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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專訪:發現無罪

葉建廷法官

和一般人不太一樣,葉建廷法官他是在擔任過三年的律師之後,才轉而進入司法體系中成爲法官。而在此之前,他對刑事訴訟早有濃厚的興趣,但擔任律師仍讓他覺得難以發揮興趣及長才,因此我們希望經由他兩種身份的經驗,能告訴我們目前司法官的養成與訓練不足的地方在那裡?

目前司法官訓練的課程最主要是教兩種:一種是教準司法官寫書類,另一種就是重複大學所教的課程……

以葉法官的經驗來看,他表示目前司法官訓練的課程最主要是教兩種,一種是教準司法官「寫書類」:以刑事案件爲例,司訓所教的刑事書類的例子大多都是被告自白;但是在實際案件裡,哪裡會每個刑案都剛好都有被告的自白?所以一個剛從司訓所出來沒經驗的法官,遇到沒有被告自白的案件,就不知道該怎麼辦了!另一種則是重複大學所教的課程。這兩種都是多餘的。因此,他並不期待司訓所能夠教些什麼。由於葉法官是做了幾年的律師之後才轉任法官的,所以他很確定自己要的是什麼:「只想趕快結業,能夠進入刑庭發揮所長!」
「司訓所教你:『主文,空兩格;理由,空兩格……。』這些對我來說,眞的不是相當有趣。我眞的建議大家,有空的時間應該多看一些書,多看一些與司法相關的書,如:心理、社會、外國文獻等等...,這樣對你成爲一個好的司法官才會是有幫助的。」另外,第二階段的實習應該拉長。目前的狀況是司訓所的學生總共有10個月左右的時間在各個法院實習,每一站實習兩個月,但是想想看:刑事案件一個案子有可能在兩個月內就結案嗎?複雜的案子,學員們還沒搞清楚狀況就離開了;簡單的案子能夠在兩個月內結案的就只有像竊盜之類的案子,根本沒有實習的價値。而且想經由合議制來待剛出訓練所的司法官也是要看運氣的,因爲需要看庭長用心與否。葉法官表示他到台北地院以後,前6個月帶過他合議審判的劉介中庭長就相當用心負責,但「是否能夠經由合議制得到經驗,眞的是要看運氣丨聽有人開玩笑說過:庭長提示證據,比較大疊的就用手在那一堆文件上打一打、比較小疊的就拿在手上甩一甩,就算提示證據完畢。」這樣的環境與品質對於一個司法官能有多少的幫助眞的是堪慮。

—個好的法官……

一個好的法官應該是從有經驗的律師中選拔出來的,如美國的制度一般;要不然至少也要像日本一樣,眞正的落實候補10年的制度。「像33期到38期的受訓的司法官,因爲政策上決定要他們快一點出來分擔目前大量的未結案,所以合議的時間就沒那麼久,六個月行合議審判審判的時間一過,就必須獨挑大樑。這就好像吃麥當勞一般,容易飽但不好吃。」而且速食吃久了,一定會有營養不均衡的問題吧!
司法官養成的問題,是應該要全盤來改,有些事是教不來的。不只是學術上的進修應該加強,司法官的精神教育、人格的教育也是很重要的。葉法官說「我最高興的一件事就是看到原告與被告走出法庭的時候是手牽手高高興興的走出去。」這也可能是由民眾的角度來看,會覺得是最重要的一件事。

辦好一件案子就像做一道好菜一般……

對於在實務工作上如何培養自己的能力,葉法官打了一個有趣的比方,來說明一個法官要如何來辦一件案子,而且要如何才能辦的好!他說:「辦好一件案子就像做一道好菜一般……」,一般人做菜注重的是手法、佐料、調味等等的事情,但眞正的大廚一定更注重之前材料的採買,唯有好的材料才能保證這一道菜的完美!這個買菜的過程,指的就是證據調查。唯有你仔仔細細的將每一個材料都處理好了,炒出來的菜才會好吃;但現在我們的司法官養成都是只教他們如何放佐料、如何調味的方法,難怪上出來的菜都是離原味很遠的調味菜啊!「在司法官的養成訓練中,一定要將每一件實習的案子都看成是自己的,從如何『買菜』到如何『放調昧料』都應深入瞭解,才會有所收穫。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這些都是司訓所學不到的。」

