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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見災民的聲音

CHYNG

「從動土到今天(11日)入住,一共是88天 的時間。」永久屋落成典禮曁圍爐儀式上,主持 人的聲音自信與驕傲地透過麥克風,清楚地傳遍 永久屋每一角落。雖然宴會桌明明就在如工地旁 的房子旁邊,但鎂光燈似乎全然忽略那些飛揚的 塵土、高聳的鷹架,任憑「短短兩個月左右我們 讓災民有幸福的家」的宣傳語句飄揚。
鏡頭對向政府官員和穿著制服的慈濟人們 (噢,還出動大機器手臂像拍片現場),掛在半 空的螢幕播放著十曰部分居民入住時,慈濟的訪 問片段。影片裡有一位我訪問過、大同大學一年 級、布農族女孩李孟佳。她說很高興可以住進大 愛村,會把這裡當成自己的家。我相信,因為她 也是這樣對我說的。李孟佳歷經在土石流中翻滾 而後被驚險拉起的過程,她說再也不敢回去了。
但是她的媽媽Abin,卻說著截然不同的話。 Abin很想回山上,因為山下「除了房子什麼也沒 有。」沒有謀生能力、文化難以適應;Abin說, 「只有像女兒這樣到山下唸過書、生活過的才可 能習慣。」而慈濟也忘了把李孟佳的擔憂說出 來。李孟佳渴望安全、希望不要再擠在營區了, 但她也同樣擔心「慈濟是佛教,我們信主耶穌, 我們生活其實被干擾。」
李孟佳說的話一點不假。慈濟說,我們不會排 擠其他宗教,我們為災民建教堂,我們請秘書處 的李星妤上山去把長老教會的教堂模樣帶下山來。 外觀一樣,但是教堂多了門聯一「人間有大愛,天 堂有曙光」。問李星妤原本的教堂「真的長這樣 嗎」?她坦承確實沒有門聯。再問那為什麼要加上 去而且有「大愛」兩個字?她支吾無法回答。
下來災區第幾天了 ?從上周六開始至今剛好1 周。除了第1天到那瑪夏、第2天和重建委員會副 座陳振川「喝咖啡談心」、第3天到縣政府外,其 餘時間都在大愛村。而幾乎每天來到這裡,都會 有讓人氣血攻心的新發現。
比如,第一次只是看到4根木柱和刻上慈濟大 愛園區的巨石陣(慈濟語);第二次,則發現大愛 路上的石頭被刻上了災後景像與感恩的話。以為, 看見「一早就看見浮屍在大馬路」已經很誇張了 ; 沒料到第3天再去,看見了「大家一起看大愛電 視,叫一家人感恩」,甚至還有「我願我拥薄財產 能霣掉一半捐大愛台」。第4次,看見慈濟打造一 尊尊慈濟人像立在公共空間的草皮上,看見災民從 營區搬進工地。第5次,也就是今天,看見蝗蟲過
境般的慈濟人擠進大愛村,有領隊像進香團一般舉 著「請往這走」的牌子,看她們的捐獻變成房子、 社區有著「她們的」信仰與符號的模樣。
或許是,為了不讓有人再誤會我真是一個偏 激又不客觀的記者,10曰部分災民入住當天,慈 濟秘書處的人竟在廣大的園區中找到我(而當時 我已經在一戶災民家中了)。來也好,就訪問。 於是和E花了將近一下午的時間,訪問秘書處鍾 易叡、李星妤與簡東源(噢,這是學長)。
我們問,怎麼會有這麼誇張的語句在石頭 上?難道慈濟的人完全不知道「災民選擇進大愛 村就是不想再回想山上那些可怕的景況嗎?」簡 東源先是說:「真的嗎?我們要再了解一下,這 真的不太好」;但隨後的回覆又是=「那些都是 災民上人文營時發表的心得,也是災民『自己選 擇要刻上去』的。」
但當問「是哪些災民」,慈濟人無法回答我。 她們不知道自己溝通的對象是誰,是嗎?於是我訪 問了不下二十名災民,她們的回覆一律是:「我們 沒有說過這個啊」;居民說:「都沒錢了,還捐一 半給大愛喔?怎麼可能,妳會嗎?」也有災民說: 「寫什麼浮屍真的太可怕了吧丨」更有災民說: 「我國小沒畢業,連字都不會寫…」
為了再繼續平衡,我訪問了營建處顧問陳瑞 源,他是整個大愛園匾的設計者。陳瑞源說: 「那些話的確都是災民說的,但是,是我選出來
放上去的。」啊哈,謝謝陳老師的誠實。但再 問,景觀專業的他不認為這樣的呈現不當嗎?他
卻說:「那些意見畢竟是災民在慈濟人文營自己 寫的心得,我只是mix抽出幾個。總不能有人的不
想放,就都不要放吧?」陳瑞源繼續補充:「如 果那些不想看的災民,她們可以ignore嘛。」
我該告訴陳瑞源人文營的狀況嗎?當慈濟人要 求她們說出心得時,很多災民說:「我一輩子沒 講過心得。」學過訪問的、參與組織的,也就能很 輕易了解,要引導式問話多容易。即便沒有辦法引 導,我也很難排除慈濟會自圓其說,畢竟在這篇 筆記(http://gaea-choas.blogspot.com/2009/09/blog- post_4789.html)裡,李星妤就是這樣對幾乎一句 話都沒說,只有點頭搖頭的妹妹引導啊。
面對陳瑞源和善的臉,我無法生氣,但感到深 深深深的無力與哀痛。我不認為他是故意的,他是 真的覺得這樣也無妨。但我不知道,究竟要抽取多 少人的意見才能叫做「基礎樣本數」以做出「這樣 放也沒關係,不想看的人就忽略」的決定?
