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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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公佈欄

編輯部

他山之石
92/7/23 為充分保障少數民族的訴訟權益,一群學者、律師會同司法院人員前往紐西蘭專案考察後,建議國內應立即創設「原住民專業法庭」,比照毛利土地法院作法,使熟悉原住民事務的專家提供意見給法院參考,法官也應運用相關職權協助原住民當事人。

修法新訊
92/7/25 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研擬的「人權基本法」草案出爐,強調與國際人權潮流接軌,其中「同性戀家庭可依法收養子女」、「應廢止死刑」為兩大突破,該草案已呈送陳水扁總統,未來將由行政院提出官方版本草案送立法院審議。
92/8/01 刑事訴訟新制將於九月一日實施,司法院長翁岳生在高等法院刑事訴訟法研討會致詞時表示,新制實施前的陣痛,是迎向光明的必經過程。未來實施後,因交互詰問關係,當事人在一審可能會增加律師費用,但一審判決後,案件就不會在二、三審中來回,以往在二、三審花的律師費,以後都可以省下來,絕非外界所稱的「富人條款」。
92/8/02 根據司法院的統計,目前已經實施全面交互詰問新制的台北、士林及苗栗三個地方法院,判決有罪率都已提高,而案件上訴第二審的審理時間也縮短。以台北為例,有罪率由九成一提高到九成四,代表檢察官能充分舉證,因而能提高有罪率;平均結案日則從一百零五天減少為六十六天,顯示新制可以免去案件在二、三審間久懸不決的問題,使人民能真正受惠。
92/8/03 全國各法院自去年七月建置法庭數位錄音軟硬體系統,將法院案件開庭的實況,以電腦數位錄音取代傳統的錄音帶錄音方式。並決定配合新修正的民事與刑事訴訟法實施,自九月一日起只要訴訟案的相關人士提出要求,全國各法院必須在半天時間內,把開庭的整個庭訊錄音光碟提供給民眾,一片收費一百元。

民間司改會出擊
92/7/01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及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於7月2日連袂召開記者會,對台灣目前最流行的連續劇──「台灣霹靂火」,將大量刑事偵查、審判等情節融入劇情及角色,但觸及法律觀念的劇情卻錯誤連篇之處,提出幾點意見與建議。此記者會引起廣大的輿論迴響,也促使司法院當局與三立電視台後續溝通。
92/7/23 徐自強涉嫌擄人勒贖案,最高法院三度駁回其非常上訴,因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民間團體到法務部陳情,請法務部長陳定南能槍下留人。
92/8/17 「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含正副院長)人選聯盟」公佈該聯盟評鑑之下任司法院大法官不適任人選結果,認為城仲模先生在擔任法務部長期間,核准死刑執行有嚴重瑕疵,對人權保障理念之認知不足,不適任大法官暨司法院副院長之職。

司改大步走
92/7/16 最高法院通過一則具指標性的新判例(九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一二八號判決)。新判例指出,檢察官應善盡實質舉証責任,說服法官形成心證;若無法舉證說服法官形成有罪心證,即應依無罪推定原則,作有利被告判決,判被告無罪。
92/7/21 台灣高等法院民九庭援引日本最高裁判所的見解,認為大法官釋字第509號解釋對言論自由的保障,沒有民事與刑事之分,據此做出民事訴訟適用釋字第509號解釋的判決首例。
92/7/24 最高法院判決一件違反選罷法案指出,檢察官偵辦刑案,常以證人或關係人身份傳訊,卻以被告身份起訴。此種辦案蒐證方式,是剝奪被告辯護權與防禦權的違法取證,所取得的證詞依法不得作為論罪依據。


(蔡嘉雯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