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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大開眼界的冤獄賠償法

梁家贏

「多數人對正義只有模糊的概念,直到正義被剝 奪時,才明白它確切的意義。」這是我翻開《流浪法 庭三十年》這本書時,映入眼簾的第一句話。當時我 還不知道這個案子對於我以及這個社會的意義為何。
我還記得差不多是在我看完這本書後,接到司改 會來電說,檔案追蹤小組有一件冤獄賠償的案子需要 審查。當時我其實有點訝異,時間點怎麼會這麼巧 合。對於一個更12審的案子而言,我收到的資料不算 太多,當我看完駁回冤獄賠償的理由以及法條之後, 我其實心裡想的是,為什麼一件案子審這麼久,我們 的制度卻沒有人需要為這件事情負責?
我雖然知道冤獄賠償法先前就有幾件釋憲案,但 真正想到這個案子可以釋憲,其實是看完一連串令人 瞠目結舌的實務見解之後。我才真正理解,原來實務 上在審冤獄賠償,其實是把無罪再分成「顯有可疑」 的無罪還有「真正無辜」的無罪,這才是隱藏在「故 意或重大過失致受羈押」這種看起來頗為中性的法條 背後真正的Law in Action。
透過釋憲小組成員們的分工合作,讓這件看起來 工程浩大的釋憲案顯得輕鬆許多。經過大家對實務見 解的整理歸納,我們發現原來一件冤獄賠償案的背 後,竟牽涉許多對於無罪推定、緘默權等刑事訴訟制 度原理原則的理解。經過多次討論、撰擬、再整合, 我們終於把一份完整的聲請書送了出去,接下來就是 等待,等待這個已經流浪了30年的案子,是否會有回 歸正義的一刻。
在等待的期間,這件案子仍然持續地對這個社 會帶來許多意義。首先是司法院端出了「妥速審判 法」,宣稱要帶給人民一個「適時又妥當」的裁
判,但是草案的内容讓人懷疑,這部法律到底是否 能達到其所宣稱的目的。這段期間,監察委員也提 出一銀押匯弊案的調查報告,直指這件案子的荒謬 之處。再者,大法官對重罪羈押作出限縮解釋,部 分不同意見書中之見解,也讓我們感覺到這件釋憲 案已指曰可待。
果然釋字670號解釋在送件近一年後出爐了。雖 然解釋文在折衝之下,顯得力道不足,但終究開啓了 聲請重審的一線生機,也啓動了冤獄賠償法修法的開 始。但這畢竟還不是一銀押匯弊案故事的句點,因為 定期失效的緣故,究竟本案可否聲請重審,在目前法 制之下仍有疑問,這似乎又牽涉到另外一個更大的問 題,也就是我國的釋憲制度及其釋憲文效力的問題。
期盼不久的將來,柯芳澤及張國隆先生可以獲得 冤獄賠償。也希望未來司改會在更多律師的加入下, 持續推動刑事補償法制以及符合人民需求的妥速審判 法,讓台灣的司法更加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