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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傾聽人民聲音的正副院長—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民間公聽會紀實

編輯部

在司法院前院長賴英照請辭後,歷經多方揣測,馬英九總統終於在2010年8月24日,正式宣布提名中選會主委賴浩敏為司法院院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前主委、政大教授蘇永欽為副院長。由於國人要求司法改革的聲浪日益強大,加上兩位被提名人也具有大法官身分,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決定邀請兩位被提名人各進行一場民間公聽會,期望透過民間聲音的傳達,讓被提名人清楚人民對於司法改革的迫切感與期待,也讓人民瞭解被提名人對於司法改革的願景。

賴浩敏:司法應為人民利益而存在
聯盟首先於9月23日進行第一場民間公聽會,與院長被提名人賴浩敏對話。該次公聽會歷經2小時結束,聯盟各團體的與會代表對賴浩敏各提出了2個問題如下(依發言順序):
. 民間司改會林永頌律師:對於民間提出之法官檢察官評鑑機制是否會給予支持?是否支持國民參與審判?
. 婦女新知基金會楊婉瑩董事長:最近輿論批判性侵兒童遭輕判的案例,希望未來不會再有不瞭解妨害性自主案件被害人處境的法官;另外還有對於通姦除罪化的看法。
.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李岳霖律師:「司法改革藍圖」為何?同意被提名為司法院長之心路歷程如何?
.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孫友聯秘書長:台灣勞工是否能期待勞動專業法院的誕生?台灣的勞工如何期待具有勞動專業的司法人員?
. 台灣法學會吳煜宗教授:司法院長應如何對於現職法官進行再教育?目前台灣是否適合導入參審或陪審制度?
. 殘障聯盟王幼玲秘書長:法官對於智能障礙者的自主意思及精神障礙之認定,常與專家證人不同,但法官就這部分的專業度是否足夠,顯然令人懷疑。於現場提及的「法官進場機制之再建構」,需要花多少時間?
. 台北律師公會李家慶理事長:司法改革藍圖及藍圖的推動進程。
. 台灣人權促進會蔡季勳秘書長:對於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之判決,被代表行政權的環保署大肆抨擊,嚴重傷害司法權看法如何?擔任大法官後,如何讓法律及其適用符合國際人權公約之要求?
. 澄社黃國昌社長:對於司法院定位有何看法?大法官在2001年作成釋字第530號解釋,要求立法院在解釋作成後兩年內修改司法院組織法,卻因立法怠惰至今仍未修法,顯然斲傷司法權之現狀如何解決?
對於上述問題,賴浩敏除了強調係以個人身分對與會者的問題進行回應外,並強調「司法應是為了人民的利益而存在」,只要是為了人民利益的改革,他都表示支持。在法官制度改革方面,他認為法官應去除權力傲慢,必須時時自省、自律,要和社會貼近,不能脫離社會現實。除此之外,他也肯定應有合理、有效且不會干涉審判的他律機制,進退場機制的建立都很重要,這才是使裁判品質變好的關鍵。
此外,他也特別在回應是否確為馬總統欽點的司法院院長之詢問時提及,他「做什麼,像什麼,絕不會是花瓶」。
雖然會中並沒有提及自己的司改藍圖為何,但賴浩敏仍在結語中表示,他心中已建立短中長期的司改計畫,希望能立即回應人民的期待。他並期許自己未來如順利擔任司法院長,當計畫有不周延之處,他會隨時請教代表民意的意見領袖,以達到「為全民存在的司法改革」的目的。

蘇永欽:上任後先導正法官風紀及改善裁判品質
聯盟並於10月4日另舉辦對於副院長被提名人蘇永欽的民間公聽會,該次歷經150分鐘結束,與會代表各提出了兩個問題如下(依發言順序):
.台北律師公會李家慶理事長:對於1999年全國司改會議決議,未來是否會重新檢討?又該如何讓官方及民間達成共識?對於法官的進場(考選)機制改革,看法如何?
. 殘障聯盟謝東儒副秘書長:最近發現法官因不瞭解身心障礙者的處境而做成令人無法接受的判決,應如何加強法官對於弱勢者處境的認知?公民參與審判是否可強化職業法官對社會認知之不足?
. 民間司改會董事林永頌律師:有關法官的退場機制,目前官方版及民間版的法官法或評鑑法所定的評鑑方式並不相同,對此如何看待?如上任後進行改革遭遇內部反彈,如何面對?
.台灣人權促進會廖福特副會長:身為大法官候選人,對於集會遊行法成為人民行使集會遊行權的阻礙,大法官釋憲制度可以怎麼處理,一般法官又應如何應對?立法院批准兩公約後,在司法審判上該如何落實?
. 台灣法學會顧立雄理事長:先前民間曾面見馬總統,建議於總統府下設立有一般民眾參與的司法改革委員會,對此意見看法如何?如建立金字塔型訴訟制度,終審法官勢必大量減少,則該如何處置現任的終審法官?
.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張烽益監事:希望能儘速成立勞工專業法院,也希望不論是法官的選考或在職進修,都能注意到對於勞工處境的瞭解。
. 澄社黃國昌社長:我國完全沒有因為侵害人民的速審權,依據國家賠償法第13條求償成功的案例,對於這一條該如何解釋?最高法院為減少案件量,大量以上訴不合法裁定駁回,而各庭不同的見解也使人民進法院要「靠運氣」;司法院是否可能改變這種不合理現象?
. 聯盟召集人瞿海源教授:司法改革最關鍵的問題、一上任就要全力改革的部分是什麼?司法院組織法、法官法遲遲無法修/立法成功,又該如何處理?
蘇永欽對於上述問題都給予相當詳盡的回應。首先,對於1999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決議,他認為那個會議是我國司法改革過程的一部分,至於是不是代表當時多數民意,並非無疑,他也明確表示現在的司法院並無義務遵守十餘年前全國司改會議的結論。
對於白玫瑰運動等民眾因不信任司法採取的自發性公民運動,他認為除了可刺激司法界的反省外,更應加強司法與民眾的接近,如主動與民眾溝通審判獨立、讓人民有機會參與審判等。他認為「觀審制」是讓人民初步參與審判的方式。
而就法官評鑑制度,蘇永欽認為最終還是要回歸司法行政處理,若另有由其他主管機關監督,會有權責對應,以及誰來監督這個外部單位的問題。而就外界對最高法院的批判,他則認為應建立良好的誘因及懲罰制度,另外,包括合理化聯席會議及判例制度等,也都是必須立即進行的課題。
他還提到,他和院長被提名人賴浩敏已有共識,上任之後首先要處理的將是法官的風紀問題,另外還有裁判品質的改善,以及縮短人民與司法的距離,增加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最後,他認為司法院最缺乏的就是和社會的對話,因此如果他順利擔任副院長,除了參與這次的公聽會外,仍會持續與民間對話。

期待上任後仍與民間持續互動
目前司法院最為人詬病之處,莫過於其所有政策實施及立修法提案,真正的目的都在於減輕法官案件量的負擔,而非以人民利益作為最優先考量;例如去年通過刑事妥速審判法,或是對於刑事第二審上訴案件,任由高等法院隨意以上訴人未附具體理由裁定駁回,而遭監察院彈劾的放任態度等。值此司法權最高首長更迭之際,期待他們能瞭解人民對於司法改革的迫切需求,上任後的作為也對此需求有善意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