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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婚姻,同志權利的憲法化

張軒安

演講開始前,蔡瑞月舞蹈社的工作人員講述了玫瑰古蹟的緣由,奧比聽了之後給了該名女士一個溫暖的擁抱,整場演講就在這樣的溫柔中展開。
奧比以參與同志遊行的故事作開場,並講述同性戀與宗教該如何以法律處理同性婚姻的問題;Kenji Yoshino則是以身為同志一份子的生命經驗,帶出對於同性婚姻的看法。
同性戀與宗教
奧比開頭提到第一次參與同志遊行時,自己是如何從還想聲明是「Straights for Gays」的尷尬感中,轉為自在、自豪地走在遊行隊伍裡,他感受到自己是和一群為自己的驕傲而走,並捍衛自身權利、自由的人一起遊行,奧比也為身在遊行中的自己感到驕傲。接著他提到了出席「非洲基督徒法律人協會」的活動並與他們相處的經驗,基督徒們真誠地為奧比祈禱,付出了他們的信念、信仰。
奧比以這兩個小故事為楔子,帶出了在南非以及當今台灣所面臨的同性戀與宗教的難題,在這兩個故事中,看似對立的雙方都是在捍衛自身的權利或信念,奧比認為《憲法》的意義並非其中一方壓倒另一方,不應在宗教信仰與同性戀中擇一,將世界二分是不對的。而Kenji Yoshino則認為這兩間,難免會有類似於零和遊戲的狀況,基督徒擔心同性婚姻合法後,宗教會邊緣化。他認為民事法上的婚姻要和宗教上的婚姻作區分,這和奧比所說的世俗婚姻與神聖婚姻的區分相呼應。Kenji Yoshino還提到在美國許多年輕的基督徒也支持同性婚姻,並非所有基督徒都相信同一件事情,況且在聖經中有許多教條今日也未被實行。
台灣因同性婚姻議題造成同志權益與基督宗教間的對立,基督徒作為台灣社會組成的一份子,我們應當保障他們的宗教自由,但我們都不會認同以任何一個宗教的教義作為《憲法》內容。如同奧比所說,宗教扮演重要角色,宗教團體可以加入公共事務的討論,對於同性婚姻的判決也須回應宗教團體的疑慮,但《憲法》處理的是世俗人類的權利保障,它既保障作為世俗人類一份子的教徒在神聖領域的意見,同時也應關照同志在社會的位置。這關乎同性戀者的自由、平等與其個人尊嚴。神聖和世俗是可以共存的,如果保障同性戀者的權利對於宗教團體來說威脅到他們的宗教信念以及持續壯大的企圖,我會認為這也許是社會多元化後不得不面對的結果。然而可以確定的是,縱然特定宗教因為和《憲法》精神不完全相容而受邊緣化,《憲法》還是會保障該宗教的自由,不會要求他們做出違反己意的表現,而這樣的保障在今天的台灣卻還未發生在同志朋友身上。
法院?國會?公投?
一個法律改革的發生因其內容的不同、社會情勢的差異而適合不同的改變途徑,作為改革的支持者,除了希望能循成功可能性最高的途徑外,也需要考量法律改革發生後對於社會的衝擊,避免反挫的發生。直接對於特定議題進行公投有最直接的民主正當性,其次是有民意基礎的國會,最後才是司法。然而,多數人的意見可能對於少數人的實質處境產生壓迫,在各種社會議題上多數決都不該是唯一正解。
在演講的QA時間Kenji Yoshino也提到了幾個公民投票的問題,例如投票的人投了票卻不須負責、公投可能在未經完整的辯論與討論下發生。同性婚姻的需求對於異性戀者來說可以是「別人的事」,異性戀者不需承擔公民投票的結果,特定人權利的保障並非投票所能決定。台灣現行的公投有著難以通過的高門檻(投票人數達有投票權人二分之一以上,有效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期待由公民投票促成法律變革目前來說是注定失敗。
2005年,南非一對女同志因無法結婚而上訴至南非憲法法院,奧比表示,法律違反了平等原則,其以法律之名排除了同性伴侶享有和異性伴侶相同的權利,大法官們認同未納入同志的婚姻法是個存有歧視的法律。但對於交由憲法法院直接在婚姻法中加入「配偶」二字或是由國會立法,大法官們間存有不同意見。最後決定定期限命國會修法,國會的參與可以促使社會大眾加入討論。若期限屆至仍未修法,才自動加入「配偶」二字。
台灣曾有同性伴侶尋求釋憲,但迫於壓力而撤回。近期台灣是以立法作為推動同性婚姻的途徑,倘若此次立法推動失敗,我們沒有如南非一樣有司法決定作為後盾。這幾個月相關的網路討論與活動密集出現:支持方與反對方的立委皆曾陪同相關團體舉辦記者會、民間的護家盟遊行、學術上的同性婚姻座談、校園內學生挺同婚等相關活動,雖然雙方爭執不斷,但至少為同性婚姻的議題注入更多討論的機會。討論的意義在於讓雙方瞭解彼此所求為何,使公眾參與議題的爭論。然而歧視的消除與權利的保障不能繫於是否已達成高度共識,立法者應該要自詡能夠作為權利的捍衛者,讓婚姻平權具體落實。
平等:異同結婚還是異同廢婚
針對保障同性婚姻的做法,奧比不認同另立婚姻以外的法令,這樣形同種族歧視下的「隔離且平等」措施。另外,要達成平等是讓同性戀與異性戀皆能結婚,抑或是廢除婚姻呢?奧比以葡萄園及墓園做比喻,認為應昇華為皆能結婚的葡萄園。Kenji也認為當能夠結婚時,多數人是想結婚的。婚姻制度雖然在現實上並不符合所有人對於伴侶關係的想像與需求,甚至對於較弱勢的一方來說是壓迫的根源,但我們應思考的是如何消除婚姻中不平等的權力關係,以及如何讓伴侶關係、家庭的選擇更多元,而非為進入婚姻設下更多的阻礙。
消除我們視而不見的「straight only」告示在同志大遊行終點的沃爾公園裡,奧比想起過去在這個公園中曾出現「White Only」的告示牌,這在今天也可能是個「Staight Only」的告示。
奧比這段話揭示了社會其實是默默地持續施展對於同志的歧視,這些歧視或許並非如沃爾公園的種族歧視標示一樣有個具體的告示牌,讓我們能馬上意識到它的存在。但只要法律沒有改變、同志朋友的權利未能獲得完整的保障,「Straight Only」的告示便隱存於我們生活的各個角落,讓傷害繼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