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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有期於司法官之歷鍊與胸懷

劉立恩律師

有一位總統候選人,身爲台灣首屈一指的富家子弟,連打高爾夫都有警車開道,各路口都佈建警力管制交通,好讓這位貴公子在條條大路皆通暢的情形下回家,再好整以暇地去上班;就算因陋就簡非吃便當不.可,撇個嘴也得小小花個五百元。近來奉命親往地震災區督導,在眾人的患難中仍然有寬敞美麗的莊園可以住、有豐盛多樣的早餐可以吃。災民跪下拉著他的手,他卻自顧身分避之惟恐不及,趕忙甩手掉頭走。祖產多、家世好、學歷優、地位高,簡直找不出缺點。他也許不會像晉惠帝一般問「何不食肉糜」,但是,找十個「新台灣人」,大概有八個不會認爲這位候選人眞能知什麼民間疾苦。許多高層人士抓破了頭皮也想不通爲什麼這樣傑出、連貪污的慾望都不可能有的人才,會如此不受人民的愛戴。
說實話,倘若你我在他那種環境成長,要擁有「人飢己飢」之胸懷,不打折扣的苦人之所苦,想來也是緣木求魚。他不是故意的,也不是有心自抬身分,這我們可以相信;只不過侯門深似海,我們的鼻子伸不進去,他的頭也探不出來。
很不幸地,中華民國今日的司法制度,就存有類似的問題。優秀的法律系畢業生,廿二歲畢業那年關在圖書館或補習班裡繼續拼到十月考上司法官,進了司法官訓練所集中住宿閉門重炒幾個大學科目的冷飯、塡鴨各種書狀格式、並到各地法院或檢察署巡遊「陪」席攏總熬個一年半,大致上就能「出山」。這些新出爐的司法人員緊接著就在分發所到之處,在眾目睽睽鵠首企盼之下主持公道。這群年輕人,從此開始面對複雜的商務糾紛、重大的利害衝突、當事人畢生積蓄的財產、企業經營者傾力維護的商譽和股東權益、和市井百姓的身家性命…
這些法官或檢察官中的大部分,依我們今日之所見,並沒有絲毫怠忽職守,至少在地檢署和第一審中是如此。想對這些新興的「青天」們行賄,大概只有自討沒趣的份。他們反而淹沒在每月新收七八十件、看似永無止盡的案件負荷下,挑燈夜戰,努力地尋找每個案子裡的正義。倘若如此,爲什麼我們仍然聽見對司法體制、對這些努力不懈的法曹們有普遍不滿的怒吼呢?
因素固然不少,極其沈重的分案量絕對脫不了千係。但不可諱言地,法官和檢察官的產生方式與訓練過程,更浮現了根本的瑕疵。
高坐審判台上,看著如過江之鯽的當事人們哭餓、叫窮,也絕不如經歷自己或近親密友們餓過窮過卻仍須養家活口的日子來得感受眞切;月支十幾萬元中央政府發給的鐵俸祿,自然也不容易體會受不景氣影響的公司討債之急迫、或員工欠薪境遇之堪憐;要是不曾經歷企業經營與獲利之不易,恐怕也難於理解當事人何以不肯照著自己提出試行和解的方案辦理。
這個社會所需要的,不只是清廉自守而頭腦清楚的法官和檢察官;我們冀望在藍色與紅色鑲邊的法袍(分別爲法官和檢察官的服制)之下,仍然看得見一般人民的心靈和血肉,如此始能將法律的生命與感情引入國民的生活,畢竟,只靠形式邏輯的推演斷然解決不了大眾對於正義的渴求。因此我們相信,司法官的歷鍊及胸懷不能單純仰仗現行司法官訓練所裡的形式教育與「出山」後問案的經驗累積來培育。他們需要眞正俗世生活的體驗。
如果只是爲了把「正確」的道理傳授給普羅大眾,孔夫子大可不必帶同眾門生哀哀周遊列國、耶穌也沒有必要與十二門徒過著「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的日子。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要靠有什麼樣的歷鍊和胸懷的「人」去守,這是整個國家應該嚴肅思考的問題。地位比天齊、法學素養高、內務不苟且、功課準時交的「官」,似乎不應該是司法官訓練所的惟一準繩。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竭眾多菁英法曹之力,考中外之制,撰擬司法改革藍圖,針砭法官與檢察官之經歷、考選、訓練、與地位之保障。這個社會究竟需要怎麼樣的司法人員,仍然有待全民更深入的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