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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改會大事記(1995 - 2009)

編輯部

民間司改會大事記(1995 - 2009)
時間 重要事件
4月13日,民間司改會成立第一次籌備小組會議召開。歷經25次正式籌備會議,終於在同年11月4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 會舉辦成立大會,正式對外宣布成立。
1995 8月1日進行第一次「法庭觀察」活動。同年11月22日召開法庭實證觀察報告記者會。此後一連六年,每年提出「法庭觀 察報告」,引起各界注意的同時,也使法官審案的態度漸漸改善。
9月15日籌備小組會議通過,由詹文凱律師擔任民間司改會第一任執行長
10月25日《司法改革雜誌》創刊,維持雙月刊的形式,往後成為推動司法改革的重要利器。
1996 1月23日舉辦座談會,開始參與蘇建和案救援行動。5/30召開記者會,公布第一份蘇案判決評鑑,為救援行動注入了司法 專業的力度。此後民間司改會、台權會、人本等,展開一連串蘇案救援行動。2000年4月起在濟南長老教會持續214天不 間斷的靜走活動;2000年10月合編出版《走向黎明》一書。2000年11月16日高等法院再審「蘇建和案」第一次開庭;直 到2003年1月13日高等法院宣判蘇案被告無罪,當庭釋放。不過直至2007年6月29日,台灣高等法院仍判決三被告有罪, 全案上訴中,還未判決確定。
5月10日,林永頌律師就任民間司改會第二任執行長;6月1日副執行長范曉玲律師到任。
6月,開始推動法官法的立法。
1997 4月12日開辦個案申訴門診,接受民衆個案申訴,為之後「檔案追蹤小組」前身。檔追曾經救援過的個案包括周峋山、蘇 建和三人、張方田、盧正、徐自強、江國慶、蘇炳坤、RCA案、張志輝、吳如月搶案、李英宏……等許許多多的人,他 們的用血淚、時間甚至付出生命,讓人看見台灣司法的問題,讓制度改進向前邁進一小步。
10月19日號召法律人第一次上街頭,舉辦「一〇一九大遊行」,成立全民改革司法行動聯盟,為司法復活而走。
1998 1996年7月17日,召開會議首度討論籌備法官評鑑,歷經兩年至1998年11月4日,公布第一次法官評鑑結果,引起各界震 撼,也讓當時的董事長高瑞錚律師、執行長林永頌律師成為自訴誹謗案的被告。此案訴訟三年,間接促成大法官會議釋 字509號解釋,讓言論自由的保障向前跨一大步。往後每年持續公布法官評鑑結果。
王時思升任民間司改會第三任執行長。
2月3日舉辦記者會,公布《司法改革藍圖》小冊子的出版。《司法改革藍圖》針對司法改革的八大基本面向,提出理念 訴求。乃是民間司改會改革工作的依攄方針。
1999 7月6至8日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參與者包含法官、檢察官、律師、學者,為我國司法第一次總體檢。會議中達成 的結論有:儘速通過司法院組織法修正案、提升裁判品質、落實法律扶助制度等。而民間為因應全國司改會議,特地於7 月3日、4日舉辦民間司改研討會,向政府發聲說明全民對司法改革的殷切期盼。
民間司改會從1997年開始推動司法預算獨立入憲;至1999年底國民大會修憲,同意司改會的要求,通過司法預算獨立入 憲,為提升司法品質的重要基石。
與浩然基金會合作「司法改革論文獎助計畫」,目的為獎勵司法改革相關研究風氣,徵選並補助優秀論文的撰寫。至 2005年,已持續舉辦至第六屆。
7月10日,民間司改會接觸協助盧正案。2000年8月,向監察院陳情後,監察院正在調查中,9月盧正卻被執行槍決。 2002年4月,監察院調查報告出爐,發現確有疑點,人命卻已無法挽回。
2000 針對總統選舉提出「司法獨立八問」,要求候選人提出司法改革政策。之後政黨輪替,持續監督新政府落實司法政策。
7月參與家暴法修法聯盟工作。後於2003年由顧玉珍合作撰寫出版《傷害我是我最親密的人--家庭暴力危機與因應》一 書,該書榮獲中時開卷年度好書獎。
首度與商周出版社「人與法律」書系合作,於誠品書店舉辦「司法人文系列講座」,至2004年共連續舉辦五屆。
11月16日,高等法院再審「蘇建和案」第一次開庭。
出版《民間司法改革論文集》一套三冊。
