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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認識邱和順案--執法人員犯罪的另類被害者

蕭逸民

史無前例的破案壓力
1988年3月10日位於立法院對面的台大校友會館,召開了一場不尋常的記者會。陸晉德夫婦宣佈懸賞新台幣100萬元,給任何提供兒子陸正遭綁架勒贖破案線索的人士;強調警方已經從勒贖信封上取得7枚指紋,即使將陸正撕票,也不能逃脫法網,呼籲歹徒儘快放人投案。這個新聞震驚了台灣社會,陸正父母滿臉的煎熬焦慮,更讓所有人為之心酸淚流。
當天,增額立委周文勇立刻提出緊急質詢,強調陸正被綁票並非獨立事件,近期各地有十餘名學童失蹤,可以說處處可能有歹徒,兒童時時都可能受害。 一個月後案情仍然膠著,1988年4月18日中國時報以 「失蹤孩童案例知多少?」特稿,列出陸正、陳慶視、江家眠等案例,強調1987年兒童失蹤56人,比例較去年上升4倍。一連串的新聞報導引起社會恐慌,警政署署長羅張公開指示刑事警察局局長莊亨岱務必
在最短時間內破案。為此,刑事警察局宣佈再加碼破案獎金100萬,以及任何外勤警員找到線索破案者,一律破格升官,全體總動員。
1988年台灣社會犯罪率突然提高,尤以上半年 連續發生19件綁票案件最受關切,原因可能與「一清專案」隊員被釋放及77年罪犯減刑條例實施後,有6千多名減刑人出獄有關。身為一清專案推動者的內政部部長吳伯雄,承受極大壓力。6月17日他親自拜訪陸正父母致贈白玉觀音乙尊,保證警方將第一優先偵破陸正案。言猶在耳,7月22日吳伯雄就卸任內政部長,轉任台北市長,遺缺由許水德接替。
1988年8月22日起,幾近絕望的陸正父母,自費雇請專職司機,開著裝有『聽聲音,救陸正』看板的宣傳車,每天在新竹縣市鬧區,甚至巡迴全台各地, 以擴音器大聲播放綁匪錄音,同時散發傳單聲明檢舉人可以得到陸家100萬、警方100萬和救國團20萬元的破案獎金,懇求民眾幫忙討回公道。陸家之舉讓政府 顏面盡失,更使警方承受史無前例破案壓力。
江湖浪子邱和順
1987年間邱和順在台北認識了女朋友東東,雖然二人感情不錯,但東東要回日本經營酒店,自問不會日文的邱和順只能含淚到機場送行。傷心之餘,他揮別台北,回到老家竹南生活。10月間,他買了個檳榔攤,讓苗栗的女朋友吳淑貞經營,白天則到自己大姐的成衣廠幫忙。假日沒事,就和女友吳淑貞的姐夫帶著獵犬,到明德水庫去捉果子狸,生活好不自在。
1987年12月21日台北友人致電邱和順,說找到欠他42萬元黃某的住址。傍晚,邱和順跟吳錦明到888租車行一同租車,再找另外3人北上討債。到了黃某家,沒看到人,又找了一天,還是找不到人,只好回到苗栗還車。23日當晚,邱和順在狗肉店喝酒時,碰到頭份理髮廳熟識的2位小姐,小玉和小萍;酒酣耳 熱之餘,她們邀邱和順一夥人到她們原住民部落去過聖誕節。25日,邱和順、吳金衡、謝╳╳、楊╳、阿明、小玉和小萍7人包了2輛計程車坐到大湖鄉山上, 下車後再爬山路20分鐘,才抵達目的地。小玉、小萍介紹家人,她們的老奶奶臉上還有紋面刺青,看得這群平地人嘖嘖稱奇。聖誕晚會沒有電燈,而是在四週點燃火把,近百人的宴會,大家熱情唱歌跳舞,拿著大碗公相互敬酒,喝不慣小米甜酒的邱和順,趕緊地叫人去買米酒和啤酒各5箱,才沒有不勝酒力被灌倒 。會後,小玉、小萍又帶了7位原住民美女,說想一起回苗栗,阿沙力的邱和順包了5輛計程車,統統服務到家。
