傲、封閉的覺得「司法」是有身段、高高在上,必須與其他領域保持一定距離,堅持不越界以便保持其公正性的同時,文化界已經悄悄的「撈過界」,為司法盡一份心力。我說的這一座監獄,指的是嘉義舊監獄;我說的文化界,以「嘉義市人文關懷協會」集合的這些人士為代表。

嘉義舊監保存運動的起始
談到嘉義舊監保存推動,就必須提到「嘉義市人文關懷協會」的嘉義舊監推動小組及洪雅書房的余國信。嘉義市一直以來被視為台灣民主的聖地,但是在對文化保存與古蹟再利用的想像能力上卻是遠遠的不及格。今年一月份年嘉義市稅務出張所的被拆除,才讓這些在地的文化工作者體認到應該要有個正式的組織長期來做這件事。

余國信說:為什麼要取名為「嘉義市人文關懷協會」?為的就是要諷刺嘉義市政府缺乏人文關懷的胸襟與思想。

藉由活動推廣理念、吸納同志
這個協會的組成後,嘗試著做一些再利用的規劃;藉由舉辦各式的座談會與活動,推廣理念也吸納同志。而「舊監的春天」藝術季的舉辦更是達到高潮。他們找來畫家辦監獄畫展、與婚紗公司合作婚紗藝術照、辦演唱會、侯孝賢導演演講、設計導覽活動….,充分展現出無盡的行動力及想像力。用最少的成本,整個藝術季吸引了八千人次以上的參觀人潮,總共只花了大概15萬元做宣傳,其他大部分的布置或設計都是之前參加過「監獄體驗營」的志工朋友們一起完成的。

一步一腳印是最好的寫照
嘉義市政府從原先強硬的希望拆除改建國際會議廳到現在的持保留態度,原因就是看到了這麼多人對於舊監的支持,以致於現在嘉義市政府也不敢漠視他們的呼聲,決定再開一次古蹟審查會議。這群在地文化工作者的策略就是:用行動,讓市政府看到,讓大家知道有多少人對於保存舊監的殷切期盼。

嘉義舊監保存的意義是什麼?
在建築上,嘉義舊監有其特殊性,具保存的價值。古都保存再生文教基金會張玉璜執行長就曾經指出:嘉義舊監民國十一年完工,至今已經有八十年歷史,除了是見證獄政現代化發展的全台孤例外;在建築上,非常具有特色的放射狀的建築型態,使獄方可以用最少的人力達到最多人的管理,是西方早期獄政現代化的理想原形;而歷史建築的保存及再利用,也是促進都市發展的契機。

舊建築不只是舊建築
大家很難想像,原來一棟舊的建築物,竟可以散發出這樣的生命感染力。

台灣通常只要一提到「舊建築物的活化或者再利用」就完蛋了,因為一定會變成新的東西,而失去了原本的脈絡,就如同有人主張嘉義舊監應該遷址重建,而將土地讓出來做更好的規劃一樣。但嘉義舊監推動小組的人可不這樣做。嘉義舊監的可貴並不僅僅在於建築本身,而是它扣合了與住民、社會、文化的緊密連結;它與鄰近的法院、檢察署結合成一個文化區才有其價值,否則,當它被遷移到其他地方,就算保有原來的建築樣貌,也只能像是個無根的樹,最後一定凋零。

司法與文化的交界
這個看似單純的文化運動,與法律何千?「法律文化」這一部分論述,對於台灣的司法人來說似乎總是最被忽略的領域。法律人在意的是現在的法律條文、規範;關心的是未來修法方向;對於法律史的記憶、解讀及詮釋則總是缺乏。

有一個例子時常被提到:當參觀完監獄之後,親子間就會藉機做所謂的法治教育。「你看,關在這裡這麼可怕,所以不要做壞事…」,這是藉由現場空間的感受所形成的恫嚇式教育。但司改會更覺得這座監獄的保留有著對司法更深層的意義存在。「留下一個監獄其實不只是個建築,而是建立一種集體記憶的可能,尤其是一個關連於司法的集體記憶,何況它們是那麼稀少、沈重。當司法被視為人文的一環,當司法的集體記憶受到重視的時候,或許我們就得到了一個新的基礎,一個回顧、反省,與再出發的起點。」王時思執行長說。

