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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官也上訪

楊偉中

台灣法官受賄的新聞喧騰了好一陣子,今年 初,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松有則因為貪污 收賄390萬,被判處無期徒刑。除了貪腐,最近 更發生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副庭長潘華山因涉嫌 殺人分屍而被逮捕的新聞。不過,真正引起中 國媒體議論紛紛的,不是貪污受賄,不是殺人分 屍,而是湖北一名法官不斷上訪,最後被免職的 事件。
馮繽,湖北省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孝 感中院)的助理審判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官法》,助理審判員是法官的最低一級,而按 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助理審 判員的職責係「協助審判員進行工作。助理審判 員,由本院院長提出,經審判委員會通過,可以 臨時代行審判員職務」。今年6月21日起,連續3 天,馮法官身穿工作服,佩戴中國國徽,手舉一 個「冤」字牌,在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大門口的 警戒線外「上訪」。
馮繽到底在「上訪」什麼?原來,他的太太 胡敏在孝感中院擔任清潔工多年。2年前,法院召 開「清退」後勤工人的會議,要求這些「臨時人 員」和一家勞務派遣(勞動派遣)公司簽合同。 31名工人中,除了胡敏,所有人都「同意」了。
然而,胡敏在孝感中院工作了 10年,按照同 年實施的《勞動合同法》,法院應該和她簽訂無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定期契約),成為正式員 工。而孝感中院卻要求她改變身份,成為更沒有 保障的勞動派遣工。可以想見,不簽同意書的胡 敏,連臨時工的工作都沒有了。
身為法官,馮繽了解相關法律,而其身世背 景與歷程,說明他是一個篤信法律的人。馮繽的 父親生前是法庭庭長,還參與開辦了該法庭。大 陸媒體報導,馮繽回憶,某日,一名陌生人走過 來拉著馮繽的手說:「你是馮庭長的後人吧?你父 親那可是個好人啊,幫了不少人的忙丨」據說, 就是在父親的影響下,馮繽立志從事法律相關工 作。1998年,他進入孝感市中院,工作項目之一 是處理「信訪工作」。馮繽還發憤讀法,經過多 年努力,在2007年通過司法考試,當上了法官。
身為法官,處理過信訪工作,自己的妻子則 遇到法院違法,馮繽走上了一條上訪不歸路。
一開始,馮繽走勞動仲裁的道路,但是,過 了法定期限,仍沒結果,他到勞動局「討個說 法」,最後在勞動局門口攔車喊冤,還跟執法監 察大隊幹部打了一架,被打成輕傷。
勞動仲裁沒結果,馮繽求助於省高院,省高 院說「沒收到訴狀」。馮繽去了北京3個高層機 關的信訪局,過去馮繽處理別人上訪,如今,他 成了訪民。但,北京行仍是一場空。
回到湖北的馮繽,決定到湖北高院上訪。法 官上訪,成了大新聞,群衆紛紛圍觀,不過, 「訪」了許多天,也沒法院人員正式出面「問」 一下。馮繽採用了極端辦法,在法院門口見車出 來就用頭往上撞。終於,他得到了一句回答: 「你回家去等消息吧。」
馮繽發現,「一個告法院的簡單案子,竟然要 以命相搏才能進入程序。」而他等到的消息是,法 院認可胡敏與孝感中院存在10年的事實勞動合同關 係,但卻不能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孝感 中院要賠償10年的社會保險金。很明顯,本應依 法判決的法院,採取了以錢折衷解決的方案。
絶大多數人在這情況下,會「務實地」選擇 接受法院判決,反正有賠償金,派遣工雖不穩定 卻強過丟了飯碗,何況馮繽也得考慮他自己在法 院的工作。然而,馮繽卻是鐵了心,要「將維權 進行到底」,於是也才有了他連續3天在法院上 訪、申請再審的新聞事件。
馮繽說:「我就是要用我的經歷告訴全社 會,不是所有上訪人都有精神病,不是所有上訪 人都沒有冤屈而無理取鬧,不是所有上訪人都不 懂法律。」
不過,馮繽「壯志未酬」,還丟了飯碗。7 月8日,孝感中院——也就是被馮擯控告的對象 ——第17次審判委員會「根據《人民法院組織 法》和《法官法》的規定」,通過了一份「孝中 法任(2010)3號」文件,免除馮繽的法官職位。同 時,馮繽也被認定為「偏執狂」、「精神病」, 即使同情他的同事朋友,也都以為馮繽的「上訪 成本過高」,更多人認為馮繽應該靠關係、送送 禮,問題自然迎刃而解。
馮繽的「不正常」,與一般人的「正常行 為」相比起來,其實更符合一個現代公民的思 維與做法。一篇中國媒體的時事評論寫著:「根 據很多人的常識,在目前法治環境和社會現實之 下,狀告法院之難,幾乎是難於上青天。敢於狀 告自己所在的法院,不是吃了豹子膽,也是神經 錯亂。」但是,「馮繽身穿法官制服上訪,固然 有點另類,卻在做著履行訴訟程序的努力。」
馮繽的努力失敗了,即使媒體高度關注,馮 繽還是被免了職。他的遭遇,證明了「依法維 權」好像是行不通的路。今年初,廣西桂平市原 信訪辦主任吳宗明,為自己房子被強制拆遷也走 上上訪之路,但他的結論卻是「信訪無用」。當 「信法」跟「信訪」都捍衛不了公民的權利,中 國民衆的下一步會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