12月30日造橋阿光仔急找邱和順,說外姪女的所有積蓄被竹南信用合作社職員林萬枝的女友捲款潛逃,外姪女已經自殺好幾次了,要邱和順出面處理。 為了討債,在竹南沒有小弟的邱和順,找了他五弟的女友的弟弟鄧運振,以及鄧運振介紹的朋友余志祥、 陳仁宏和羅濟勳來幫忙。1988年1月7日,邱和順、林坤明和吳金衡去竹南益通車行租一台車,鄧運振開自己的車載他的朋友們,2輛車共7人把林萬枝強押到輝煌牧場,要他解決問題。林萬枝找了他女友的父母拿出50萬現金,希望三折清理債務,但阿光仔的外姪女不能接受。不過,邱和順討得到錢的消息傳出,苗栗縣林姓議員找上門來,說他妹妹受害200萬,也要委託邱和順討債;生意越做越大,邱和順就帶著這些小弟,來往台北竹南四處圍事。不過,其中羅濟勳愛說謊又白目,不到2個星期,邱和順就把他趕回頭份。
1月31日,邱和順帶著吳淑貞、鄧運振、余志祥、陳仁宏等人到竹南紅樓餐廳喝酒,買單的時候,余志祥跑來跟邱和順說,他被隔壁桌的5位少年嗆聲,邱和順交待修理他們後,自己就先離開。4月1日邱和順收到傳票,要他7日去新竹地檢署報到,原來余志祥他們把5名少年殺成重傷。拒絕交出小弟姓名的邱和順,被檢察官當庭收押,從此就再也沒有被釋放。
招供又翻供
1988年10月1日,各大報同時刊出陸正案「即將」破案的消息,但在同日《聯合報》的一個小段落寫著:「涉及陸正綁架勒贖案及竹南柯洪玉蘭分 屍案的陳姓等3名少年,昨天被市刑大移送新竹地檢處及地院少年法庭時,均翻供否認涉案。他們說,自白及筆錄所言都是被逼供的。」隔天,《聯合報》更正報導:「學童陸正被綁架案及婦人柯洪玉蘭被分屍案,昨天又見峰迴路轉,翻供的陳姓少年 在檢察官偵訊時,再度坦承犯案。」第3天,《聯合
報》再次更正:「三少自白與情節『大部不符』, 專案小組重新調整偵查方向」。10月5日,《聯合報》追蹤報導「被指涉及陸正案4人,指紋比對無 一相符。」警方連日相互矛盾的消息,嫌犯一下招供,一下翻供,令人眼花撩亂。
1988年解嚴不久,還是動員戡亂時期,法治人權的概念非常落後,羈押權仍在檢察官手中,違警罰法也尚未被宣告違憲。當年檢警辦案的手段,在今天看來真是難以想像。從當時刊出的專訪,可以 看出端倪:
不得不認了,陸正案嫌犯這麼說
【記者張建家】涉及陸正綁票案的嫌犯邱和順、余志祥、陳仁宏昨日下午6時許從竹北被帶返新竹地檢處臨時拘留所時,本報記者趁機訪問了他們,以下是談話摘要:
問:邱和順你是在什麼情況下殺害陸正的?
邱答:誰說陸正是我殺的,我根本沒到過新竹,陸正案發期間我與吳淑貞一直在苗栗嘉興機車行前賣檳榔,根本沒去新竹,吳淑貞的母親、哥哥都可替我作證。
問:為何你今天在竹北借提偵訊時又坦承作案?
邱答:不坦承行嗎?你以為借提外出偵訊是那麼好受的 嗎?我從昨(8)日上午8時從看守所被矇著眼睛借提竹北鳳岡派出所,一直到現在(下午6時 許),我認也不行,不認也不行。就算我『不得不』認了,證物又在那裏呢?更何況余、陳2位少年我根本是在元月份才認識的,又怎麼會一起作下陸正案呢?
問:為何羅濟勳又一直咬定你們都有涉案呢?
邱答:他的個性十句只有一句能聽,我們一起在台北時 (因涉柯萬枝案),他時常從旁煽火,釀成兄弟起內鬨,因而被我趕回頭份,因而怨恨在心而咬定我們。
問:兇刀、陸正屍體你們丟在何處?
邱答:只要能找得到,我承認的全都算數,但明明未做,又哪裏去找出兇刀與屍體呢?
問:余、陳你們2位感受如何?
