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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紀退位,專業審查優先!

何榮幸

法律專業社群首度對大法官人選進行監督評鑑,並呼籲朝野政黨進行專業審查、不要祭出黨紀後,民進黨立院黨團已確定不用黨紀、不亮票,國親立院黨團也表示可能不祭出黨紀,我認為這是相當良性的發展,期待朝野政黨能夠兌現專業審查承諾,讓立法院的形象能夠真正向上提升。

大法官依憲法增修條文改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後,外界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立委比國大代表更貼近民意,立法院也比國民大會更具代表性;憂的是立法院早已淪為黨派惡鬥的政治角力場,任何公共議題都可能成為朝野意識型態對立的犧牲品。

僅以去年立法院行使考試院正副院長、考試委員、補提名監委同意權為例,儘管朝野政黨口口聲聲專業審查,到了最後關頭還是強力祭出黨紀,政治力嚴重干預專業審查,未能過關的考試院副院長提名人張博雅更驚爆「買票說」。朝野耗費龐大政治資源動員角力結果,只是再度賠上政黨惡鬥與國會向下沈淪的負面形象。

坦白說,立法院的形象會這麼糟,朝野立委「只問立場、不問是非」的泛政治化心態固應負起最大責任,但各公共領域的專業自主力量長期不彰,致使政治力始終凌駕於專業考量,其實也難辭其咎。

因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法學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澄社、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六個團體在去年十二月成立「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以下簡稱監督聯盟),希望彰顯司法專業社群的監督力量,在我看來是一個可喜與進步的發展方向,也是各領域專業自主力量對總統提名權、立法院行使同意權進行「社會制衡」的一個切面。

從「社會制衡」的角度出發,監督聯盟以法律系學者、政治系教授憲法學者、律師為對象,評鑑十五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不包括補提名的謝在全)品德操守、學識能力、專業表現、憲政認知所得到的問卷調查結果,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法律專業社群的專業審查意見,值得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時參考重視。

不過,以一個「法律門外漢」的粗淺觀察,我對監督聯盟據此在八月十七日正式發表「大法官不適任人選評鑑報告」,「唯一」指名城仲模為最不適任大法官人選,仍有一些補充與不同意見提供「司改雜誌」讀者參考。

首先,這份問卷調查雖提出法政學者、律師的專業意見,但缺少司法官參與誠為缺撼。據我了解,監督聯盟一開始即將司法官納入問卷調查範圍,並未偏忽此重要法律專業族群,惜因司法官部份問卷回收情況並不理想,在不具代表性下只好忍痛犧牲。這雖然不是監督聯盟的問題,但終究是這份問卷調查不足之處。

監督聯盟決定用「負面表列」而非「正面表列」呈現問卷調查結果,則是選擇那一種觀看角度的問題,並不妨礙社會各界與朝野立委藉此了解,大法官被提名人從非常適任、適任、不適任、非常不適任到無意見這五個指標的評鑑百分比。

至於監督聯盟由各參與團體推派代表加上獨立公正人士組成「評鑑委員會」,根據問卷調查結果與密集討論、搜集事証提出不適任人選,這種評鑑方式的客觀性可受公評。值得一提的是,監督聯盟注意到關係或利益迴避這項重要課題,特別制定「評鑑委員迴避辦法」力求評鑑結果客觀公正,這種用心是值得肯定的。

其次,針對「大法官不適任人選評鑑報告」內容,只鎖定城仲模一位為不適任人選,容易被外界賦予強烈的針對性,我覺得頗有商榷的餘地。

監督聯盟指出,該評鑑委員會經討論後初步將不適任人選限縮於三位,但在審慎評估這三位不適任人選後,經過十三位委員以無記名秘密投票,只有城仲模超過三分之二票數不適任門檻,其他兩位並未達到此票數,因此最後只公佈城仲模為不適任人選。

我的疑問是,如果只看問卷調查結果,城仲模的大法官不適任度雖然高達百分之十九點四,但王和雄的不適任度也達到百分之十四點八、余雪明為百分之十四點二、許玉秀是百分之十三。儘管評鑑委員會自有一套評鑑機制,但在秘密投票之外,仍應做出具體而更有說服力的解釋,說明為何王和雄、余雪明、許玉秀三人未列入不適任名單?否則難以解釋法律專業社群為何也對這三人投下較高的不適任票。

另外,評鑑委員會重視人權價值,特別將城仲模於法務部長任內核准死刑執行的嚴重瑕疵列為首要不適任條件,這項論斷有八十八年十二月監察院調查報告做為客觀評鑑依據,加上法律專業社群的問卷調查結果,應已足以提供立委諸公做為參考。

但評鑑委員會卻又將參與監督聯盟的三個團體(台北律師公會、台權會、台權會)過去與城仲模的接觸經驗列為「重要佐証」,這段過程固然有助於具體指出城仲模如何缺乏人權理念,卻也難免引來諸如「球員兼裁判」、「總算帳」等質疑與困擾。

評鑑委員會決定公佈問卷調查中對於城仲模的「開放式評語」,我認為也值得斟酌。簡單說,開放式評語固然可以看出個別法政學者或律師的評價依據,但這種評價依據仍可能流於情緒化與極端化,與其針對一位被評鑑者公佈開放式評語,不如歸納整理每位被評鑑者開放式評語中較具代表性的「多數意見」,再決定全部公佈或不公佈,比較能夠降低開放式評語的情緒化或極端性。

我也必須指出,任何「社會制衡」都不可能自外於其所處的政經社會背景。在陳水扁總統提名之前,各媒體司法路線記者即曾多次報導指出,現任司法院長翁岳生、副院長城仲模之間屢傳「不和」,城仲模也頗有「更上層樓」企圖心。因此,儘管監督聯盟發表的評鑑報告已盡了最大努力,但仍難免會被部份人士置入翁、城兩人微妙互動的脈絡中檢視觀察。

無論如何,這是法律專業社群首度對國會行使同意權發揮「社會制衡」監督功能,希望朝野立委能夠重視法律專業社群的意見,避免以黨紀政治力干擾專業自主審查,在此次行使大法官同意權交出高品質的成績單!

(作者為中國時報撰述委員兼主筆、民間司改會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