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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扶助真的很重要!

邱筱婷

去完法庭觀察之後,有幾個較深的感觸,而這就是其中之一,有些法官和善且願意好好的和當事人說明,但是有些卻讓人覺得流於形式而唏噓,當法官在宣讀時,有時聲音真的是小到讓我聽不見,我要豎起耳朵努力聽才聽得見,我懷疑,僅僅在我面前沒有多遠的被告,真的聽得到法官在說些什麼,更甚至去了解他話中的意思呢?在身處於被告那種情境,心情應該是更不安,要一個如此不安的人去思考已經是難事,更何況法官的音量是如此呢?檢察官在開庭時,多半是絕少說話的,大多都僅念出犯罪事實如起訴書所載之類的,我對實務尚不是太理解,不清楚是真的除了這句話以外沒什麼需要說,沒什麼好說的,還是說認為那只是一種可有可無的形式,幾場下來,檢察官大概會說的話,如果聽久了,搞不好可以跟著他們一起背一次,但是這樣真的有意義嗎?
我也觀察到,檢察官打瞌睡的法庭,也有觀察到律師精神不濟的時候,我能明白他們在經過這些長時間的開庭,會累是難免的,但是,每一個案子,對每一個當事人都是很重要的,這有關於他們的利益,有時甚至是重大利益,也許對法庭工作人員而言,這只是一份工作,不過只是手上眾多案子中的其中一件罷了,但對於當事人來說,有些錯誤,只要發生一次,就很難翻身了,所以我深信,法院是一個掌管這麼重要環節的地方,是個嚴肅的地方,甚至對於有些人來說是改變一生的地方,如果法庭工作人員,可以也用這樣的一份心,去看待他們手上的每一件案子,就可以給當事人更好的審判品質,也可以減少誤判什麼的發生,畢竟,最重要的應該就是不可以懲罰無罪的人吧!而如此一來,相信人民也會更相信司法。
法官和檢察官不是聖人,他們也是人,我明白他們也會有情緒,所以在遇到被告或是原告時,難免會有時情緒失控,我也曾觀察到一個例子,被告似乎很不懂法律上的程序,也聽不太懂法官的意思,但是他一味的想要表達自己的意見,法官看得出來不太耐煩,他對被告說話的語氣也很急躁,當然口氣也不會很好,被告依然繼續說,法官也一直打斷,到最後變成很弔詭的情況,2個人都希望對方可以聽自己的,但是2個人又都聽不進對方的,這種情況可以說是在審判時一直都是如此。
此時,就讓人不禁納悶,如果被告可以多一點法律知識,可以對這個法庭的程序更加了解的話,他是不是就不會在這裡跟法官雞同鴨講?如此,我當下明白了法律扶助的重要性,如果此時有人能幫助當事人多了解一些的話,或許就可以減少這種情況的發生,幫助當事人可以更加了解整個程序,維護自己利益,更可以節省開庭的時間,省下那些法官要努力解釋的時間,讓法庭可以更快進入狀況,這可說是一舉數得,不僅可以幫助當事人,更可以提高審判的品質,這個重要的制度,被利用甚至是被知悉的機會,卻好像還不足夠,我相信,只要善用這個制度,絕對可以節省司法資源,更可以創造雙邊都有利的情況吧!
從法庭觀察我學到很多,也發現很多我所不知道的事情,在這之前沒機會去做的事情,我覺得收穫良多,也相信如果可以繼續推動司法的一些改革,善用法律扶助制度,明白法律的資源,相信可以更加取得人民的信任,而我國的司法相信也可以更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