答:我們希望能儘速還我們清白。
儘管嫌犯們透過媒體表示被刑求逼供,但顯然無人關心與重視。10月11日警方「正式」宣佈陸正案偵破,並強調邱和順等人坦承犯罪不諱。
沒想到,10月16日家屬被安排到看守所接見,邱和順、余志祥、陳宏仁與鄧運振竟然當眾喊冤。為了消弭爭議,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朝榮陪同陸正父母,和在押5名嫌犯進行11個小時的懇談。5名嫌犯再度全部承認涉案,彼此的供詞並相互吻合,吳淑貞在晚上還向陸晉德下跪痛哭流涕。陸晉德公開對媒體表示,百分之百篤定是這夥人幹的。會後,吳淑貞要求 見她母親和姐姐,17日晚間10點母女見面,吳淑貞又痛哭流涕對媽媽喊冤。18日,警方帶邱和順等人到輝煌牧場勘驗,邱和順又向新聞媒體喊冤,刑警張台雄當場對邱和順拳打腳踢,現場記者還幫忙出言勸阻。
此後新竹地檢署裁定邱和順等人一律禁止接見會客,新聞才稍稍平息。然而1989年2月4日新竹地方 法院首次開庭時,被告們又異口同聲指控檢警刑求誣 陷,家屬也為此四處陳情。直到1994年9月29日監察 院彈劾台北市刑警大隊警員張景明、謝宜璋、張台雄、黃更生刑求逼供,警官吳金松、林欽隆、謝銀黨 不予監督,隱匿有利被告事證,其中三人尚被法院判刑後,被告招供與翻供的戲碼才告落幕。
重新認識邱和順案
多年來,社會只知有陸正案,不知邱和順何許人也。陸正被綁票的深受矚目,卻正是邱和順被冤枉的主因。至今平反超過270位冤獄被害人的美國 Innocence Porject聯盟分析冤案成因,發現越是社會矚目的案件,越可能造成冤案。因為強大的破案壓 力,會鼓勵執法人員不惜尋找替罪羔羊,以解燃眉之 急。此時,群眾也特別能體諒執法人員的「辛勞」,包容辦案過程的「瑕疵」,以換得自己的安全感。
陸正是在1987年12月21日被綁架的,當天邱和順北上找人討債,有888租車行記錄可證。經過9天十幾通電話的討價還價,12月30日陸媽媽給付歹徒贖款100萬元,歹徒取款後消失無蹤。而這段期間,邱和順要嘛在原住民部落飲酒狂歡,要嘛在招收小弟,為人討債,有一整個部落、一群計程車司機,甚至連被討債的林萬枝都能證明他們不可能犯下陸正 案。尤其,邱和順當時討債生意興隆,手上現金流量暢旺,根本不把區區100萬元看在眼裡,又何必綁票勒贖呢?
邱和順會涉入陸正案,原因在於羅濟勳的告密。但羅濟勳事後澄清,當初他去告發的是林萬枝案,沒想到最後被台北市刑警大隊幹員株連蔓引。如今證 實,邱和順等人有關陸正案的自白,包括擄人情節、 開車動線、行兇地點...等,其實都是改編自林萬枝案的情節。因為這才是邱和順等人共同的經驗,至於殺害陸正則是純屬虛構。
從官方角度,台北市刑警大隊破案有功,相關人員統統升官晉級。儘管有警員因刑求逼供被判刑,但刑度只有數月,還被宣告緩刑,事後仍繼續擔任警察,代價不大。至於主導全案的高階警官,則因偵破陸正案,一生官運亨通。陸正父母更公開寫信給前內政部長吳伯雄,感謝他轉任台北市長後,居然由台北市警局把陸正案給偵破了,他們相信這是託吳市長的福氣與判斷力所致。除了陸正案,台北市刑警大隊還順道連女保險員分屍案也解決了,被搶盡功勞的苗栗縣警局只好放棄早已鎖定的嫌犯,將案件資料存檔塵封。
從民間角度,本案中警察的刑求裁贓,檢察官的 濫行追訴,都證明邱和順案被告等人,不折不扣是執法人員犯罪的另類被害者。23年後的今天,重新介紹社會大眾認識邱和順案,只為澄清他們無辜代罪的真 相。真相常常出人意表,但卻能說明一切。期待法院鼓起勇氣主持正義,早日還被告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