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雜誌資料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數位典藏檢索系統

法官的人權和憲法素養不足

編輯部

整個會議從籌備到舉辦的過程裡面,我發覺一個 現象,好像審、辯、學界三方的共識程度很高,但是 檢方好像抱著一個不信任或不放心的態度。

10年來,司法在某些方面的確有進步。譬如,法 官的清廉度改善非常多;另外,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成 立,也是不簡單的事情。

不過,有一些相當有意義、卻沒有完成改革的部 分。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司法院的審判機關化。 本來司法院是國家最高的司法機關,既然是司法機 關,就是要從事審判工作。但實際上從行憲之後,司 法院從來沒有一天擔任過審判工作,這樣怎麼說是最 高司法機關?大法官在2001年10月5日也做成530號解 釋,限期在兩年内完成修正,到今天已經多少年了 ? 這顯示司法對違憲審查機關的不尊重,是很糟糕的一 件事。

另外,全國司改會議的一個主要結論,是要建立 以第一審為堅實的事實審,並建構金字塔型的訴訟制 度。我個人也認為這是一個正確的方向,但就我印象 所及,從事司法實務人員在執行所謂的「堅實的事實 審」時,恐怕距離理想還有很長的路。如果第一審無 法成為堅實的事實審,那麼建立金字塔型結構的訴訟 制度,不正好出現更大的問題?這是我所擔心的。

還有像法官法,草案出爐躺在立法院裡頭,立院 多數黨就是不願意讓它過,這也是一大問題。還有採 取「當事人進行主義」的方向也正確,但實際的運作 恐怕跟我們所期待的理想,還有非常大的一段距離。

我認為,整個司法改革的方向存在著不少的盲點 跟限制。當時所設定的議題主要集中在審、檢互動的 關係上,如果單純屬於檢方的議題或屬於法務部管轄 範圍的問題,很多沒有列入。從最近的扁案所爆發出 來的一連串司法人權問題,就突顯出這些問題的存 在。譬如,看守所的處遇方式對不對?被告還沒被判
刑確定,但是在看守所接受的待遇甚至比在監獄裡面 還糟糕,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還有羈押的問題,重 罪羈押、押人取供屢見不鮮,當時沒有討論到這些。
檢察獨立跟檢察一體的問題,10年來沒有處理 好。當時在全國司改會議的討論裡,也有共識要建立 檢察一體的完善制度。不過那時候講的還是比較抽象 的制度,因為檢察一體必須和檢察獨立相配合,對外 獨立,對内一體。

就我的觀察,過去國民黨執政的時候,大概只 有檢察一體,沒有檢察獨立;到了民進黨執政的8年 裡,正好相反,只有檢察獨立,沒有檢察一體。所 以,我曾跟朋友說,今天台灣最大的憲政問題是出在 檢察官,不只是檢察官治國,甚至是檢察官亂國;每 一個檢察官都是不定時炸彈,全世界大概沒有這樣的 情形。2008年再度政黨輪替,好像又逆轉了。檢察 獨立好像又出問題,又一面倒向檢察一體。這裡又涉 及到疑似司法迫害的案件,這是我們最擔心的一件事 情。

當時全國司改會議希望採取美國或日本的方式, 由各級法院從事違憲審查的工作。但我後來實際從事 政務工作,有多次參與釋憲申請的經驗,我現在的態 度有一點轉變,是不是我們走向德國的憲法法院會比較好?我的主張基於二個理由。第一,是許多案件跟 權力分立有關,譬如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 NCC組織法以及319真調會條例的違憲問題。如果採 用美國、日本的那一套,恐怕沒有辦法透過憲法訴訟 的方式來有效地解決。台灣的權力分立問題實在太嚴 重了,尤其政黨之間嚴重對立,導致國會裡面的審議 完全沒有理性可言。

另外就是法官的素質問題,我深切地體認到,我 們的法官好像關於人權和憲法的素養普遍不大理想。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國務機要費的案子明明就涉及 憲法上總統的國家機密特權,這跟總統的刑事豁免權 有關,學者這樣講、律師也講,法官說沒有,是你們 自創的;等到大法官627號解釋出爐,的確有國家機 密特權,但法官竟然還是愛理不理。所以,要用美國 或日本的那一套,其實都不是很理想。這方面是不是 有重新思考的必要?

我認為,只要法官的素質沒有徹底的改革,任何 制度改革或其他軟體、硬體的改革,恐怕都沒有辦法 有好的成效。我們從威權體制轉向民主,卻缺少轉型 正義。我們看德國,不管是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 或東德併入西德之後,很重要的一個工作就是轉型正
義。我們應當要檢討以前當法官、檢察官或公務員的 人,如果根本沒有人權觀念,在迫害人民、妨害裁判 等,那麼這些法官、檢察官應該全部請他走路。我們 沒有做到這一點,所以過去有問題的法官今天繼續存 在,甚至訓練新一代司法人員,讓錯誤的觀念又繼續 延續下去,我認為這是最糟糕的事情。

現在如果要再進行改革,現階段恐怕不利的因素 多於有利的因素。癥結在於國民黨一黨獨大,當民進 黨執政的時候,國民黨就已經利用國會多數來阻礙改 革,__提到的像法官法、司法院組織法的修正都是 明證。我也曾經跟幾位律師界的大老聊到,是不是再 發揮10年前一樣民間的力量來從事司法改革,可是 大老們好像也感覺到無力感,現在民間的活力好像降 低了。不過,也不是說推動司法改革完全沒有希望。 特別是扁案引發的爭議,對於刑事訴訟程序(譬如羈 押)對人權的戕害,不僅綠營認為可怕,連藍營也會 擔心。所以趁這個時候加速民間推動相關的改革,說 不定有成功的機會。10年前的環境比現在還惡劣,都 有辦法推動司法改革,我相信現在也不是沒有希望。 雖然我對現況有些失望,但還不至於絶望。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