畢竟,當問起有哪些災民想放、我想了解他 們的意見,整個慈濟高層沒有人能回答我這個問 題;更進一步來說,如果真的懷著慈悲心,不要 讓人觸景傷情,不是比較好嗎?想要記得災難的 人,難道沒有這些字句提醒就會忘了嗎?想要捐 錢給慈濟、天天看大愛台的人,難道不刻在石頭 上,就會不看了嗎?
11曰下午,主持人的聲音依然嗡嗡嗡地響 著,宗教音樂也輕柔地流洩。開始動筷。這時候 打著燈光的舞台上,有莫拉克的災民跳著傳統舞 蹈,底下的每一桌,都有至少一位慈濟師姐陪著 災民吃飯。這一餐,是素食。3百桌宴席還未坐 滿,所喟「主人」的災民也還沒完全上坐,最前 方的官員如立法院長王金平、總統馬英九、行政 院長吳敦義、立法委員候彩鳳等人,已經被國安 人員保護得好好地開始吃飯。
我不知道該怎麼直視這一幕。原住民根本沒 有圍爐這件事,好嗎?原住民們告訴我:「我們 開心也烤肉、不開心也烤肉丨」問災民可不可以 烤肉?災民們說,「是沒有禁止啦,但慈濟會一 直叫我們盡量不要;我們住人家房子就是寄人籬 下,好像就要『尊重』。」災民的家,尊重的卻 不是原住民的傳統與文化。
為了要有一個安棲的屋子,她們必須簽下一 張契約與生活公約,那張公約上頭寫著:「不能 亂丟煙蒂、亂吐檳榔」、「不能養家禽、家畜, 養寵物必須不妨礙安寧」(不是說尊重動物權所 以吃素,山上的狗都亂跑的知道嗎?)宗教信仰 或活動要經管委會同意(這裡住了布農、魯凱還 有平埔族要如何統一?)…
3•為•■釀
10號那天,災民告訴我們,要先入住的人得 先進教堂,有牧師嗎?沒有。但有和上人的Live連 線,上人再次告賊三不,希望災民住進的大愛村 成為國際示範村,災民可以不匾嗎?不行。不匾 就不給交屋。
我其實相信宗教最後終歸統一。善、愛、包 容、同情…也因此在災後,慈濟基金會副執行長 林碧玉告訴我,有原住民加入慈濟了,我並不意 外,宗教本是寄託。但這終究還是要靠個人的選 擇,並且是在自然的情況下。慈濟有些理念,若 非在災區宣揚,我會樂見。比如吃素,確實較友 善動物、較節能減碳;比如少一點欲望,確實就 少掉許多破壞。但我還是強調,不能在災區, 或,不是在一切尚未安定的這時候——拿人手 短、吃人嘴軟,這道理是不變的,災民怎麼拒 絶?當慈濟不斷強調「你們受災,但受接濟,是 有福的人」?