參與國家人權委員會推動聯盟,推動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立法。
2001 10月13日舉辦第一屆司法改革論壇,營造司法改革論述的發表及討論平台。往後每年舉辦到2004年,2005年適逢成立十 週年,因此擴大舉辦為「司改十年研討會」。
提出民間版警察法草案進入立法院;2003年警察職權行使法通過。但警察改革工作持續進行中。
推出《司法現形鏡》小冊子,以50個口語問答,闡述《司法改革藍圖》的觀念。
3月間民間版法官法草案,經邱太三委員提案進入立法院。不過,只有一讀,之後完全沒有立法進度,後來第五屆立委任期 結束,屆期不連續,從1996年6月推動至今的法官法,必須重頭再來。
2002 7月1日,林靜萍接任民間司改會第四任執行長。
與扶輪社、台北律師公會共同參與「法治教育向下扎根特別委員會」之創設。並得自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之支持,及獲 得美國公民教育中心之授權出版「民主基礎系列叢書」,在學校推動基層的法治教育。
9月,刑事訴訟法開始改採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要求檢察官全程蒞庭,引進證人交相詰問制度、證攄排除法則,為我 國刑事訴訟制度劃時代的改變。
12月4日組成「司改三法推動聯盟」,希望儘速推動法律扶助法、法官法、司法院組織法立法通過。
2003 公布大法官評鑑。「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由民間司改會及各社運團體、律師公會等所組成。於2002年底至 2003年底密集運作,在大法官提名至任命之過程中,實際發揮民間監督的效果。
12月23日推動法律扶助法通過,2004年2月民間司改會協助「法律扶助基金會」籌備處設立,並於2004年7月1日正式開 辦台灣司法史上首創的法律扶助工作。
7月1日,高涌誠接任民間司改會第五任執行長。
2004 2000年,民間司改會便進行死刑犯徐自強案救援。2004年7月23日大法官做出第582號釋字,為救援徐自強案之釋憲聲請 之成果,影響刑事訴訟實務極大。 民間司改會與各團體於6月6日宣布組成「全民拒按指紋行動聯盟」,抗議内政部依戶籍法第八條,全面實施換領身分證 需按指紋之政策,此法侵害隱私權及人權甚大。在聯盟運作下,6月10日大法官作出第599號解釋,對戶籍法第八條做出 暫時處分,制止此政策之實施。9月28日大法官再作出第603號解釋,宣告戶籍法第八條第二、三項違憲。
2004年4月16日,金士頓公司捐款一億元給民間司改會,作為總統大選訴訟費用,希望可以儘速解決總統大選爭議,餘款 一半用作族群融合;另一半用作法治教育、人權工作、司法改革之推動。6月17日當選無效訴訟判決確定;9月19日選舉 無效訴訟判決確定,民間司改會開始規劃捐款餘額之運用方式。
2005 完成2005年司法滿意度調查。
推動司法可親近性,針對通譯制度改革,召開「既不能譯,也不會通-法庭通譯有何用」記者會。
成立釋憲聲援小組,參與拒按指紋行動聯盟促使大法官做出第599號解釋(宣告暫時處分),及第603號解釋(宣告違 憲)。
發起「反對剝奪人民上訴權行動聯盟」、「民間檢察制度改革聯盟」,參與反貪腐行動聯盟、21世紀憲改聯盟、泛紫聯 盟、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公平課稅公投行動聯盟。
就金士頓捐款案,司改會完成捐助總統選舉當選無效勘驗費用予連宋,將餘款的一半逾四千萬元委託中信局設立公益信 託族群和諧基金。
就金士頓案餘款專案另一半成立「法律倫理中心」及「法治教育向下紮根中心」,推動法律倫理的研究出版及中小學生 的法治教育工作。
2006 推動警察制度改革,召開「警察名牌以及偵查不公開原則」記者會。
召開「法官不自愛,人民難信賴一法官法不能再等!」記者會。
12月9日召開第五屆司法改革論壇,探討司法案件與媒體。
1月1日,林峯正律師接任司改會第六任執行長。
為建立不適任法官淘汰制度,持續推動法官法立法工作。與律師公會及各領域具代表性民間社團合作,於2007年10月27 日舉辦我要法官法大遊行,促成立法院一讀通過法官法草案,惜因國民黨杯葛,未能完成三讀程序。
