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一把霹靂火燒出媒體法治教育大洞

劉俊霙

「我心情不好就會麥爽,麥爽就會想要報仇」,這句當紅的口頭禪,出自台灣目前最火、影響力遍及各階層、族群的連續劇-「台灣霹靂火」。這部收視率能屢創新高的連續劇,除了演員的精湛演技及獨特的對白外,首創將刑事偵察、審判等情節融入劇情中,於對白中大量引述現行法律的規定及概念,絕對是引發劇情高潮的原因之一,也因此在網路引爆大量的討論。

首應稱許的是,相關劇情碰觸到刑事罪犯的偵訊過程中,各嫌疑人多能適時主張自己的權利-拒絕夜間偵訊、保持緘默拒絕證言、要求選任辯護人,警方也多能遵守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依法告知被告之權利事項、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均有全程錄音或錄影,對於相關法治觀念的宣導,絕對遠勝於各種宣導文宣和教條式的政令宣導。

但也正因如此,許多與現行實務相悖的情節,反容易讓民眾誤以為真。譬如說,假藥案於法院開庭審訊時,除檢察官及辯護人的法庭位置明顯錯誤外、警方人員居然不是坐在證人席上,反而一字排開站在檢察官的後方,縱然僅是形式上的錯誤,但實容易讓民眾誤解警方與檢察官於刑事訴訟程序之關係;又假藥案同案被告及辯護人,竟擅自跑到法官家中要求與另一被告會面,法官除偕同檢察官於法庭外審訊被告,且竟如指揮下屬般的指揮檢察官,該等如同包青天式的辦案模式,更混淆法官與檢察官各自於刑事訴訟程序中的地位及職權,且造成一般民眾有「檢察官與法官是同一國」的誤解;又劇中敘述假藥案起訴及蒞庭檢察官與被告之辯護人有正在交往中的戀人關係,顯屬檢察官應自行迴避的情形,然劇中不但未予迴避,反而使檢察官與被告、辯護人有許多私下討論案情的劇情,如民眾信以為真,認為可以像劇中的主角一樣,透過關係私下和法官、檢察官處理案件,除嚴重打擊司法公信外,也擴大了司法黃牛詐騙民眾的市場。

一部成功的戲劇,它強大而無遠弗屆的影響力,絕對能輕易的導正民眾的錯誤觀念,但如同雙面刃一般,稍不注意也會有不良的後果。或許你會說:「這不過就是演戲嗎,幹嘛看得這麼嚴重呢?」,但正因為是電視連續劇,它對於一般民眾的影響力,遠勝於其他傳播媒介及表達方式,縱然是商業電視台,亦應擔負起社會教育的責任,避免產生不良的影響。

對媒體而言,社會教育是很沈重的責任嗎?我想,這是個重要的責任,卻不沈重。消極地來說,各媒體只要能讓編審發揮作用,或委請合作的法律顧問事先審視相關劇情,就可以篩選出前述明顯荒謬錯誤的劇情;積極地來說,以編劇洋溢的才華及豐富的文采,將各種正確的法治觀念融入劇情中,定非難事,如「台灣霹靂火」劇中提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權利及警方偵訊的過程,即是乙例。

在台灣,難得看到像「台灣霹靂火」一般,能將司法實務的運作自然的融入劇情,且引起巨大迴響的戲劇;但也正因該劇大量引述現行的法律規定及觀念,其內容至少應求嚴謹,不要發生誤導民眾的不良效果,承擔媒體最基本的社會教育責任;而若媒體能進一步發揮積極的社會教育作用,除為民眾所樂見外,亦有益於媒體的社會形象,望媒體在為收視率屢破紀錄慶功時,對所應承擔的社會教育責任能有更具體有效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