而其實我最生氣的是,大愛村根本還不能稱
為家而是工地。目前進到大愛村,宛如在參觀工 程作業:整地、打地基、蓋房子、貼磁磚、裝潢 一直到入住,每一階段都有。這些災民多數都有 孩子,多半年紀都很小。還在施工作業中,卡車 進進出出,孩子就在這樣的路上奔跑。不須經環 評的這塊園區,恐怕也不必有任何監督作業,揚 塵嚴重的程度根本無法住人。
南沙魯居民田美菊的孩子才1歲,就要住在沙 土飛揚的房子裡。我問她們:「會擔心嗎?」沒 有一個不搖頭。問她們希望整體園區好了再入住 嗎?她們說是。但她們無法選擇。因為慈濟告訴 她們:「如果不在過年前搬進來,那家具(加上 生活用品共88樣)就不給妳們。」
況且,營區也不再給她們住了。缺乏中繼的 她們能怎麼辦?她們真的有選擇權嗎?更別說除 了部分永久屋已經蓋好,這裡一點生活機能也沒 有。連晚餐都要到車程30分鐘遠的地方買。而為 了符合11曰這天剛好是「動土後第88天」,前一 天搬進來的田美菊、先生中風、一家人沒有工作 的田美菊,還得應慈濟要求接受訪問,在考慮揚 塵太可怕、要打掃家裡的情況下,把孩子託給保 母帶,巨自己付錢。
就在高官和慈濟人自high的宴會上,我和E 等人轉身離開,忽然聽見一位女性抱怨的聲音: 「慈濟都照自己想幹嘛就幹嘛…」我走近她,聞 見她身上的酒氣;不久後她的未婚夫來了,對我 說她們的故事。
蔡高利,甲仙大田村人,他家離寶隆大橋很 近,全毀。蔡高利88歲的父親在八八風災後,因驚 嚇過度入院,家中全毀的他把父親帶下山後沒多 久,8月25日,父親就L過世了。在那之前,他的哥哥 也在約兩個月前過世,按習俗,他不能娶妻入門。
就在這時候,入住大愛屋的決定迫在眉睫, 他想住進來,因為蔡高利肝癌才剛開完刀,掀開 衣服,好長一條疤痕,他說:「我也不知能活多 久,但我有小孩子2個,加未婚妻,卻因還沒結婚 不能算戶籍。」
於是一家四口抽到14坪的房子,慈濟打電話 通知他明天(12號)交屋。蔡高利去看房子,
鷹架還在外頭,連磁磚都沒貼,工人告訴我們: 「明天大家就都去過年,最快也要3月才好。」打 電話問慈濟,慈濟的人說「只是先交屋,還沒有 要他住」。我們搞不清楚誰說得才對。
蔡高利的事整個甲仙鄕都知道,鄕長也替他 寫了陳情書,他不斷地陳情但沒人理他,簡直像 《不能沒有你》裡面的武雄。他眼神黯淡地告訴 我:「我去縣府,縣府叫我找慈濟;去找慈濟, 又叫我找縣府。」
梧著開刀的傷口位置,在黃昏裡他站在水泥都 未乾的永久屋下:「我抽到這房子根本睡不著。」 蔡高利不解,永久屋不是要讓災民一家團聚嗎?他 有實際困難,不是真的要都豪華,只要4個人住得 下就好,但連這一點卑微的聲音都不被聽到。
不,其實慈濟聽到、縣府聽到,但沒人理 他。只說,依法行事。因為依法就是戶籍只剩蔡 高利一人,哪管他不可能一人住進永久屋,誰來 照顧無法工作的他、未結婚登記的妻兒怎麼辦? 他似乎只能選擇租屋,但以後誰來賺錢工作養 家?這些煩憂都沒人理他,慈濟與縣府只管一件 事:「察高利,今天落成,來參加典禮噢!」
蔡高利用「被糟踏」來形容自己。鎂光燈照 著高官,照著樣板的災民,他卻不被看見。
而,感恩大道(大愛路)上依然有石頭刻著: 「感謝慈濟讓我有新的房子住,讓我有溫暖的家。 爸媽你們終於有新房子,不用擔心後半輩子。」
這幾天,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我要怎麼樣 才不會因批評慈濟而叫反慈善、反慈濟,或攻撃 真的在服務他人的慈濟人?當災區筆記系列總是 受到慈濟人的炮火攻撃時,我該說,我曾經去訪 問過天母國小的靜思語教學,並且認為靜思語部 分内容透過教師引導,確實可以陶冶品格嗎?
我該說,我敬愛的高中老師是虔誠的佛教徒, 在高中時,我們天天都要抄靜思語,而畢業時高中 老師親手抄下的靜思語卡還被我妥善保存嗎?我該 說,我認為慈濟回收保特瓶做成賑災的毯子真是太 好的發明了,我畢竟是跑環保這條路線的啊。我該 說,報社業務部的同事就是慈濟人,而我多喜歡這 位大姐,因為信念善的她總是那樣和善嗎?