重新啓動由澄社、台灣法學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及本會所共同組成的「民間監督 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對新任大法官被提名人提出評鑑報告。
2007 推動第一次檢警訊問及檢方聲請羈押庭強制律師陪同在場制度。
監督司法院落實已向社會承諾推動預防法官專斷的起訴狀一本主義制度。
與各地律師公會及大專院校合作,重新啓動法庭觀察,並將此活動的觀察對象擴展至中南部的法官。
2007年6月29日,台灣高等法院判決蘇建和案三被告死刑,啓動蘇案平反行動大隊。全案至今上訴中,還未判決確定。
與律師公會合作辦理法治教育種子律師培訓。
「民主基礎系列叢書」少年版獲國立編譯館2006年度獎勵人權出版品。
與東吳大學法學院及新學林出版社合作翻譯美國、德國及日本法律倫理書籍,規劃出版「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律倫理 系列叢書」共十冊,作為推動法律倫理教育之基礎。
2008年2月起舉辦司改志工培訓工作。
2008年3月14日與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台灣法學會舉辦「法律專業團體對兩黨總統候選人公開 提問會」,提問内容包含了「憲政改造」、「司法改革」與「人權保障」、「法學教育改革」等目前法律人正在面臨和 迫切關心的議題,藉此機會表達攸關國家法治發展與人民福祉的基本政策方向。
2008 2008年6月,籌辦二天一夜的大學生營隊,培植司改新鮮人。
由澄社、台灣法學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北律師公會、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六個民間團體所 組成的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自今年7月再度啓動,並在9月對於馬總統所提名之5位大法官人選開始進行評鑑, 並於9月30日提出評鑑報告。
2008年11月3日,陳雲林來台,再度引發社會討論集遊法修法及警察執法過當問題。12月12日,司改會發起靜走活動聲 援野草莓學運,並發動「我控訴」行動,組義務律師團代理受害人民控告警方(上揚唱片案、陳育青案、三網友案… 等)。
2008年11月29日,舉辦第六屆司改論壇。
延續2008年底陳雲林事件的集遊法效應,與集遊惡法修法聯盟積極推動國會修法。
時屆全國司改會議十週年,司改會與各領域團體研商,積極要求政府再次推動二代司改。
與台北律師公會合作,發動律師協助問卷填寫,著手進行檢察官的評鑑作業。
針對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鍾華法官遭民衆檢舉有不適任法官情事,經聯合台北律師公會蒐集事證,本會於4月1日偕同 婦女團體代表面見司法院賴英照院長,請求司法院給予鍾法官應有之適當處置。
與台北律師公會合作《刑事辯護專書》的編輯及出版作業。
2009 4月13日,陸正案更十審宣判,共同被告之一邱和順再度遭判處死刑,面臨台灣史上最長的二十多年羈押。司改會與台權 會等社團共同聲援本案,引發社會大衆再次關注刑求自白、重罪羈押、押人取供等侵害人權之問題。
4月21日,針對高等法院依刑事訴訟法第361條第2項上訴不合法駁回率過高之情形,至監察院遞陳訴書,請求監委調查。
6月5日,與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等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公佈檢警調辦案違反刑事訴訟法第245條偵查不公開規定之態樣, 並於會後著手拜會法務部(含調查局)、警政署與海巡署,將相關内容送交查辦,促其提出改善措施並嚴懲失職人員。
廣邀勞工、婦女、醫改、原住民等團體召開社團會議,共同成立「法庭專業化推動聯盟」。
參考日本初通過的裁判員制度,著手推動台灣的國民參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