法官的輪調制度不見得是一件好事……

「一個司法官的養成時間哪麼短,能夠學的東西有限,重要的事就是實務上的磨練才能讓自己更好!」葉法官提及他台北地院去年至歐洲參訪回來的考察報告中曾經提到奧地利一位當地的法官,他當了33年的法官,只辦了兩三個月的民事,其它的時間都是在辦刑事案件。葉法官認爲「這樣的法官才能夠累積他的經驗。輪調制度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雖然當初的理念是希望法曹新鮮人能有較多機會的歷練但就實務上的經驗來看,專人專庭是非常需要的。一個法官就同類刑案件之處理應該久任不宜輪調。」並且,更應該注重尊重專長並且增強專長訓練,這樣辦案品質才會提昇。「要尊重專業分工,不要覺得自己什麼都懂,事實上法官的經驗都是當事人教我們的。」

將法官當作是理想發揮的舞臺,寫判決書才會寫的很HAPPY……

在訪談中,葉法官只要一談到刑庭的一些點點滴滴,他的眼睛馬上就亮了起來,我們眞的可以感受到他對這個法官工作的熱愛,他認爲刑事案件有可以讓他發揮空間的舞臺,因此他願在司法體系中繼續努力,我想這也可能是他和一般不知當法官能夠做些什麼的人最大的差別吧!
「如果能夠將法官當作是理想發揮的舞臺,我相信寫判決書一定會寫的很HAPPY的。一定要讓這些新進的司法官在被案件淹沒之前先有自己,他們才不會淪爲寫判決書的機器。」葉法官最記得他的論文指導老師黃東熊先生曾經教過,刑事訴訟法要做的只有一點:「如何協助被告應用相關的法律規定來對抗無情的政府」。「而我自己希望讓大家知道,無情的政府裡面還有一個有情的司法官。」葉法官不好意思的笑著。

「刑庭法官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在發現無罪。」──摘自「無罪的發現」一書

在最後,葉法官和我們分享了一本他很喜歡的書,他說他每次都會將這一本書的序印給實習司法官和他們共勉。「這一本書『無罪的發現』:第一頁是日本最高法院法官所寫的序,他這樣寫:『刑庭法官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在發現無罪。』我一直想不通這是怎麼一回事,日本的定罪率與台北愛樂電台頻率一樣:99.7,有99.7%的定罪率呀!書怎麼會這樣寫呢?後來看下去才發現,那位最高法院法官認爲:檢察官他都會盡力將可以證明被告有罪的證據捧到你面前讓你看,把可以證明被告無罪的證據遮蓋下來,所以法官一定要努力的去發現無罪的證據,這樣做出來的判決才有可能更接近眞實。」

對於未來的願景……
很多人看葉法官的判決,覺得很不習慣:「理由、文獻一大堆」,但他自己覺得,這樣寫判決書也是希望可以與檢察官共勉,不能太隨便辦案,要認眞。「一些檢察官還是非常草率,如果檢察官都是這樣隨便的話,連訓練都不用訓練了。」「我一定要寫出一些擲地有聲的判決,讓大家採用。」葉法官露出緬靦的笑容說他自己還有很多想寫的問題都還沒有遇上,也都還沒有機會寫出來,所以他希望能夠有機會繼續待在刑庭中辦案,「雖然我現在是在交通法庭中,但有機會希望明年能調到刑庭中」「我的老婆對我非常不滿,並不喜歡我作法官的工作。每次要加班一定要等到老婆、小孩睡著之後,而且要在他們醒來之前就溜上床才不會被罵,但在還沒有寫出一些能夠讓大家引用的判決之前,我一定會繼續努力。」
沒錯!我們希望葉建廷法官能夠繼續努力下去,寫出一些好的判決書讓大家採用,並且也將這樣的理念傳遞下去,希望有一天我們不會再看到一些抄來抄去,不知所云的判決理由。這也是司法改革最基本應該做到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