我想問:我們要怎麼樣才能站在另一邊,卻 不被視為只是眼紅的消極的無聊的諷刺的批評? 我不了解。這和我所理解的善那麼不同。我理解 的善是「觀看每個人的需要」,是「同理心」, 不是,不是現在大愛村裡被我看見的這些啊。
這些這些這些這些這些不利於慈濟的負面發 言為什麼總是只有我聽見呢?因為,我懂得在我 訪問時,卻有慈濟人面帶微笑、站在災民與我旁 邊,聆聽並想補充時,對她們說:「不好意思, 我訪問時不喜歡有人在旁邊聽,而且災民有『主 體性』,可、以、請、妳、走、開、嗎?」
很難讓人不憤怒。這些被一般社會視為正面 而良善的教條,當遇上異文化與災難後所可能帶 來的創傷,若在單方面意願下不斷行銷(不論軟 硬),都已經造成一種隱性暴力。
於是,我說這是一場表演。慈濟說,中繼屋不 好,幾年就要拆了,給她們永久屋。但是,永久屋 既然是要住一輩子的,怎麼會必須被冠上慈濟的一 切?於是我說,這裡非得叫大愛村不可。我說,這
裡怎麼可以不充滿任何關於慈濟的非語言符號與圖 騰?畢竟這裡,是「這些慈濟人的錢」蓋的啊。只 是我不明白,付出,就要看到實質的、歸根性的回 饋,真正是佛教教義所欲傳遞的真理嗎?
紀錄片導演Mayaw Biho (馬躍對不起我知道 你不喜歡人家叫你導演)曾經這樣說:
「如果用漢人所學的知識,去作原住民的東 西會滿危險的,因為漢人所唸的課本滿多是刻板 的複製,如果帶那樣的心情,既使你擁有愛心, 你很有熱忱,卻很容易作錯的事情。」
慈濟所做的,不僅重覆馬躍的憂慮,同時也 包含了慈濟以此進行宣揚自己的目的,而我甚至 認為,宣揚自己的目的早已大過幫助災民,否 則,不會如此強硬的,就為了示範村而利用各種 手段逼人入住、就為了趕在「88」這個有意義的 數字,要人住進工地...
從災區筆記系列一我就說過:「每一張臉, 都要盡力使她們清明。」這也是民間團體在災後 立刻要求中繼屋的原因。不管多困難,每一種聲 音,都該盡可能地被聽見。今天離開災區,在高 鐵站欲購票時,手機響,是蔡高利。他問我: 「胡小姐,妳明天可以陪我去縣政府嗎?」我卻 已經必須離開,無法陪他到縣府,無論是於私地 行政程序協助,或是於公的紀錄或訪談。
於是我只能繼續寫著這樣的筆記。
註(2010/02/12):
中午左右,莫拉克新聞網的夥伴E打電話來說,這篇筆記中的 蔡高利,今天去慈濟之後,換到了28坪的房子,不用擔心跟妻 子孩子分開了。這裡要特別謝謝自由時報記者蘇福男大哥,昨 天他在截稿前被我吆喝來採訪,蘇大哥承諾追蹤,不曉得是否 因此達到溝通的目的?不論如何,謝謝蘇大哥,也很開心蔡高 利可以安心一點了 :)

1. 日本司法制度改革審議会,司法制度改革審議会意見書——21世紀の日本を支える司法制度,參ジュリストNO.1208,2001.09.15,230頁。
2. 近來,司法院草擬「刑事妥速審判法」,因應類如「一銀押匯案」被告流浪法庭三十年之難堪,或蘇建和等被告徘徊死刑、無罪的煎熬。惟依我國去年司法統計,重大犯罪一審程序平均仍長達293天。因此,國民參與刑事審判之制度設計,亦是訴訟效率提升的關鍵機制。
3. 2009.08.03~08.06東京地院進行日本裁判員審判首例,檢察官以殺人罪起訴被告,論告求刑十六年,經法官、裁判員評議有罪判決15年徒刑。參考2009年8月6日 ,日本読売新聞。
4. 有關「裁判員」選任、審理流程圖,如文後所示。主要參考竹田昌弘,裁判員制度,岩波書店,2008.06,7頁。
5. 參2009年5月12日 読売新聞。
6. 日本「裁判員參加刑事裁判法」開宗明義,第1條規定:「本法有鑑於由一般國民選任裁判員,與職業法官共同參與刑事訴訟程序,有助於深化國民對於司法理解,進而提升司法公信,就裁判員參加刑事裁判事項,訂定法院組織法、刑事訴訟法之特別規定及其他相關必要事項。」。
7. 日本最高裁判所,裁判員制度ナビゲーション(改訂版),2009.06,11頁。
8. 2009年日本全國經抽選登錄裁判員候選名冊者,估計約有29萬500人,且同年間擔任裁判員的機率約1/5600參http://www.saibanin.courts.go.jp/news/pdf/09_02_sennin_pamphlet02.pdf。(09.10.14瀏覽)
9. 參http://www.saibanin.courts.go.jp/news/pdf/09_02_sennin_pamphlet02.pdf。(09.10.14瀏覽)
10. 佐藤幸治‧竹下守夫‧井上正仁,司法制度改革,有斐閣,2002.10,334頁以下。
11. 參2009年8月3日,日本毎日新聞。12. 日本司法制度改革審議会,司法制度改革審議会意見書——21世紀の日本を支える司法制度,參ジュリストNO.1208,2001.09.15,188頁。