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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性侵案 可以更友善—社工人員認為與法院與社工單位溝通可更順暢

耿詩婷

在性侵案件中,社工人員依法可以陪同被害人進行整個偵查與訴訟的程序,主要的目地是輔導與陪伴受害者。社工人員從接觸這類案件的經驗中發現,無論是檢警審訊或法官審理過程中,應增加更大的輔助資源,例如專家或通譯協助,在其他設施或過程中也應該提供更友善的環境,例如隔離偵訊的環境、庭外等候動線的細節都應有縝密的設計。

審理過程瑕疪應受重視
在講求證據的司法判決中,性侵害案件卻通常缺乏直接的證人與證據,因此被害人證詞就成了重要的依據。因此常出現的狀況是遭受到性侵的被害人,必須忍受一再重複敘述被性侵的過程,這種做法,就是讓原本就很難復原的傷口再次淌血,使得性侵害被害人的司法控訴之路,成了一段充滿煎熬的二度傷害歷程。
台北縣社工師公會理事邱怡綺表示指出,社會除了關注法官判決是否符合社會期待時,也應該重視性侵案件審理過程中的瑕疵。
「叔叔有時候會到我房間來跟我說話,要我坐在他大腿上,然後做一些奇怪的動作...。」性侵害案件的被害人在司法偵審的過程中,常無可避免地被重複訊問,這種二度傷害現在將因「性侵害案件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作業」(簡稱減陳)的施行而避免。邱怡綺指出,這是一個專業整合的作業流程,期望透過各領域工作者的聯繫,提供一個趨近被害人需求的友善環境。
以現實狀況而言,減陳作業無法如理想中減低被害人重複陳述,也受到性侵害案件交叉詰問制度等種種影響,社工人員認為,這也是應該設法克服的問題。

法官有時過度依賴社工
目前性侵案件中,尤其是當法官碰上家內性侵案件(加害人為親屬)時,礙於情感糾葛與忠誠度的因素,加上訴訟時間的冗長,而造成被害者證詞的前後不一,也因此有時候法官會對社工的角色過度倚賴與期待,超越原先「輔導與陪同」的工作,進而要求社工轉為傳聞證人。
現在許多社福團體都希望能推動專家證人的制度,以免法官忽略兒童發展成熟度不足,不容易用口語表達內在感受的狀況,還可以以客觀且專業的角度,來評估受害者的心理創傷。但邱怡綺也擔心專家證人的制度反而會造成原本就薄弱的被害人證詞,受到更嚴格的檢視。她也建議,未來能加強對於加害人證詞的檢驗,如強制測謊等程序,因為遭遇性侵害不是被害人的錯,但在法庭上所遭受的質疑卻往往比加害者還要多。

法院與社工溝通管道應更暢通
邱怡綺希望未來法院可以與社工單位建立良好的溝通管道,設計友善的制度,讓性侵案件的審理過程更趨向正面發展。
根據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的統計數據,今年至8月底全台總計已有6925件,如此驚人的數字,顯示性侵案件次數逐年增加,若是能藉由白玫瑰運動喚起社會大眾正視性侵案件,針對相關司法人員進行性侵案件審理的教育訓練,增加他們對於類似案件的理解程度,或是成立「性侵害專業法庭」,提升被害人的訴訟地位與權利,才能徹底避免爭端、改善判決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