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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己伸冤30年 —記第一銀行押匯弊案冤獄賠償釋憲案聲請人柯芳澤

修淑芬

法律是死的規定,條文是可以改的,如果把 六法全書全部輸入電腦裡,用電腦程式來運算, 我的案子絕對是無罪。發生在我身上的故事,問 題不在法律,而是在人。人有惰性、貪性和怕責 任,只要經過「人」來判定,什麼都不對了,人 的問題最難改。所以,司法改革很重要。
一柯芳澤
第一銀行押匯弊案的受害者之一柯芳澤,經歷30 年訴訟,在收到大法官解釋文後,他感謝這30年來幫 助他的人太多了,也感謝10位大法官賣力提出意見 書,創下我國司法歷史的記錄,最後作出違憲解釋。 柯芳澤說:「我非常感謝他們的專業,一年時間快速 作出解釋,非常用心。可是我的感謝不是因為做出了
違憲解釋,而是感激他們的努力。」
回想30年走過的司法路,柯芳澤沉痛司法傷害 人,是徹底地傷到人的骨頭裡,不說心淌血,而是心 碎了,如同活的木乃伊,裡面全部是空空的。這次釋 憲成功,司法院把解釋文送來時,附送了一本《流浪 法庭30年》,還用迴紋針把司法人員困境的那幾頁夾 起來,意思好像是在請當事人體諒法院的諸多壓力和 問題,又似乎在向當事人道歉。
官官相護的柽現象
柯芳澤能夠理解法院的現實困境,只是一個簡單 的案情為何延遲了30年,歷經100多位司法人員也作 不出最後判決?所有的問題就要回歸到事發當時銀行 人事鬥爭、公務員怕事心態,以及檢察官、法官有無 認真去調查證據。柯芳澤不清楚過程中到底有多少人 認真去比對證據,但光從判決書的内容,足夠令人咋 舌,天下一大抄,早已被銀行證實非其任内的損失, 重複被列入罪證之一,不免懷疑法官有無認真看訴 狀?有無去調查過證據?
30年來柯芳澤沒有錢請律師,完全靠自己寫訴 訟、替自己辯護。所以,他非常感謝判無罪的法官陳 憲裕以及審判長黃瑞華,陳法官非常用心一字字地閱 讀他手寫的訴訟,慢慢找出未圖謀犯罪的事實,這場 官司沒有一位法官敢作出不一樣的判決,這兩位法官 很有肩膀,敢駁回其他法官的見解和判決,這是需要 有多硬的肩膀才行。
柯芳澤相信司法是公平公道的,司法制度是完整 的,只是操作司法的人有問題。他不認為有所謂的壞 法官,只有不敢承擔責任的法官。他的案子拖得時間太長了,更讓法官不敢去推翻前面的判決,擔心若改 判是否被懷疑拿了好處,形成了一種官官相護的怪現 象。只是,司法對的就是對的,不對就是不對,不要 前面的法官判錯了,後面的法官不敢推翻,也跟著錯 下去,這樣司法就會不公平。
柯芳澤支持刑事妥速審判法絶對要通過,但是羈 押、審判前一定要看證據,沒有證據就不能判決,否 則速審法會害死人,冤枉更多人。他相信以其案例, 速審法10年内鐵定會判有罪,且沒有聲請冤獄的機 會。因為檢察官和法院只相信銀行送過來的公文證 據,卻不相信當事人所提出同樣來自銀行的公文,也 就是說,司法只相信「公家送的東西」,先入為主認 定不採用被告手邊持有的證據,在沒有經過調查或雙 方比對,逕自羈押、起訴並判刑。
已屆古稀之年的柯芳澤現在只要看法官一開口問 案,就曉得這位法官是在「推事」還是「辦事」,想 辦得人就會問得很詳細,因為判無罪比判有罪還困 難,何況要推翻原本有罪的判決,更要清清楚楚的。 人家說他運氣很好,碰到了好法官,卻也是一等等 了30年,他所出具的證據公文是到了更12審才被採 信,這30年來送了好幾次都沒有用,只有陳憲裕法 官花了一年的時間整理及調查後,還重新要求柯芳澤 提供10項資料,隨答辯狀遞交出來,才終於還給他 一個公道。
柯芳澤的冤獄賠償案被駁回,另一位同袍卻以同 樣案件獲判冤獄賠償,柯芳澤不解法院的標準何在, 得到的答案竟然是所謂的「司法獨立」,每個法官見 解不同,判決就不同。柯芳澤感到台灣的司法真的不 可思議,司法因為有人的因素,各辦各的,沒完沒 了,逼得他最後只好去釋憲。
因人而異的司法
不少人都說,柯芳澤現在看起來非常開朗,那是
因為他做的每件事情都對得起自己的良心。無論是申 請冤獄賠償或向銀行提出復職,目的都不是在錢,而 是這一生的清白。這30年來社會人情冷暖自知,到現 在鄰居還是會指指點點的,無奈碰到了這種事情,心 情一定要平靜,自己一生所做的事情只有自己曉得, 沒有做的事情問心無愧,等待司法審判公道。
柯芳澤深深感謝妻子和3位兒女,這些年來家裡 的生活費全靠妻子打理,孩子們的學費是靠打工存下 來的,女兒更是因為父親的案件也成為一名律師,自 費攻讀哈佛法學院碩士。同樣身為司法人員,看見自 己的父親被困在司法裡,救不了自己的父親,萬念俱 灰地選擇離開台灣,離開之前,女兒告訴父親,法律 是騙人的,她玩不起這些法律。
儘管30年來的人生路走得很辛苦,柯芳澤還是覺 得自己走得很有意義,起碼他的案子對台灣司法改革 有助益,算是對國家有了貢獻,看見台灣司法正在進 步之中。所以,他還是鼓勵女兒終有一天能夠再回到 台灣司法界,為台灣出一點力,無論有多麼地無奈, 司法改革的種籽還是要先撥種下去,多早一點努力一 分,將來有機會碰到有能力的管理階層,就有改革進 步的機會。
人民的權益是用血和汗換來的,平民百姓要與司 法大機器對抗,唯一能夠做的就是推動司法改革。這 次聲請釋憲,15位大法官有10位認定違憲,就代表司 法單位有錯誤,既然司法錯了為何不賠呢?歐美國家 的司法機關是與人民站在同一等地位,台灣的司法機 關卻是管理階級,不用為民衆負責,所以司法錯了沒 關係,老百姓錯了是活該。
柯芳澤不在乎有沒有公道,堅持的是一個清清白 白,而聲請冤獄賠償是證明清白的一部分,他希望將 來去見祖先時,是一身清清白白的。現在他的希望是 聲請冤獄賠償重審、一銀復職官司都能夠成功,讓晚 年不需仰賴子女奉養,並專心投入司法改革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