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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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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委員會介紹

李淑惠

監督委員會,顧名思義就是監督司法體制中的大小事,從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人選是否適當、法官、檢察官、警察等司法人員是否盡職到法院的廁所裡有沒有提供衛生紙,都是這個委員會所關切的事情。
揭開法庭活動神秘面紗
法庭中當然法官最大,一般民眾進法庭,面對操縱勝敗,左右生死大權的法官,當然是畢恭畢敬,深怕一不小心惹火了法官大人,而使法官大人做出對自己不利的裁判。大概也是在這樣的關係中,使得法官「咆哮公堂」的事件時常發生,總之,法庭儼然是法官的地盤,在他的地盤上,當然只有法官講話可以最大聲囉,其他閒雜人等,還是謙卑一點才是明哲保身之道!但是,這樣的狀況並不合理,也不容許繼續存在,因此民間司改會召募義工,進行一波又一波的法庭觀察,並且適時藉由媒體將所觀察到的現象公諸社會,而這樣的行動,竟然奇蹟似的使得大多數法官的開庭態度有所改變,原來一邊民眾心中認為高高在上的法官,也可以被監督和約束,也會因為「有人在注意」而變得更好,更接近民眾的期待。
法官評鑑讓法官如履薄冰
當然許多人認為,法官開庭態度惡劣沒關係,只要判決公正就好了,對於法官的裁判品質和品德操守,當然也是民間司改會關注的焦點,因此從民國88年開始,就針對法官的裁判品質、品德操守和開庭態度等項目進行評鑑,而且為了避免官司勝敗影響評鑑可信度,此部分的評鑑工作交由律師進行評分,畢竟律師所受理的案件不太可能遇到同一位法官就都一定勝訴或敗訴,因此我們認為律師應能較為持平的對法官進行評鑑。
檢察官評鑑、律師評鑑蓄勢待發
當然,整個司法制度的改善和提升,不能完全歸咎于法官,在這個體制中律師和檢察官同樣扮演重要角色,當然對他們的監督也有其必要性,因此民國91年,我們開始進行律師評鑑,而今年度,更計畫進行檢察官評鑑,所有的細節亦正與地方法院洽談中。總之,希望藉由評鑑的方式督促站在司法最前線的律師、法官、檢察官能夠以更專業、更認真、夠公正客觀的方式處理所受理的每一個個案。
法院觀察,全省走透透
一般人一生中其實難得進法院,除非是有了難以排解的糾紛抑或是刑事案件被害人傷害或是成為刑事被告,不得不去。因此大部分的人進法院,總不若到一般公務機關洽公般輕鬆,在考量一般民眾的心理狀態後,我們認為法院應該有相當高的便利性。為此,91年度我們派出一組人馬,巡迴觀察各地各級法院的硬體設施,以及測試服務人員的服務態度,該次觀察,不但觀察出明顯的城鄉差距,也獲得受觀察法院的熱烈回應,今年我們將再度進行全面性的觀察,各地法院準備好了沒?我們就要出發囉!
讓希望讓冤案不再…
在龐大的司法體系運作中,永遠都會有因為人的疏失,而形成冤案,因此,我們有一個小組,針對重大刑事案件尤其是死刑和無期徒刑的冤錯案進行救援,例如蘇建和案、蘇炳坤案、徐自強案、盧正案和江國慶案等,當然我們也清楚,並不是每個判決都能夠讓雙方當事人信服,而不為人所信服的判決,不論案件大小,對於所遭受的當事人而言,都是此生難以抹滅的傷害,可是因為人力資源的限制,我們不得不在案件上有所篩選,將有限資源用於最迫切的個案上;這兩年,則因為我們的年度行動主軸是檢、警、調犯罪偵防革新,因此,對於檢方、警方或是調查局人員在偵察程序中有瑕疵、違法的個案,都是該小組所受理案件的範圍。藉由這樣的工作,我們想要彰顯的是,法官的判決如果有問題,檢警調人員的偵查程序如果不合法都應該接受挑戰和監督。
最近大法官和司法院正副院長的任期即將屆滿,民間司改會與其他團體組成「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含正副院長)人選聯盟」,不僅在提名前提出對於人選條件之要求,更於大法官名單出爐之後進行被提名人的評鑑,因為我們瞭解處於整個司法體系最上位的正副院長及擁有法律解釋權的大法官,將會如何影響正個司法文化及改革的推動,因此,我們不得不表達我們的意見希望能夠由合於期待的人來擔任這樣的職務。
監督工作,永不停歇
監督的工作當然不僅如前所述的這些而應該要包山包海,只是因為能量有限,我們只能藉由前述的工作不斷發現各層面的問題,例如積案、外國人收容、出入境的限制和解除、刑事案件第一現場處理、治安法庭……等問題,透過實際的觀察、監督工作以及民眾的陳情,我們發現問題然後和其他委員會配合研究,瞭解現行規範是否不足,研擬對策進行監督,總之,監督的工作是不會停歇的。

召集人: 羅秉成律師
副召集人: 黃旭田律師
主要成員: 林永頌、張世興、黃三榮、詹文凱、詹順貴、尤伯祥、張炳煌、陳建宏、施淑貞、郭怡青、劉俊霙、陳冠宇、黃達元、林重宏
委員會執行秘書:李淑惠
主要工作: 法曹評鑑、法院觀察(早年曾經進行法庭觀察)、個案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