文化撈過界?!
「舊監的春天」這個藝術季才剛要落幕,就接到余國信興致高昂的來電「我們想要辦個『舊監的秋天』活動,上次司改會提到可以一起辦個『司法人文講座』,要不要討論一下,就可以寫在企畫案中,開始宣傳了」。當政府還在規劃、研討「要不要保存?該不該再利用」的同時,這些沒有錢、沒有人的民間社團早就已經展現他們的行動力了。

看到他們這樣的積極,有時會開玩笑的對他們說:是不是撈過界了?
不過,或許當這些文化工作者開始關心起司法的未來時,也該是法律人開始想想是不是要敞開心胸去面對至些所謂司法的枝節,累積司法的集體記憶而奠立一個反省的基礎、進步的可能呢?嘉義舊監推動小組執行長陳世岸曾在記者會上說過一句話「除了要拼有特色的經濟,也要拼有特色的文化」,希望法律人可以加上一句「也要拼有特色的司法改革」,這就是嘉義舊監的存在目的。(林欣怡整理‧報導)

⊙若您想更進一步瞭解嘉義舊監保存運動,可以連接至以下網址http://sch.hhsh.cy.edu.tw/~t122/
【嘉義舊監】大事紀
1919年 嘉義監獄始建
1922年 嘉義監獄竣工(嘉義支監), 至今各棟木構建築體主樑上仍有棟籤記錄。
1947年 改稱台灣嘉義監獄
1985年 侯孝賢導演之「童年往事」完成,拍攝取景即以舊監宿舍區為主。據估計至少有十餘部電影及電視劇在舊監及宿舍區取景,是各類影像藝術及文化創造者詮釋台灣經驗之本土與鄉土、生活與成長環節時的重要視覺素材庫。
1996年 開始面臨都市更新議題,形成舊監保存與再利用的潛在阻力。
1996年8月 法務部指示成立獄政館,但卻未獲確切施行辦法。
1998年2月 行政院研考會籌設「法務部獄政史蹟館」計劃,但未獲確切施行辦法。
1998年7月 向嘉義市政府提出古蹟鑑定申請。
1998年10月 嘉義市政府召開古蹟評鑑會議,學者一致認同保留為古蹟,但因當時的市長張博雅反對,會議最後決議:「暫緩指定為古蹟」。
2001年7月 「諸羅觀點-土地關懷營」學員實地參觀,開始孕育民間推動保留與再利用的觀點、創意與行動力量。
2001年7月 法務部長陳定南巡視,指示儘速提出「獄政史蹟館」規劃。
2001年8月 舉辦「嘉義舊監設置獄政史蹟館規劃研討會」,民間社團積極參與,並開始一連串推動策略。
2001年9月 舉辦「嘉義舊監攝影比賽」,獲得許多意外的發現。
2001年10月 舉辦「監獄體驗營」第一、二梯次,找尋到日後推動保留與再利用案的志工。
2001年12月 舉辦「嘉義舊監獄空間保存再造國際學術研討會」, 確立舊監的國際性文化與學術價值, 並匯整國際間保留與再利用的做法與意見。
2001年12月 文建會全國「歷史建築百景」甄選活動第五十九名,確立其歷史建築間的獨特地位。
2002年1月 舉辦「找尋嘉義市文化空間想像會議」,會後並成立「嘉義舊監保存與再利用推動小組」
2002年2月 與台南的『催生台南司法博物館推動小組』及民間司法改革團體結盟,並使舊監成為全國法政專業與學術社群的文化與歷史資產。
2002年2月.. 「舊監的春天」活動正式展開,並開始進行里長座談,與居民及地方團體協力期待透過這一季活動,讓嘉義舊監保留與再利用案不再原地踏步,透過各種形式與管道的公共參與,讓舊監的春天帶動監獄美學、城市空間的想像、鄉土文史教學與文化產業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