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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不能走進政治的洪流當中

夏傳位

1999年時,民間司改會以及許多律師,希望司法 非改革不可。有這種想法的大都是律師出身,也有幾 位學者,那時候是施啓揚先生當院長,開了好幾次會 議,希望施啓揚去請李總統出來主持全國性的司改會 議。我的看法是,這是很危險的事情,因為李總統對 司法的問題並不是非常了解,他不一定知道裡面的問 題。假如他來當主席的話,會被這些律師或學者所主 導,不容有自己選擇的可能。

依我的看法,律師與司法官不一樣,律師也不是 公權力的一環。雖然學理上說律師和司法官是司法的 兩翼,一個在民間,一個在官方;但是司改的方向由 律師主導的話,會有很多的觀點是從律師的方便、利 益和理想著眼,一切摻雜在裡頭,跟我個人的觀點是 不太一樣。

全國司改會議可以說是在非常倉促之下召開的, 根本不是大家集思廣益的結果。結論幾乎是在開會前 就已經弄好,大家來蓋個章就送出去,而裡面的内容 是施前院長不太敢做的事,全部在這個時候要改;而 翁岳生院長上來之後,他敢做。我是覺得糟糕,因為 翁先生從來沒處理過司法行政業務,他只有旁邊幾個 人跟他講什麼,他就相信什麼。翁先生從德國留學回 來之後,40歲出頭就當大法官,在那個環境裡頭教 書,你怎能期待他能夠深入了解實務?

當時關於司改的大方向有個口號是「司法為民」,我覺得不以為然。因為「為民」這個概念是國 會的任務,立法院當然是「為民」,那司法院呢?這 是一個政治口號,不是一個學法的人應該講的話。司 法真正的内涵,是秉持公正、釐清真相、公正的判 決,就是這樣子。

司法改革的策略非常重要,一定要集思廣益,很 慎重來辦。可是當時非常倉促,這只是在應付上面的 要求,李前總統也很高興。改革的内容,譬如說,在 刑事上,交互詰問;在民事方面,集中審理。一直到
今天,關於民事集中審理的部分,還是有很多法官不 一定能體會這是什麼制度;至於交互詰問,法官有沒 有這麼多時間?然後第一審又採合議制,由三個法官 參與審理,把法官工作的時間分散掉,更加重了他們 業務的繁忙。這樣一來,徒具形式,沒有實質。

所以,當時的法務部長葉金鳳也不賛成當事人進 行主義,大家就妥協,變成改良式的當事人進行主 義,這是急就章的結果,不是深思熟慮之後的結論。

司法要改革的話,應該是從大學的法學教育開始 改革起,絶對不是在末稍神經上診斷。但在全國司改 會議裡頭,竟然沒有法學教育的改革。現在大學的法 學教育基本上沒有重大變革。優秀的學生考進去,本 來是期待很多,但最後大家對學校的課程沒興趣,因 為學校課程對4年之後考上律師、司法官沒有幫助, 大家都跑補習班去了。所以,國家的領導人很多都是 學法律的,但把國家搞成這樣,為什麼?也許在求學 的時候就是一直考試,考上了,一朝成名,變成天子 了,什麼都操之在我。

事實上,法學教育不是這樣的。我們現在才慢慢 地見識到,美國的法學教育,是大學畢業之後,再去 法學院進修,而我們這裡不是這樣。所以,一個很聰 明的女孩子,22歲就可以考上司法官考試,25、26歲的時候就可以當法官了。雖然還是實習生,可是事實 上她已經開始在做審判的工作。英國一個初級法院的 法官都少說要到38〜40歲才有可能擔任,至於薪水在 5年前就有1萬英耪,折合台幣60萬,剛任職就60萬。 而我們這裡,20幾歲有可能當法官,他的經驗完全不 足以應付法官的工作。

雖然對法官監督的單位還是一樣要有,但很多會 傷害法官尊嚴的事不要去做。比方說,民間司改會的 法官評鑑就是其中之一。尊重是很重要的,我們說人 性尊嚴,何況是當司法官、檢察官的人。有些人說, 過去檢察官、法官不分,在改革的過程裡面希望把他 們切開一點,讓檢察官、法官、律師跟被告4個角色 各司其職。但我認為重點是要尊重,到現在為止,他 們考試是一起考的,既然一起考,到現在已經快要 50、49期了,你就不要否認這個事實,他們的功能用 制度寫清楚就可以了,在教育的過程,也告訴他們就 是這樣,千萬不要去想用什麼方式,讓他們感覺是受 到損害的。
我們經常把外國的東西整個橫向移植到台灣,以 為這樣就達成了改革,卻忽略了體制和文化差異,結 果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職務法庭的設計就是一例。 硬要設職務法庭的話,跟公懲會和監察院會不會互
衝?你想想看職務法庭要用5或7個人,這些人是誰? 少說有五分之四可能也是法官,要靠這些人處理有問 題的法官,那這些人也可能有問題呀。

或者讓一個完全公正的第三人進來。但我老實 說,你們年輕人慢慢會累積更多經驗,你們說這個人 好得不得了,但是從別人的角度可能會很驚訝:怎麼 會找這個人?丨所以要了解一個人,是很不容易的。

司法不是政治,司法要從政治的洪流中逃逸出 去,站在制高點,作為一個完全獨立的司法人,這種 形象與毅力深印人民心中,人民才會相信司法。如果 司法也在政治的洪流裡頭,譬如,最近有很多馬總統 的活動,司法院長賴英照都在旁邊(編按:指司法院 長賴英照擔任馬英九總統特使,率團訪問友邦聖露西 亞),你還能期待司法能怎樣改革嗎?你有沒有聽說 過美國最高法院的院長、國會的議長到機場去迎接他 們的總統回國?從這點可以看出,在我們國家的政治 文化裡,還沒有真正的權力分立。
-個國家要好起來,行政要有行政的功能,國會 要有國會的功能,司法能夠站得非常穩的話,能夠真 正的從訓練,到最後判決出來,一審一審判決出來, 讓人民感覺實在是了不起,那就是司法成功了丨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