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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司法審判的核心是法官

黃瑞明

10年前召開的全國司改會議有一個最重要的精 神是:它是第一次有民間的力量進入體制内,來談司 法改革的問題。在此之前,當然也有一些司法改革的 活動,但性質上大部分都是體制内的,由司法院自己 找學者、教授、律師來做一些討論。我相信當時的總 統李登輝在很大的社會壓力之下,下決心要把民間的 力量、聲音引進來做司法改革的動力。這從當時的組 成成員、組織、議程、表決方式,都可以看得出來, 不以司法院人員為主要決定因素,民間的聲音有被尊 重、被重視。

從會議的結論,也看得出來大方向是希望把民間 的力量引進司法界。譬如,法官的考選,以後不再以 傳統的法官考試為唯一方向,甚至還決定2007年法官 考試就要廢止,由律師、檢察官、學者當中來遴選。 再如,一審可以由雙方的律師來決定法官;還有交互 詰問制度的引入等等。

所以如果要用一句話來代表當時召開全國司改會 議的意義,我認為就是:民間的力量受到重視,體認 到司法不是高高在上,必須吸取民間的力量跟智慧。

其實我們看跟我們一樣是大陸法系、一樣是受儒 家思想影響很深的日本跟韓國,都已經採取陪審團制 度。這個做法更具革命性:它由業餘的陪審員來取代 職業法官,我們的全國司改會議還只是說法官由民間 來挑而已,日、韓二國已經由民間取代法官。你要重 視的是程序,而不是強調司法官是多麼尊崇的位置。 因為當法官跟社會脫節,無法自民間汲取審判所需要 的智慧跟養分,必然會引起民怨。我們必須也承認說 絶大多數的司法人員都做得很辛苦,但是他們的成果 沒有辦法被欣賞,因為整個體制根本跟人民隔絶了, 怎麼會希望人家對你欣賞呢?法官就算作再大的努 力,自己很累,老百姓也沒有感受到司法的進步。

但很遣憾的,從民間汲取力量跟智慧的嘗試,10 年來大部分都頓挫了。當然也有部分成功,譬如,交
民間司改會董事長黃瑞明律師
互詰問制度已經引進。但是選任法官,甚至由律師當 中來挑選法官以及廢止法官考試的改革,已經證明失 敗。其實,這個大方向才是對的,不能因為困難就放 棄了。連德國都已經有參審制度了,大陸也都有陪審 員了,只剩下獨一無二的台灣堅持拒絶改革,這其實 是自外於司法改革的潮流。10年來,我們看到的現象 是:因為碰到困難而頓挫,就不再走下去,這是很痛 心的事情丨

整個司法改革跟政治氣氛、政治運動是有關聯 的。10年前民進黨還沒有執政,司法改革很大程度上 被人們認為跟政治反對運動相輔相成。民進黨執政8 年來,我不覺得民進黨有把心思放在司法改革上面, 民進黨取得政權之後,最關心的還是選舉,陳水扁在 當總統的時候,每年拼選舉、拼經濟,從來也沒有聽 到他要「拼司法」。跟國家長治久安息息相關的司法 就此被忽略,真是可惜。

現在的政治風向比10年前更糟糕。10年前雖然 是國民黨執政一黨獨大,但是反對黨在立法院還是有 相當大的力量;現在重新執政的國民黨幾乎不必面對 有效的制衡與監督,在絶對的一黨獨大之下,司法會 不會去觀察風向?會不會試圖去迎合、討好?其實嚴 格講起來,不良的司法,全國人民通通都可能受害丨 你看馬英九也去告檢察官。司法不進步,其實每一個政治人物跟全部的老百姓都同時受害。如果執政黨本 身對司法改革的理念是受到誤導的話,那麼問題就很 嚴重了 !以法官法為例,大家都知道法官法最後沒有 通過,就是國民黨的因素。為什麼不能通過?這是一 個討論了 18年、歷經改朝換代的案子,都沒有辦法定 案,國民黨的司法改革理念在哪裡?令人質疑。

整個司法改革、司法審判的核心是法官,只要把 法官的水準弄高,整個問題其實就解決了一大半。我 們現在司法的問題是:法官剛開始擔任的時候太年 輕,他擔任了以後又跟社會隔絶,又太忙,他已經沒 有時間去從事正常的社會活動,而他如何來審判社會 的一些事情?所以,我覺得核心點就是:法官的來 源。從資深的律師、檢察官來遴選法官,這個大方向 其實還是對的。

每次提到這個問題,法院就講:那你們好的律師 都不來呀丨你們只會在外面罵,叫你們來,你們又不 來丨我們也必須承認,這也是律師界的一個問題。為 什麼律師不願意進去?法官的待遇、環境和生活型態 在目前吸引不了很好的律師。律師界自己也要思考, 你的人生價値要不要選擇在最後一個階段擔任法官?
這是身為一個法律人的成就。當然,律師界自己 也太保守,一直想要保護律師的資源、抗拒律師的錄 取人數。我們應該更開放心胸,開放讓年輕人進來競 爭和歷練,能夠受到肯定的人,選出來當法官。如果 這個體制能夠建立,大量開放律師進入競爭,好的律 師選出來當法官,給他社會地位、不錯的保障,這才 是一個好的循環。

我覺得,現階段的司法改革已經跟早期不一樣, 改革必須朝更精緻化的方向發展。早期是法官不要貪 汙、開庭不要隨便罵人就好。現在,我們要求的是判 決品質要好、要快,甚至我們還期待法官是有智慧的 人,寫出來的判決是可以領導社會的。未來,我相信 大家對司法的要求會越來越高。

中央研究院近幾年做了很多法律社會學以及司法 實務的調查,譬如,二審對於一審判決的發回、廢 棄,到底有多少是有道理的?美國的研究探討陪審團 審判跟職業法官審判有什麼差別?透過這些法社會學 的研究,我們才能掌握朝向精緻化改革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