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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筆記:司法改革中失落的一環

詹文凱

九月一日訴訟制度新制上路,引起的爭議除了司法體制各部門角色的變動,檢警偵察的困難度增加外,另一重大的問題是隨著訴訟程序的複雜化與專業化,律師的收費將提高,導致中低收入戶將無力聘請律師,在面對訴訟程序時更形弱勢。

新的刑事訴訟制度採行交互詰問,想像中律師在訴訟準備上,必須對案情及證人的關連性有更深入的理解,詰問內容須經更周延的設計,而法庭審訊的時間也會大幅增長。這就是律師費可能增加的原因。然而,此種推論未必正確,因為隨著案子的集中審理, 不會發生拖延纏訟的情形,而律師的大量增額,市場競爭的壓力下,也並非每位律師都會調高費用。真正的問題在於,這次變革中,雖然更朝向公平、人權保障的理想,但是卻忽略了另一個問題:就是法律制度的便利性。
法律制度的期待是每個人都能夠遵行法律規範,所以理應讓所有的人都能夠清楚理解規範的內容,讓所有的人都能輕易的利用法律程序保障自己的權利。然而,現代社會的法律卻日形複雜,變的只有少數專家才能夠操作的概念體系,不僅令人望而生畏,甚至無從理解,因此理所當然地必須找法律專家協助。此種發展造就了一批異於常人的專家階層,使得一般人無法接近法律。在知識與資訊不對等的情形下,一般人只好依律師的要求支付費用,普遍成為法律的弱勢者。隨著法律發展似乎與原來的理想越來越遠,與一般人也越來越感到疏離。
司法改革的目的在使制度更公平合理,使每個人都可藉著司法救濟維護自己的權利。所謂對每個人的公平合理,包含知識上和經濟上的公平合理。而一套概念複雜,用語艱澀的法律制度對一般人卻是明顯的障礙。我國司法當局在推動司法改革的過程中,雖然使盡全力,但思考的角度上是否仍欠缺「一般人的觀點」?以致於改革的效果無法使一般人有較深的感受,甚至因為程序的更加複雜,未蒙其利而先受其害?
律師費的增加主要原因在於訴訟制度的設計不是針對一般人,一般人無法輕易的使用,只有委請專業。然而,法律專業訓練只提供了法律概念上的理論知識,在事實認定上仍依賴經驗,這方面一般人的判斷不會輸給法律專業人士,只要去除掉術語的障礙,非法律人一樣可以操作。因此,在未來改革司法制度時,是否可以將程序設計的平易近人,便利一般人的使用,才是解決問題的方向。(本文作者為民間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